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概述司法机构於2020年的主要活动。这亦是我卸任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前的最後一份《司法机构年报》。

对司法机构而言,2020年是不平凡的一年。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的爆发固然带来了前所未见的挑战,但同时亦提供了机会。鉴於不断变化的公共卫生情况,司法机构一直在公共卫生风险与执行司法工作之间求取平衡,以各种切实可行的方式调整法庭事务。在2020年1月29日至5月3日的三个月期间,除紧急和必要的聆讯外,司法机构将所有法庭程序延期。这个安排被称之为「一般延期」(「法庭程序一般延期」)。一般延期结束後,司法机构即采取适当的社交距离措施(主要为控制及压缩人流),以确保法院在情况许可下能够继续安全地处理事务。有需要时,法庭程序和聆讯会分散处理,而登记处和会计部的开放时间亦会作出调整。司法机构将保持灵活性,尽可能以最具效率的方式因应情况需要安全地处理事务。

这次疫情提供了机会让司法机构更广泛地利用资讯科技以不同模式处理法庭事务。同时,司法机构亦推行各项措施,更灵活地使用法院大楼及聘用短期司法人手。本年内,部分法庭聆讯藉电话、视像会议或同类视像设备进行。此外,我们亦於2021年1月起引入以浏览器为操作介面的视像会议设施选项。

《法院程序(电子科技)条例》(第638章)於本年获得通过,该《条例》就电子处理法院相关文件订定条文。这是落实司法机构「资讯科技策略计划」的重要一步。此计划将可提升法院的运作效率,同时亦可减少使用纸张。另一方面,《高等法院条例》(第4章)的法例修订将於2021年1月中生效;有关修订将有助司法机构有效率地处理高等法院和终审法院日益增加的上诉案件,特别是包括免遣返声请中的司法覆核申请。

我谨代表司法机构衷心感谢刘嫣华女士过去15年担任司法机构政务长期间竭诚服务。刘女士於2020年7月中卸任。与此同时,我们欢迎接替刘女士带领司法机构政务处的梁悦贤女士。

2021年1月11日将是我年届65岁退休之龄,亦是我退休之时。2020年3月,行政长官接纳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的建议,任命终审法院常任法官张举能为下任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有关任命於2020年6月徵得立法会同意後,将於2021年1月11日生效。

我谨藉此机会,多谢社会大众、政府及立法会对司法机构工作的宝贵支持。我亦向各位法官及司法人员同侪,以及司法机构的员工致谢,感谢他们面对与日俱增的挑战仍尽忠职守、专业致志。我祝愿各位身心康泰,事事顺遂。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
马道立

2020回顾


2020年伊始,司法机构秉承传统,於1月13日举行法律年度开启典礼。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致辞时,阐述明白法律如何运作和它应当如何运作,以期全然接受法治这个概念之重要性,并特别提及2019年下半年发生的事件。他强调,虽然《基本法》及《人权法案》列明了个人的权利和自由,但为使其他人的权利不会受到不可接受的影响,行使这些权利有明确的限制。此外,他亦说履行公义有一项关键的要素,就是审判必须公平公正。就刑事案件而言,公正审判是指对诉讼各方,无论是控方还是辩方,皆公平公正,而法庭不论何时都会确保审判公平公正。终审法院首席法官表示,司法工作得以妥善执行实有赖法官履行其肩负的职责。就此而言,法官的责任不在於跟随民众的意愿作出判决。法官只会以法律条文和法律精神为依归,别无其他。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提到,2021年1月他将年届退休之龄,亦是他退休之时。他藉此机会感谢全体法官及司法人员和司法机构全体员工给予他坚定不移的支持,并在面对前所未见的挑战时,依然尽忠职守。他亦重申自己以维护法治为己任,并呼吁社会大众维护和珍视法治。

