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法院案件量、结案数目以及法院轮候时间



高等法院的案件量及结案数目

案件量 结案数目 *
201720182019201720182019
上诉法庭
上诉
刑事
不服原讼法庭判决而提起的上诉
179177165160169146
不服区域法院判决而提起的上诉
237205206206211230
小计416382371366380376
民事
不服原讼法庭判决而提起的上诉
264580560193478526
不服区域法院判决而提起的上诉
161412111713
杂项上诉
181725201221
小计298611597224507560
判刑覆核
刑事
不服原讼法庭判刑而提起的覆核
000200
不服区域法院判刑而提起的覆核
254424
不服裁判法院判刑而提起的覆核
211301
小计465925
合计718999973599889941
杂项程序+8320432139178203
*结案的案件是指上诉/覆核已经得直、驳回、撤回、终止或在有或没有法院命令的情况下被放弃的案件
+由二零一七年七月一日起新增的案件类别,涵括上诉法庭的刑事和民事杂项事宜。其案件量以往纳入高等法院杂项程序中,属原讼法庭民事管辖类别

案件量 结案数目 *
201720182019201720182019
原讼法庭
上诉案件

刑事
不服裁判法院判决而提起的上诉 659620603719555585
民事
不服劳资审裁处判决而提起的上诉453023302721
不服小额钱债审裁处判决而提起的上诉 666345435643
不服小额薪酬索偿仲裁处决定而提起的上诉534515
杂项上诉334552
小计1199976838971
合计778719679802644656
原讼案件      
刑事案件449421424519433446
机密杂项案件 382402340382402340
释放申请 000000
刑事杂项案件^374789684295686655
小计1 2051 6121 4481 1961 5211 441
民事管辖
高等法院诉讼 3 0413 0102 4311 9711 7091 519
杂项程序@2 7782 2742 3852 2051 4971 430
破产及公司清盘诉讼+8 8808 5509 2728 8388 3599 227
人身伤害诉讼 1 3941 3075061 3011 4081 335
其他案件#1 5073 3654 3805171 1341 096
小计 17 60018 50618 97414 83214 10714 607
合计18 80520 11820 42216 02815 62816 048
聆案官内庭
非正审聆讯** 24 88224 53025 38222 54921 92424 099
讼费账单评定681638547527(1)486(1)418(1)
遗产事务
申请 20 47720 79721 00519 537(2)19 886(2)20 503(2)
*以上诉而言,结案的案件是指上诉得直、驳回、撤回、终止或上诉在有或没有法院命令的情况下被放弃的案件;以刑事案件而言,结案的案件是指被告人被定罪或被判无罪的案件;以民事案件而言,结案的案件是指成功申索或申索被撤销的案件
^由二零一七年七月一日起新增的案件类别,涵括原讼法庭的刑事杂项事宜。其案件量以往纳入高等法院杂项程序中,属原讼法庭民事管辖类别
@此案件类别经修订後由二零一七年七月一日起不再涵括上诉法庭的杂项事宜及原讼法庭的刑事杂项事宜
+此类案件包括破产程序、公司清盘程序、申请临时命令(破产)及申请将法定要求偿债书搁置的案件
#其他案件包括宪法及行政诉讼程序、海事诉讼、领养、卖据登记、账面债项登记、商业诉讼、建筑业及仲裁案件、婚姻诉讼、根据《精神健康条例》提出的申请、遗嘱认证诉讼、停止通知书、机密杂项案件(民事)(此案件类别经修订後由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六日起涵括原讼法庭民事性质的机密事宜)及知识产权案件(由二零一九年五月六日起新增的案件类别。其案件量以往纳入高等法院民事诉讼或高等法院杂项程序中,属原讼法庭民事管辖类别 )
**案件数目是指已排期聆讯的非正审申请的案件数目,而结案案件数目是指在本年报报告期内审理的非正审申请的案件数目
 注(1) : 结案的案件是指讼费账单已予处理的案件
 注(2) : 结案的案件是指已发出授予书/已发出经确认授予书/遗产管理官以简易程序完成遗产管理的案件


高等法院案件平均轮候时间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刑事法律程序的新实务指示於二零一七年六月颁布,旨在加强刑事法律程序的管理。基於上述实务指示所规定的新程序,司法机构现正考虑修订应如何量度刑事固定审期案件表的平均轮候时间。此外,刑事速办审讯表取代了刑事流动案件表。司法机构正就新措施实行的情况考虑量度刑事速办审讯表平均轮候时间及订立相关目标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