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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院及司法机构
香港特别行政区司法机构负责本港的司法工作,聆讯一切检控案件和民事诉讼,其中包括个人与政府之间的民事诉讼。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院架构是怎样的?
终审法院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最高的上诉法院,根据香港法例第484章《香港终审法院条例》及其他法例所赋予的权力,处理针对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及原讼法庭)的民事及刑事判决而作出的上诉及有关事项。
上诉法庭负责处理来自原讼法庭和区域法院民事、刑事案件的上诉,同时亦处理竞争事务审裁处、土地审裁处、各审裁处及其他法定组织的上诉。
原讼法庭对民事和刑事案件均有无限的司法管辖权。该法庭亦处理来自各级法院的上诉,包括裁判法院、小额钱债审裁处、淫亵物品审裁处、劳资审裁处及小额薪酬索偿仲裁处。在刑事审讯中,一般均由原讼法庭法官与7人陪审团一起审理案件;而在法官的特别指令下,陪审团的成员数目可增至9人。
竞争事务审裁处是根据香港法例第619章《竞争条例》设立的高级纪录法院,负责处理有关竞争事宜的法律程序。
区域法院处理涉及款项7万5千元以上、但不超过300万元的民事诉讼,而刑事案件中,区域法院法官的判刑上限是7年监禁。
家事法庭主要负责处理离婚及有关的事宜,包括赡养费及子女的福利等。
本港共有7所裁判法院,裁判法院的刑事司法管辖权非常广泛,负责审理多种可公诉罪行及简易程序罪行,判刑上限为监禁2年和罚款10万元。但是,当法庭同时处理两项或以上的可公诉罪行时,裁判官可判处最高3年的刑期。就某些条例而言,单一罪行可判监禁3年和罚款500万元。
土地审裁处有权力裁定业主根据香港法例第7章《业主与租客(综合)条例》或普通法而提出的收回楼宇管有权申请,及审理有关建筑物管理的争议,审裁处亦有权力裁定政府因进行公共发展而根据有关条例强制收回土地而需评估赔偿的申请,及审理差饷租值/地租值上诉和《房屋条例》涵盖的处所的市值评估上诉。多数份数业主根据香港法例第545章《土地(为重新发展而强制售卖)条例》为售卖土地重新发展而提出申请,审裁处有权力作出裁定。
劳资审裁处审理劳资纠纷,索偿款额并无上限,但所处理的申索,必须是在同一申索中至少有一名申索人所追讨的款项是超过1万5千元,或该申索涉及超过10名申索人。审裁处采用非正式的聆讯模式,诉讼双方不得由律师代表。
小额钱债审裁处审理其享有司法管辖权之民事申索案件,但款额不可超过7万5千元。这里采用非正式的聆讯模式,而诉讼双方不得由律师代表。
淫亵物品审裁处为物品或在公众地方展示的事物鉴定类别,并且评定是否含淫亵或不雅成分。
死因裁判法庭负责调查死亡个案及如认为有需要的话,进行研讯。
少年法庭负责审理被控人为儿童或16岁以下的少年人的案件,但不包括杀人罪。此外,少年法庭也可为儿童或少年人发出照顾或保护令。该法庭分别设于东区、九龙城、西九龙、粉岭及屯门裁判法院内。
法庭登记处及询问处
各法院均设有登记处,负责文件存档,排期审讯案件,并且为法官及司法人员提供协助。以下为有关登记处的地址及查询电话:
终审法院登记处
地址: | 香港中环昃臣道8号终审法院大楼地下 |
电话: | 2123 0123 |
传真: | 2121 0300 |
高等法院登记处
地址: | 香港金钟道38号高等法院大楼低层一楼 |
电话: | 2523 2212 |
传真: | 2524 9725 |
高等法院书记主任办事处
地址: | 香港金钟道38号高等法院大楼地下G31室 |
电话: | 2825 4672 |
传真: | 2530 3512 |
竞争事务审裁处登记处
地址: | 香港金钟道38号高等法院大楼低层三楼LG343室 |
电话: | 2825 0426 |
传真: | 2487 5509 |
遗产承办处
地址: | 香港金钟道38号高等法院大楼低层三楼 |
电话: | 2840 1683 |
传真: | 2524 7737 |
区域法院登记处
地址: | 香港湾仔港湾道12号湾仔政府大楼六楼 |
电话: | 2845 5696 |
传真: | 2824 1641 |
家事法庭登记处
地址: | 香港湾仔港湾道12号湾仔政府大楼阁楼二 |
电话: | 2840 1218 |
传真: | 2523 9170 |
土地审裁处登记处
地址: | 九龙油麻地加士居道38号土地审裁处大楼地下 |
电话: | 2771 3034 |