面对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所带来的挑战

因为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的关系,司法机构在2020年面对著种种前所未见的挑战。基於公共卫生考虑,司法机构由2020年1月29日至5月3日期间,除紧急和必要的事务外,把法庭程序一般延期(「法庭程序一般延期」(「一般延期」))。在2020年3月,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发表声明,向社会大众保证,司法机构会继续以全力应对法院运作所受到的干扰。他解释司法机构一直急切探讨更多其他方法,务求在无损法庭使用者、员工及法官的健康和安全的情况下,增加一般延期期间可提供的法庭服务。在有关安排被视为可行,以及在相关法院规则及程序符合规定下,司法机构亦持续推动更广泛利用资讯科技处理法庭事务。继2020年5月一般延期後,我们逐步有序地恢复法庭事务,同时因应不断变化的公共卫生风险,采取适当的社交距离及人流管理措施。执行司法工作是必要的公共服务。凭藉一般延期期间累积的经验及应对疫情的社交距离措施,我们得以在情况许可下继续安全地处理法庭事务(并按情况需要调整事务处理量)。

2020年9月,有见出现了不少与法院多个不同司法裁决和法官有关的评论、意见及批评,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发表声明,解释香港执行司法工作的某些基本原则,特别是刑事案件方面。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强调,法官的宪制职责是,在行使司法权力时严格遵从法律,别无其他考虑。法官这项宪制职责不包括对政治问题或争议作出裁决。是故,法官不得受任何性质的政治考虑所影响。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强调,处理刑事案件方面有一些基本原则必须紧记,当中包括公平审讯的要求、无罪假定、法庭必须在控方已履行其举证责任至毫无合理疑点的标准才可定罪的规定,以及上诉的权利。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申明,法院及法官诚然可以被批评,但批评必须有理可据、理由充分及恰当地提出,否则会损害公众对司法的信心,最终危害香港的法治。终审法院首席法官亦重申,司法机构及其职能绝对不应该被政治化。

增加透明度

根据司法公开的原则,除了少数极为例外的情况(例如涉及儿童事宜的案件),所有法庭聆讯均开放予公众旁听。区域法院及以上级别法院的判案书、裁决理由及判刑理由亦可在司法机构网页查阅。这些都确保了透明度。

2020年,司法机构公布更多提高透明度的措施,藉以加深市民对其运作的了解。

2020年10月起,司法机构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选取公众关注的区域法院及裁判法院判决制备撮要,并将其上载司法机构网页。

另一方面,就针对法官行为的投诉而言,由2020年7月起,如出现大量内容相同或类似的投诉,投诉法官行为秘书处均会在司法机构网页公布投诉内容,调查结果以及其理据。

法官及司法人员的任命

2020年有多项司法任命,包括张举能法官获委任为下任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由2021年1月11日起生效;贺知义勋爵获委任为终审法院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非常任法官,由2021年1月1日起生效;以及高劲修法官获委任为首席区域法院法官和苏惠德先生获委任为总裁判官,两者均由2020年1月6日起生效。

司法机构政务长的任命

梁悦贤女士获委任为司法机构政务长,由2020年7月20日起生效。她接替在2020年7月16日开始退休前休假的刘嫣华女士。

更广泛使用资讯科技

在一般延期期间,由於亲身到法院大楼和面对面的接触需减至最少,以及要避免人群聚集,所以司法机构采取积极方式,通过更广泛使用资讯科技,支援及便利法庭事务的进行。

司法机构一直分阶段研发一个涵盖各级法院的综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统,使各方可以电子方式处理法院相关文件和付款。2020年7月《法院程序(电子科技)条例》的通过将可进一步促进这方面的进程。因此,我们将可以继续提高处理诉讼的效率,并减少使用纸张。待若干进一步附属法例制定後,综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统会首先在区域法院和部分裁判法院推行,其後会推展至其他级别的法院。

在法律界及相关持份者的支持下,司法机构已推行多项行政措施,确保在资讯保安稳妥的情况之下,用电子方式处理若干文件。此等措施包括设立特别电邮帐户,供诉讼各方以电子方式向法庭提交文件,以便透过书面方式处理案件,以及将区域法院现有的电子提交平台扩展至高等法院、家事法庭及土地审裁处。

