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回顾

2020年伊始,司法机构秉承传统,於1月13日举行法律年度开启典礼。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致辞时,阐述明白法律如何运作和它应当如何运作,以期全然接受法治这个概念之重要性,并特别提及2019年下半年发生的事件。他强调,虽然《基本法》及《人权法案》列明了个人的权利和自由,但为使其他人的权利不会受到不可接受的影响,行使这些权利有明确的限制。此外,他亦说履行公义有一项关键的要素,就是审判必须公平公正。就刑事案件而言,公正审判是指对诉讼各方,无论是控方还是辩方,皆公平公正,而法庭不论何时都会确保审判公平公正。终审法院首席法官表示,司法工作得以妥善执行实有赖法官履行其肩负的职责。就此而言,法官的责任不在於跟随民众的意愿作出判决。法官只会以法律条文和法律精神为依归,别无其他。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提到,2021年1月他将年届退休之龄,亦是他退休之时。他藉此机会感谢全体法官及司法人员和司法机构全体员工给予他坚定不移的支持,并在面对前所未见的挑战时,依然尽忠职守。他亦重申自己以维护法治为己任,并呼吁社会大众维护和珍视法治。

面对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所带来的挑战

因为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的关系,司法机构在2020年面对著种种前所未见的挑战。基於公共卫生考虑,司法机构由2020年1月29日至5月3日期间,除紧急和必要的事务外,把法庭程序一般延期(「法庭程序一般延期」(「一般延期」))。在2020年3月,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发表声明,向社会大众保证,司法机构会继续以全力应对法院运作所受到的干扰。他解释司法机构一直急切探讨更多其他方法,务求在无损法庭使用者、员工及法官的健康和安全的情况下,增加一般延期期间可提供的法庭服务。在有关安排被视为可行,以及在相关法院规则及程序符合规定下,司法机构亦持续推动更广泛利用资讯科技处理法庭事务。继2020年5月一般延期後,我们逐步有序地恢复法庭事务,同时因应不断变化的公共卫生风险,采取适当的社交距离及人流管理措施。执行司法工作是必要的公共服务。凭藉一般延期期间累积的经验及应对疫情的社交距离措施,我们得以在情况许可下继续安全地处理法庭事务(并按情况需要调整事务处理量)。

2020年9月,有见出现了不少与法院多个不同司法裁决和法官有关的评论、意见及批评,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发表声明,解释香港执行司法工作的某些基本原则,特别是刑事案件方面。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强调,法官的宪制职责是,在行使司法权力时严格遵从法律,别无其他考虑。法官这项宪制职责不包括对政治问题或争议作出裁决。是故,法官不得受任何性质的政治考虑所影响。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强调,处理刑事案件方面有一些基本原则必须紧记,当中包括公平审讯的要求、无罪假定、法庭必须在控方已履行其举证责任至毫无合理疑点的标准才可定罪的规定,以及上诉的权利。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申明,法院及法官诚然可以被批评,但批评必须有理可据、理由充分及恰当地提出,否则会损害公众对司法的信心,最终危害香港的法治。终审法院首席法官亦重申,司法机构及其职能绝对不应该被政治化。

增加透明度

根据司法公开的原则,除了少数极为例外的情况(例如涉及儿童事宜的案件),所有法庭聆讯均开放予公众旁听。区域法院及以上级别法院的判案书、裁决理由及判刑理由亦可在司法机构网页查阅。这些都确保了透明度。

2020年,司法机构公布更多提高透明度的措施,藉以加深市民对其运作的了解。

2020年10月起,司法机构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选取公众关注的区域法院及裁判法院判决制备撮要,并将其上载司法机构网页。

另一方面,就针对法官行为的投诉而言,由2020年7月起,如出现大量内容相同或类似的投诉,投诉法官行为秘书处均会在司法机构网页公布投诉内容,调查结果以及其理据。

法官及司法人员的任命

2020年有多项司法任命,包括张举能法官获委任为下任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由2021年1月11日起生效;贺知义勋爵获委任为终审法院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非常任法官,由2021年1月1日起生效;以及高劲修法官获委任为首席区域法院法官和苏惠德先生获委任为总裁判官,两者均由2020年1月6日起生效。

