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进入香港司法机构主页English繁体中文简体中文
主页
2014回顾
2014年大事记要
法官和司法人员名单
各级法院案件量、结案数目以及法院轮候时间
民事司法制度改革监察委员会成员名单
调解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法庭使用者委员会成员名单
香港司法人员培训委员会成员名单
司法机构政务处
司法培训
参观司法机构的人数及次数
2013年至2014年度司法机构的开支及收入
有关法官和司法人员的投诉
有关司法机构政务处次数的投诉
图片集
列印版本
列印此页|列印整份报告
各级法院案件量、结案数目以及法院轮候时间
终审法院高等法院
区域法院裁判法院
土地审裁处劳资审裁处
小额钱债审裁处淫亵物品审裁处
死因裁判法庭  
 
高等法院
 

 高等法院的案件量及结案数目

案件量
结案数目*
         201220132014201220132014
上诉法庭
上诉
刑事
 不服原讼法庭判决而提起的上诉162158185185168185
 不服区域法院判决而提起的上诉357291261397365255
 小计519449446582533440
民事
 不服原讼法庭判决而提起的上诉239233219201195220
 不服区域法院判决而提起的上诉192118172914
 杂项上诉252725351827
 小计283281262253242261
判刑覆核
刑事
 不服原讼法庭判刑而提起的覆核122222
 不服区域法院判刑而提起的覆核4241066
 不服裁判法院判刑而提起的覆核200220
 小计74614108
 合计809734714849785709
*结案的案件是指上诉/覆核已经得直、驳回、撤回、终止或在有或没有法院命令的情况下被放弃的案件
回首页
 
案件量
结案数目*
         201220132014201220132014
原讼法庭
上诉案件
刑事
 不服裁判法院判决而提起的上诉862809771983840765
民事
 不服劳资审裁处判决而提起的上诉292329242222
 不服小额钱债审裁处判决而提起的上诉705366585366
 不服小额薪酬索偿仲裁处决定而提起的上诉627733
 杂项上诉010200
 小计10579102917891
 合计9678888731 074918856
        
原讼案件
刑事管辖
 刑事案件486571545446503503
 机密杂项案件158326346158326346
 释放申请000000
 小计644897891604829849
民事管辖
 高等法院诉讼2 4152 6022 6411 4951 5951 658
 杂项程序2 9053 4793 3622 1402 4952 424
 破产及公司清盘诉讼 +10 13210 71211 2679 61010 76111 058
 人身伤害诉讼1 0061 1081 4057709111 037
 其他案件 #649593590282226288
 小计17 10718 49419 26514 29715 98816 465
 合计17 75119 39120 15614 90116 81717 314
  
聆案官内庭
 非正审聆讯 ** 22 13723 19425 59119 70621 55622 880
 讼费账单评定581603697462(1)444(1)544(1)
遗产事务
 申请16 30816 96717 93116 935(2)16 664(2)17 498(2)
*以上诉而言,结案的案件是指上诉得直、驳回、撤回、终止或上诉在有或没有法院命令的情况下被放弃的案件;以刑事案件而言,结案的案件是指被告人被定罪或被判无罪的案件;以民事案件而言,结案的案件是指成功申索或申索被撤销的案件
+此类案件包括破产程序、公司清盘程序、申请临时命令(破产)及申请将法定要求偿债书搁置的案件
#其他案件包括宪法及行政诉讼程序、海事诉讼、领养、卖据登记、账面债项登记、商业诉讼、建筑业及仲裁案件、婚姻诉讼、根据《精神健康条例》提出的申请、遗产诉讼及禁制通告等案件
**案件数目是指已排期聆讯的非正审申请的案件数目,而结案案件数目是指在本年报报告期内审理的非正审申请的案件数目
 注(1) : 结案的案件是指讼费账单已予处理的案件
 注(2) : 结案的案件是指已发出授予书/已发出经确认授予书/遗产管理官以简易程序完成遗产管理的案件
回首页

 高等法院案件平均轮候时间

  平均轮候时间(日)
  2014
目标
2012
(实际)
2013
(实际)
2014
(实际)
上诉法庭    
刑事案件 - 由订定日期至聆讯 50 525051
民事案件 - 由申请排期至聆讯 90 131138117
原讼法庭    
刑事固定审期案件表 - 由入禀公诉书至聆讯 120 180211227
刑事流动案件表 - 由订定日期至聆讯 90 728386
民事固定审期案件表 - 由申请排期至聆讯 180 244261193
民事流动案件表 - 由订定日期至聆讯 - 5085-
民事流动案件表 - 由预告审讯可予进行之日至聆讯 30 --19
裁判法院上诉案件 - 由入禀上诉通知书至聆讯 90 92105104
经法庭使用者委员会同意後,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民事流动案件表的目标说明, 由原本的「由订定日期至聆讯」修订为「由预告审讯可予进行之日至聆讯」, 司法机构认为後者能更适当地计算出民事流动案件表的轮候时间。由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起, 目标时间定为30天。

回首页

 
版权及免责声明
回首页
遵守2A级无障碍图示,万维网联盟(W3C)- 无障碍网页倡议(WAI) Web Content Accessibility Guidelines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