司法机构已更广泛地在合适的民事案件进行遥距聆讯。除使用视像会议设施外,亦通过电话进行聆讯。司法机构於2020年4月和6月先後发出共两套指引,载列关於在高等法院、竞争事务审裁处、区域法院和家事法庭的民事法律程序中(包括审讯),进行遥距聆讯的实务及安排。2020年6月中起,法庭使用者更可使用视像会议设施软件这个更具成本效益的技术选项。2020年12月,司法机构增发一套指引,为在民事案件进行遥距聆讯订立进一步的实务安排指引,包括把视像会议设施的应用范围扩展至劳资审裁处和小额钱债审裁处,以及由2021年1月2日起推出以浏览器为操作介面的视像会议设施选项。後者提供低成本的新选项,令法庭使用者只需使用备有镜头等功能的一般电脑(并非流动装置),便可连接至法庭的设施进行视像会议聆讯。此新选项将可大幅增加能够利用遥距方式进行法庭聆讯的数目,亦可促进无律师代表诉讼人使用视像会议设施。此外,司法机构亦一直就修改法例进行筹划,使刑事案件亦可进行遥距聆讯。

案件量

2020年,一般延期安排以及随後在减少事务处理量及实施社交距离措施的情况下恢复法院事务,对法庭程序及法院事务均有所影响。由於聆讯需要重新排期,部分法院级别的案件平均轮候时间无可避免有所延长。一些种类的案件因一般延期安排而减少约25%,但其他种类的案件的跌幅则较不明显。

鉴於公共卫生情况的变化,司法机构实施应变和社交距离措施,所以法院整体的事务处理量难免有所减少,法庭程序和法院事务因而受到影响。尽管如此,司法机构透过灵活运用法院大楼、遥距处理案件或书面作出裁定,致力处理最多的案件。与此同时,为应对各级法院繁重的工作压力,司法机构在2020年年底,展开新一轮的法官及司法人员招聘工作。司法机构亦在各级法院有需要时,继续以短期司法人力资源协助维持司法人手。

除《法院程序(电子科技)条例》获得通过外,旨在精简高等法院程序而对《高等法院条例》(第4章)作出的法例修订亦已获得通过。此项修订有助更有效率地处理案件,特别是包括数量愈趋上升的涉及免遣返声请的司法覆核。

投诉法官行为

2020年,我们留意到针对法官及司法人员的投诉数目显著增加。当中主要源於与处理社会事件的法庭决定有关的大量内容相同或类似的投诉。此等决定涉及被告人有罪或无罪的裁决、判刑或是否获准保释的决定,以及其他事宜。

正如上文(「増加透明度」)所述,司法机构推行措施以增加透明度和更有效地处理投诉。

专责小组及委员会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委任多位法官及司法人员,并邀请法律界和相关政府部门的代表,在与司法机构运作有关的多个专责小组和委员会担任成员。该等专责小组和委员会包括:民事司法制度改革监察委员会、调解工作小组、民事法庭使用者委员会、刑事法庭使用者委员会、家事法律程序法庭使用者委员会、竞争事务审裁处使用者委员会,以及香港司法学院管理委员会。

参观司法机构

因应公共卫生情况,参观司法机构的活动自2020年2月起暂停。

最後,司法机构诚意邀请你浏览我们的图片集,重温司法机构在2020年的难忘时刻。

2020年大事记要


一月
6区域法院法官高劲修获委任为首席区域法院法官
6苏惠德先生获委任为总裁判官
6刘淑娴女士、莫子聪先生、梁雅忻女士及林希维先生获委任为常任裁判官
13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主持2020年法律年度开启典礼
13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先生率领五人代表团出席2020年法律年度开启典礼

四月
20周慧珠女士、翟国怡女士、林泽铭先生、杨绮娜女士、萧志韵女士、龙军庭先生、屈丽雯女士、余俊翔先生及施祖尧先生获委任为常任裁判官

五月
31终审法院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非常任法官范礼全法官及韦彦德勋爵的任期获延续三年

