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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可跟进投诉的网上回应

投诉 回应
裁判官的判刑理由在观感上令人合理地理解为有所偏颇,或涉及政治评论。
(法庭案件编号: TMCC700003/2020; 控罪: (1) 纵火, (2) 管有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财产)
司法机构就有关投诉的回应(TMCC700003/2020)
裁判官处事偏颇,包括分析证据并未符合毫无合理疑点的标准、基于主观意见作出评论/裁决,以及判刑时持有预设立场等。
(法庭案件编号: FLCC5275/2019; 控罪: 袭击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
司法机构就有关投诉的回应(FLCC5275/2019)
时任署理主任裁判官对案件存有偏颇/先入为主的观点,主要包括没有接纳被告人的证供以及判处的刑罚不相称等。
(法庭案件编号: FLCC3419/2019; 控罪: 阻挠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
司法机构就有关投诉的回应(FLCC3419/2019)
裁判官处理多宗案件所作出的评论/裁决在观感上令人合理地理解为有所偏颇,包括没有接纳控方证人口供,以及对被告人予以轻判或判以无罪等。
(当中主要包括下述法庭案件:
法庭案件编号:ESCC103/2020; 控罪: (1) 袭击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2) 袭击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
法庭案件编号:ESCC654/2020; 控罪: 刑事损坏
法庭案件编号:ESCC2461/2019; 控罪:(1) 管有攻击性武器,(2) 参与非法集结
法庭案件编号:ESCC700006/2019; 控罪:罔顾生命是否会受到危害而纵火)
司法机构就有关投诉的回应 (ESCC2461/2019、ESCC700006/2019、ESS33914-16/2019、ESCC654/2020、ESCC103/2020、ESCC292/2020、ESCC722/2020 及ESCC2551/2019)

司法机构就ESCC2461/2019案件投诉的回应。

司法机构就ESCC700006/2019案件投诉的最新回应。
裁判官就案件的判决不是基于事实,存有偏见。
(法庭案件编号:ESCC2586/2019; 控罪:(1) 在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的行为,(2) 在公众地方作出扰乱秩序的行为)
所有相关法庭程序尚未完结,稍后会作出回应。
裁判官处理多宗案件所作出的评论/裁决在观感上令人合理地理解为有所偏颇,包括裁决有违疑点利益归于被告的原则、接纳控方证人口供、判刑不公等。
(法庭案件编号:ESCC1108/2020; 控罪: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
法庭案件编号:ESCC2460/2019; 控罪:(1) 袭击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2) 管有物品意图损坏财产
法庭案件编号:ESCC2566/2019; 控罪:(1) 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2) 管有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财产
法庭案件编号:ESCC2410/2019; 控罪:在公众地方管有攻击性武器
法庭案件编号:ESCC495/2020; 控罪: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
司法机构就有关投诉的回应 (ESCC1108/2020、ESCC2460/2019、ESCC2566/2019、ESCC2410/2019及ESCC495/2020)

司法机构就ESCC495/2020案件投诉的回应。

司法机构就ESCC2566/2019案件投诉的最新回应。
时任署理主任裁判官对案件存有偏颇,包括判刑过重,以及过分强调案件的严重性。
(法庭案件编号:FLCC5499/2019; 控罪:(1) 普通袭击,(2) 袭击警务人员)
司法机构就有关投诉的回应(FLCC5499/2019)
区域法院法官在法庭上的指示及评论缺乏理据,令人感到法官并不公正。
(法庭案件编号: DCCC153/2020及453/2020; 控罪: (1) 伤人,(2)非法集结)
司法机构就有关投诉的回应(DCCC153/2020及453/2020)
裁判官于审讯时表现无礼及不耐烦,其对事实的裁断存有偏颇,包括信纳控方口供。
(法庭案件编号:ESCC180/2020; 控罪:袭击警务人员)
司法机构就有关投诉的回应(ESCC18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