司法机构政务长的任命

梁悦贤女士获委任为司法机构政务长,由2020年7月20日起生效。她接替在2020年7月16日开始退休前休假的刘嫣华女士。

更广泛使用资讯科技

在一般延期期间,由於亲身到法院大楼和面对面的接触需减至最少,以及要避免人群聚集,所以司法机构采取积极方式,通过更广泛使用资讯科技,支援及便利法庭事务的进行。

司法机构一直分阶段研发一个涵盖各级法院的综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统,使各方可以电子方式处理法院相关文件和付款。2020年7月《法院程序(电子科技)条例》的通过将可进一步促进这方面的进程。因此,我们将可以继续提高处理诉讼的效率,并减少使用纸张。待若干进一步附属法例制定後,综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统会首先在区域法院和部分裁判法院推行,其後会推展至其他级别的法院。

在法律界及相关持份者的支持下,司法机构已推行多项行政措施,确保在资讯保安稳妥的情况之下,用电子方式处理若干文件。此等措施包括设立特别电邮帐户,供诉讼各方以电子方式向法庭提交文件,以便透过书面方式处理案件,以及将区域法院现有的电子提交平台扩展至高等法院、家事法庭及土地审裁处。

司法机构已更广泛地在合适的民事案件进行遥距聆讯。除使用视像会议设施外,亦通过电话进行聆讯。司法机构於2020年4月和6月先後发出共两套指引,载列关於在高等法院、竞争事务审裁处、区域法院和家事法庭的民事法律程序中(包括审讯),进行遥距聆讯的实务及安排。2020年6月中起,法庭使用者更可使用视像会议设施软件这个更具成本效益的技术选项。2020年12月,司法机构增发一套指引,为在民事案件进行遥距聆讯订立进一步的实务安排指引,包括把视像会议设施的应用范围扩展至劳资审裁处和小额钱债审裁处,以及由2021年1月2日起推出以浏览器为操作介面的视像会议设施选项。後者提供低成本的新选项,令法庭使用者只需使用备有镜头等功能的一般电脑(并非流动装置),便可连接至法庭的设施进行视像会议聆讯。此新选项将可大幅增加能够利用遥距方式进行法庭聆讯的数目,亦可促进无律师代表诉讼人使用视像会议设施。此外,司法机构亦一直就修改法例进行筹划,使刑事案件亦可进行遥距聆讯。

(利用视像会议设施进行法庭聆讯的示范)

案件量

2020年,一般延期安排以及随後在减少事务处理量及实施社交距离措施的情况下恢复法院事务,对法庭程序及法院事务均有所影响。由於聆讯需要重新排期,部分法院级别的案件平均轮候时间无可避免有所延长。一些种类的案件因一般延期安排而减少约25%,但其他种类的案件的跌幅则较不明显。

鉴於公共卫生情况的变化,司法机构实施应变和社交距离措施,所以法院整体的事务处理量难免有所减少,法庭程序和法院事务因而受到影响。尽管如此,司法机构透过灵活运用法院大楼、遥距处理案件或书面作出裁定,致力处理最多的案件。与此同时,为应对各级法院繁重的工作压力,司法机构在2020年年底,展开新一轮的法官及司法人员招聘工作。司法机构亦在各级法院有需要时,继续以短期司法人力资源协助维持司法人手。

除《法院程序(电子科技)条例》获得通过外,旨在精简高等法院程序而对《高等法院条例》(第4章)作出的法例修订亦已获得通过。此项修订有助更有效率地处理案件,特别是包括数量愈趋上升的涉及免遣返声请的司法覆核。

投诉法官行为

2020年,我们留意到针对法官及司法人员的投诉数目显著增加。当中主要源於与处理社会事件的法庭决定有关的大量内容相同或类似的投诉。此等决定涉及被告人有罪或无罪的裁决、判刑或是否获准保释的决定,以及其他事宜。

正如上文(「増加透明度」)所述,司法机构推行措施以增加透明度和更有效地处理投诉。

专责小组及委员会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委任多位法官及司法人员,并邀请法律界和相关政府部门的代表,在与司法机构运作有关的多个专责小组和委员会担任成员。该等专责小组和委员会包括:民事司法制度改革监察委员会、调解工作小组、民事法庭使用者委员会、刑事法庭使用者委员会、家事法律程序法庭使用者委员会、竞争事务审裁处使用者委员会,以及香港司法学院管理委员会。

参观司法机构

因应公共卫生情况,参观司法机构的活动自2020年2月起暂停。

最後,司法机构诚意邀请你浏览我们的图片集,重温司法机构在2020年的难忘时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