六月
24行政长官签署委任书,任命张举能法官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二○二一年一月十一日起生效,并将有关任命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完成委任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的相关法定程序
29严舜仪女士、苏文隆先生及徐绮薇女士获委任为主任裁判官
29潘弘翰先生获委任为常任裁判官
30终审法院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非常任法官郝廉思勋爵的任期获延续三年

七月
11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为第九届香港人权模拟法庭比赛决赛担任裁判

十月
23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在「亚洲替代性争议解决方式研讨会:重构国际仲裁」的「香港及其在国际仲裁中的角色」的环节上发表开场讲话
27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在International Academy of Mediators–香港调解会的研讨会上发表演讲

十一月
2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在香港法律周2020暨香港法律枢纽开幕礼及「愿景2030—聚焦法治」启动仪式上发表演讲。终审法院常任法官张举能及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副庭长林文瀚亦出席该开幕礼
3终审法院常任法官张举能在首届法治大会闭幕仪式上致辞
10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出席国际律师协会2020 - Virtually Together网上研讨会
17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终审法院常任法官张举能及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出席《基本法》颁布三十周年法律高峰论坛
19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於岭南大学第五十一届学位颁授典礼获颁授荣誉法学博士学位,并代表各荣誉博士致谢辞
23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高浩文出席由香港律师会举办的第一届「一带一路」法律线上论坛。论坛主题为「展望疫後格局:以一带一路与法律科技联合四海,凝聚八方」
26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在牛津大学辩论社的嘉宾演讲活动中发表演讲

十二月
13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出席「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纪念仪式
23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出席「青Teen讲场10周年」暨「法律周2020」开幕礼

法官和司法人员名单


终审法院

-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
马道立首席法官, GBM 
- 终审法院常任法官
李义法官 
霍兆刚法官 
张举能法官 
- 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
包致金法官, GBM  
陈兆恺法官, GBM 
邓桢(邓国桢)法官, GBM, SBS 
司徒敬法官, GBS 
贺辅明勋爵, GBS 
苗礼治勋爵, GBS 
纪立信法官, GBS 
廖柏嘉勋爵, GBS 
华学佳勋爵, GBS 
郝廉思勋爵 
简嘉麒勋爵  (至2020年6月29日止)
范理申勋爵 
施觉民法官 *
甘慕贤法官 
范礼全法官 
韦彦德勋爵 
何熙怡女男爵 
麦嘉琳法官 
岑耀信勋爵 
*已於2020年内离职

高等法院

- 高等法院首席法官
潘兆初法官 
- 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法官
杨振权副庭长  
林文瀚副庭长 
麦机智副庭长 
关淑馨副庭长 
张泽祐法官 
袁家宁法官 
朱芬龄法官 
鲍晏明法官  
麦伟德法官 
彭伟昌法官 
薛伟成法官 
区庆祥法官 
-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
冯骅法官, GBS 
张慧玲法官 
潘敏琦法官 
夏利士法官 
包华礼法官, SBS #
欧阳桂如法官  
李瀚良法官 #
杜丽冰法官  
陈庆伟法官  
陈美兰法官  
陈健强法官 
林云浩法官 
吴嘉辉法官 
彭宝琴法官 
周家明法官 
朱佩莹法官 
陆启康法官 
邱智立法官 
黄崇厚法官 
金贝理法官  
李素兰法官 
陈嘉信法官 
黄国瑛法官 
潘兆童法官 
吴美玲法官 
李运腾法官 
高浩文法官 
杨家雄法官 
陈静芬法官 
-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特委法官
鲍永年先生, SC 
何东鸣先生, SC 
谭允芝女士, SBS, SC, JP 
黄继明先生, SC 
冯庭硕先生, SC 
万崇理先生, SC 
郑蕙心女士, SC 
- 高等法院司法常务官
邝卓宏先生 
- 高等法院高级副司法常务官
何志贤先生 
#已於2020年内退休