传真: | 2384 4896 / 2384 4901 |
裁判法院
一般查询电话:2677 8373
东区裁判法院
地址: | 香港西湾河太安街29号东区法院大楼七楼 |
传真: | 2886 5034 |
九龙城裁判法院
地址: | 九龙九龙城亚皆老街147M号九龙城法院大楼三楼 |
传真: | 2351 4708 |
观塘裁判法院
地址: | 九龙观塘鲤鱼门道10号观塘法院大楼二楼 |
传真: | 2347 4595 |
西九龙裁判法院
地址: | 九龙深水埗通州街501号西九龙法院大楼A座三楼 |
传真: | 2413 8737 |
粉岭裁判法院
地址: | 新界粉岭璧峰路1号粉岭法院大楼二楼 |
传真: | 2675 5245 |
沙田裁判法院
地址: | 新界沙田宜正里1号沙田法院大楼二楼 |
传真: | 2602 2872 |
屯门裁判法院
地址: | 新界屯门屯喜路1号屯门法院大楼二楼 |
传真: | 2459 1292 |
劳资审裁处
地址: | 九龙油麻地加士居道36号劳资审裁处大楼地下 |
电话: | 2625 0020 |
传真: | 2513 6797 / 2625 0556 |
小额钱债审裁处
地址: | 九龙深水埗通州街501号西九龙法院大楼B座三楼 |
电话: | 2877 4068 |
传真: | 2587 9139 |
淫亵物品审裁处
地址: | 九龙深水埗通州街501号西九龙法院大楼A座九楼 |
电话: | 3916 6303 |
传真: | 2568 1324 |
死因裁判法庭
地址: | 九龙深水埗通州街501号西九龙法院大楼A座九楼 |
电话: | 3916 6204 |
传真: | 2568 1735 |
法庭支援服务
执达事务组
如法庭裁定你应收回款项,但对方却没有遵从照付,便可申请由执达主任执行该项判令。各执达主任办事处的地址如下:
执达主任办事处 (海事及高等法院)
地址: | 香港金钟道38号高等法院大楼低层三楼 |
电话: | 2825 4300 |
传真: | 2530 3543 |
执达主任办事处 (湾仔政府大楼)
地址: | 香港湾仔港湾道12号湾仔政府大楼二十六楼 |
电话: | 2582 3081 |
传真: | 2587 9806 |
执达主任办事处 (观塘法院大楼)
地址: | 九龙鲤鱼门道10号观塘法院大楼二楼207室 |
电话: | 2772 9263 |
传真: | 2952 9043 |
执达主任办事处 (西九龙法院大楼)
地址: | 九龙深水埗通州街501号西九龙法院大楼B座十楼 |
电话: | 3916 6501 |
传真: | 2492 5309 |
执达主任办事处 (沙田法院大楼)
地址: | 新界沙田宜正里1号沙田法院大楼二楼224至227室 |
电话: | 2694 2289 |
传真: | 2607 1430 |
法律参考资料及图书馆组
司法机构图书馆的馆藏基本上都是普通法方面的资料,主要存放于终审法院图书馆、高等法院图书馆及区域法院图书馆内。另外于各内庭、裁判法院及审裁处亦存有一些藏书供法官及司法人员使用。司法机构图书馆提供法律参考及资讯服务、影印和其他服务予法官及司法人员、司法机构职员、法律专业人士和法律系学生。准备法庭聆讯的诉讼人士亦可申请在司法机构指定的期间内临时使用图书馆。
持有司法机构图书证人士可使用高等法院和区域法院图书馆;律师和有关诉讼人士可在其案件于终审法院聆讯期间使用终审法院图书馆。
如欲获得更多图书馆服务的资讯,请参阅图书馆网页。
开放时间
终审法院图书馆
星期一至星期五 | 上午八时五十分至下午一时 |
下午二时至六时 |
高等法院图书馆
星期一至星期五 | 上午八时四十五分至下午六时 |
区域法院图书馆
星期一至星期五 | 上午八时五十分至下午六时 |
星期六丶日及公众假期,所有图书馆休息。
查询电话
终审法院图书馆:2123 0044 |
高等法院图书馆:2867 2400 |
区域法院图书馆:2582 4062 |
法庭语文组
法庭语文组的主要工作是为不谙中文或英文的人士在香港进行的各级法庭程序中提供传译服务,并负责核证供香港法庭聆讯使用的翻译文件。刑事案件的译文核证服务是免费的,而民事案件的译文核证服务则须收取有关法例所订明的费用。法庭语文组位于香港湾仔港湾道12号湾仔政府大楼二十六楼,查询电话2582 2904。
新闻及公共关系组
除了处理与传媒有关的工作外,新闻及公共关系组亦会印制小册子及制作短片,介绍各法院、审裁处的工作和程序;大部分小册子可于各法院大楼免费索取,小册子的内容及部分短片亦已上载司法机构的网站。
一般查询
查询有关法庭服务的资料,可致电2869 0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