区域法院

- 首席区域法院法官
高劲修法官  (由2020年1月6日起)
- 主任家事法庭法官
陈振国法官 
- 区域法院法官
黄一鸣法官 
陈广池法官 
梁俊文法官 
麦莎朗法官 
叶佐文法官 
罗雪梅法官 
姚勋智法官 
黄敬华法官 
高劲修法官  (至2020年1月5日止)
游德康法官 
郭伟健法官  
林伟权法官  
郭启安法官 
杜大卫法官  
沈小民法官 
胡雅文法官  
许家灏法官  
黄健棠法官  
劳洁仪法官  
陈仲衡法官  
林嘉欣法官  
李树旭法官 
欧阳浩荣法官 
梁国安法官 
余启肇法官 
余敏奇法官 
彭中屏法官 
祁士伟法官 
劳杰民法官 
谭思乐法官 
葛倩儿法官 
黎达祥法官 
翁乔奇法官 
陈玉芬法官 
黄礼荣法官 
廖文健法官 
李俊文法官 
徐韵华法官 
李庆年法官 
练锦鸿法官 
谢沈智慧法官 
彭家光法官 
陈锦泉法官 
万可宜法官 

土地审裁处

- 土地审裁处成员
彭浩泉先生 
吴绍林先生 

裁判法院及其他审裁处

- 总裁判官
苏惠德先生  (由2020年1月6日起)
- 主任裁判官
钱礼女士 
罗德泉先生 
雷健文先生 
何展鹏先生 
苏惠德先生  (至2020年1月5日止)
严舜仪女士  (由2020年6月29日起)
苏文隆先生  (由2020年6月29日起)
徐绮薇女士  (由2020年6月29日起)
- 裁判官
严舜仪女士  (至2020年6月28日止)
麦国昌先生 
杜浩成先生 
郑纪航先生 
苏文隆先生  (至2020年6月28日止)
黄国辉先生 
陈慧敏女士 
周博芬女士 
叶树培先生 
温绍明先生 
徐绮薇女士  (至2020年6月28日止)
李志豪先生 
黄瑞珊女士 
刘绮云女士 
邓少雄先生 
张志伟先生 
郑念慈先生 
林美施女士 
覃有方先生 
沈其亮先生 
高伟雄先生 
何慧萦女士 
张洁宜女士  
张天雁女士 
王诗丽女士 
吴重仪女士 
香淑娴女士 
杜洁玲女士 
水佳丽女士 
郑金莲女士 
陈炳宙先生 
李绍豪先生 
周至伟先生 
朱婉仪女士 
陈大为先生 
黄雅茵女士 
黄士翔先生 
苏嘉贤女士 
李家乐女士 
何俊尧先生 
宋泳琛女士 
梁嘉琪女士 
崔美霞女士 
梁少玲女士 
叶启亮先生 
彭亮廷先生 
钟明新女士 
陈露怡女士 
王证瑜先生 
林子勤先生 
梁文亮先生 
刘淑娴女士  (由2020年1月6日起)
莫子聪先生  (由2020年1月6日起)
梁雅忻女士  (由2020年1月6日起)
林希维先生  (由2020年1月6日起)
周慧珠女士  (由2020年4月20日起)
翟国怡女士  (由2020年4月20日起)
林泽铭先生  (由2020年4月20日起)
杨绮娜女士  (由2020年4月20日起)
萧志韵女士  (由2020年4月20日起)
龙军庭先生  (由2020年4月20日起)
屈丽雯女士  (由2020年4月20日起)
余俊翔先生  (由2020年4月20日起)
施祖尧先生  (由2020年4月20日起)
潘弘翰先生  (由2020年6月29日起)
- 特委裁判官
刘淑娴女士  (至2020年1月5日止)
莫子聪先生  (至2020年1月5日止)
梁雅忻女士  (至2020年1月5日止)
余振邦先生 
林希维先生  (至2020年1月5日止)

各级法院案件量、结案数目以及法院轮候时间



终审法院

终审法院的案件量及结案数目

案件量 结案数目 *
201820192020201820192020
申请上诉许可       
刑事
67675380
(35)
41
(22)
60
(42)
民事
12742628957
(40)
133
(110)
314
(261)
合计194493342137174374
上诉      
刑事
298225156
民事
1181111715
合计401613362221
杂项程序001001
* 结案的案件是指上诉许可申请/上诉已经得直、驳回、撤回、放弃或终止的案件
括号内的数字是根据《终审法院规则》(第484A章)第7条被驳回的申请数目

终审法院案件平均轮候时间

平均轮候时间(日)
目标201820192020
申请上诉许可    
由发出聆讯通知书至聆讯    
刑事
45434442
民事
35353431
上诉    
由发出聆讯通知书至聆讯    
刑事
100989898
民事
12011111393

各级法院案件量、结案数目以及法院轮候时间



高等法院

高等法院的案件量及结案数目

案件量 结案数目 *
201820192020201820192020
上诉法庭
上诉
刑事
不服原讼法庭判决而提起的上诉
17716579169146122
不服区域法院判决而提起的上诉
205206146211230148
小计382371225380376270
民事
不服原讼法庭判决而提起的上诉
580560611478526361
不服区域法院判决而提起的上诉
14121417136
杂项上诉
172528122120
小计611597653507560387
判刑覆核
刑事
不服原讼法庭判刑而提起的覆核
000000
不服区域法院判刑而提起的覆核
542243
不服裁判法院判刑而提起的覆核
1114019
小计65162512
合计999973894889941669
杂项程序204321263178203217
*结案的案件是指上诉/覆核已经得直、驳回、撤回、终止或在有或没有法院命令的情况下被放弃的案件

案件量 结案数目 *
201820192020201820192020
原讼法庭
上诉案件

刑事
不服裁判法院判决而提起的上诉 620603428555585444
民事
不服劳资审裁处判决而提起的上诉302323272123
不服小额钱债审裁处判决而提起的上诉 634548564326
不服小额薪酬索偿仲裁处决定而提起的上诉342152
杂项上诉345522
小计997678897153
合计719679506644656497
原讼案件
      
刑事案件421424366433446241
机密杂项案件 402340440402340440
释放申请 000000
刑事杂项案件789684772686655763
小计1 6121 4481 5781 5211 4411 444
民事管辖
高等法院诉讼3 0102 4312 2001 7091 5191 266
杂项程序2 2742 3852 3781 4971 4301 397
破产及公司清盘诉讼+8 5509 2729 8318 3599 2278 021
人身伤害诉讼 1 3075065401 4081 335506
其他案件#3 3654 3802 9571 1341 0961 497
小计 18 50618 97417 90614 10714 60712 687
合计20 11820 42219 48415 62816 04814 131
聆案官内庭
非正审聆讯**24 53025 38222 99721 92424 09916 607
讼费账单评定638547561486(1)418(1)429(1)
遗产事务
申请~20 79721 00516 52119 886(2)20 503(2)16 592(2)
*以上诉而言,结案的案件是指上诉得直、驳回、撤回、终止或上诉在有或没有法院命令的情况下被放弃的案件;以刑事案件而言,结案的案件是指被告人被定罪或被判无罪的案件;以民事案件而言,结案的案件是指成功申索或申索被撤销的案件
+此类案件包括破产程序、公司清盘程序、申请临时命令(破产)及申请将法定要求偿债书搁置的案件
#其他案件包括宪法及行政诉讼程序、海事诉讼、领养、卖据登记、账面债项登记、商业诉讼、建筑业及仲裁案件、婚姻诉讼、根据《精神健康条例》提出的申请、遗嘱认证诉讼、停止通知书、机密杂项案件(民事)及知识产权案件(由二零一九年五月六日起新增的案件类别。其案件量以往纳入高等法院民事诉讼或高等法院杂项程序中,属原讼法庭民事管辖类别 )
~由二零二零年一月一日起,有关数字包括接获的再加盖印章申请
**案件数目是指已排期聆讯的非正审申请的案件数目,而结案案件数目是指在本年报报告期内审理的非正审申请的案件数目
 注(1) : 结案的案件是指讼费账单已予处理的案件
 注(2) : 结案的案件是指已发出授予书/已发出经确认授予书/遗产管理官以简易程序完成遗产管理的案件


高等法院案件平均轮候时间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刑事法律程序的新实务指示於二零一七年六月颁布,旨在加强刑事法律程序的管理。基於上述实务指示所规定的新程序,司法机构现正考虑修订应如何量度刑事固定审期案件表的平均轮候时间。此外,刑事速办审讯表取代了刑事流动案件表。司法机构正就新措施实行的情况考虑量度刑事速办审讯表平均轮候时间及订立相关目标的方法

各级法院案件量、结案数目以及法院轮候时间



竞争事务审裁处

竞争事务审裁处的案件量及结案数目

案件量结案数目 *
201820192020201820192020
覆核申请
000000
执行诉讼
113003
诉讼
200000
杂项案件
000000
合计313003
*结案的案件是指成功申请/申索或申请/申索被撤销

竞争事务审裁处案件平均轮候时间

由於只有三宗案件於竞争事务审裁处订定审讯/实质聆讯日期,故此轮候时间并不适用。审裁处会待有更多案件订定审讯/实质聆讯日期後,考虑目标平均轮候时间

各级法院案件量、结案数目以及法院轮候时间



区域法院

区域法院的案件量及结案数目

案件量结案数目*
201820192020201820192020
刑事管辖
刑事案件1 1889611 1199881 201774
民事管辖
民事6 0677 0537 0374 6494 9774 810
税款申索 1 8311 5647781 5171 281858
欠租扣押申请 3 4244 7834 9233 3444 6504 660
雇员补偿申索 3 0383 0462 6593 0082 8692 542
其他民事案件+7 0939 4968 7565 7094 7923 990
小计 21 45325 94224 15318 22718 56916 860
家事管辖
      
婚姻诉讼16 45815 39312 36314 93315 22311 023
共同申请 6 5406 6814 9395 3885 9344 997
杂项程序275262215244236204
领养申请725068554552
小计23 34522 38617 58520 620(1)21 438(1)16 276(1)
民事案件总数 44 79848 32841 73838 84740 00733 136
合计 45 98649 28942 85739 83541 20833 910
聆案官内庭
      
非正审聆讯** 7 68310 3829 7446 6347 9886 283
讼费账单评定
      
离婚941823611870766603
其他379525450320370277
小计1 3201 3481 0611 190(2)1 136(2)880(2)
合计9 00311 73010 8057 8249 1247 163
*结案的案件是指被告人被定罪或被判无罪,以及成功申索或申索被撤销的案件
+其他民事案件包括杂项程序、印花税(条例)上诉案、平等机会诉讼、人身伤害案件、职业性失聪(补偿)上诉案、肺尘埃沉着病(补偿)上诉案、地产代理上诉案及停止通知书案件(由二零一八年九月三日起新增的案件类别,涵括停止通知书类型的案件)
**案件数目是指已排期聆讯的非正审申请的案件数目,而结案案件数目是指在本年报报告期内审理的非正审申请的案件数目
  注 (1) : 结案的案件是指已发出最终离婚令或领养令的案件
  注 (2) : 结案的案件是指讼费账单已予处理的案件


区域法院案件平均轮候时间

平均轮候时间(日)
目标201820192020
刑事案件 - 由被告人首次在区域法院提讯至聆讯100187191210
民事固定审期案件表 - 由排期日至聆讯1209595105
民事流动案件表 - 由预告审讯可予进行之日至聆讯 30162128
离婚案件 - 由订定日期至聆讯    
特别程序案聆讯表
35353535
有抗辩案聆讯表(全部聆讯)
1101118969
财务事宜申请 - 由订定日期至聆讯
110-140 908185

各级法院案件量、结案数目以及法院轮候时间



土地审裁处

土地审裁处的案件量及结案数目

案件量 结案数目 *
201820192020201820192020
上诉案件
3131 472789370493759
补偿案件
11129159
建筑物管理案件
269298203237209222
租赁案件
3 6633 9103 3913 0113 1643 941
强制售卖土地申请
403736112227
杂类申请
33112922
合计 4 2995 7214 4323 6673 9054 960
*结案的案件是指上诉得直或驳回,以及审讯或聆讯结束的案件

土地审裁处案件平均轮候时间

平均轮候时间(日)
目标201820192020
由订定日期至聆讯    
上诉案件
90203539
补偿案件
90383829
建筑物管理案件
90292131
租赁案件
50191724

各级法院案件量、结案数目以及法院轮候时间



裁判法院

裁判法院的案件量及结案数目

案件量 结案数目 *
201820192020201820192020
刑事案件
30 22125 79822 43629 60725 40521 354
小贩案件
1 6281 2161 1921 6261 2041 189
部门传票及私人传票
175 738170 156144 040174 693170 625135 466
交通违例扣分传票
2 2402 2771 6312 2512 2181 611
定额罚款(交通违例)传票
532468480530526412
定额罚款(公众地方洁净及阻碍)传票
729789779683
定额罚款(吸烟罪行)传票
242111262120
定额罚款(汽车引擎空转)传票
000000
定额罚款(强制验窗)传票
132127161922
定额罚款(塑胶购物袋)传票
000000
定额罚款(聚集罪行)传票#
--108--39
杂项程序通知书
11 05210 8699 13110 85710 6509 240
部门通知书
676636655636654614
定额罚款令(交通违例)
115 045117 497133 975110 020129 843121 068
定额罚款令(公众地方洁净及阻碍)
2 3882 5422 4022 3352 6102 355
定额罚款令(吸烟罪行)
861723514870698564
定额罚款令(汽车引擎空转)
000000
定额罚款令(强制验窗)
12242523679417251
定额追讨令(塑胶购物袋)
002002
定额追讨令(聚集罪行)#
--175--130
合计340 612332 746317 104333 623344 986294 420
*结案的案件是指经审讯或聆讯後被告人被定罪或被判无罪,於聆讯前缴付所有罚款和讼费,以及申请获批准、被驳回、撤回或剔除的案件
#根据《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组聚集)规例》(第599G章)第 6(1)条而新设,并於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九日起生效的案件类别

裁判法院案件平均轮候时间

平均轮候时间(日)
目标201820192020
传票 - 由答辩日至审讯日50766775
提出控告的案件(少年法庭除外) - 由答辩日至审讯日    
被拘留的被告人
30-45474145
获保释的被告人
45-60575167
提出控告的案件(少年法庭)- 由答辩日至审讯日    
被拘留的被告人
30-45-*3013
获保释的被告人
45-60585860
*少年法庭并无处理任何向被拘留的被告人提出控告的案件,因此轮候时间不适用

各级法院案件量、结案数目以及法院轮候时间



劳资审裁处

劳资审裁处的案件量及结案数目

案件量 结案数目 *
201820192020201820192020
申索
3 9554 3233 5333 6074 1432 990
覆核
947856898165
恢复申索
437162425955
将裁决搁置
88131808711362
合计4 1804 6033 7313 8254 3963 172
*结案的案件是指已完结的申索,包括获裁断金额(胜诉)、败诉、和解、撤销及转移其他法院处理的申索

劳资审裁处案件平均轮候时间

平均轮候时间(日)
目标201820192020
由预约时间至入禀案件
30252961
由入禀案件至首次聆讯
30252523

各级法院案件量、结案数目以及法院轮候时间



小额钱债审裁处

小额钱债审裁处的案件量及结案数目

案件量结案数目 *
201820192020201820192020
申索
55 00755 87939 82154 35555 30439 518
覆核
208189162203170175
合计 55 21556 06839 98354 55855 47439 693
* 结案的案件是指成功申索或申索被撤销

小额钱债审裁处案件平均轮候时间

平均轮候时间(日)
目标201820192020
由入禀案件至首次聆讯
60 333641

各级法院案件量、结案数目以及法院轮候时间



淫亵物品审裁处

淫亵物品审裁处的案件量及结案数目

案件量 结案数目 *
201820192020201820192020
就呈交的物品作出决定
9 07321 08114 0249 07321 08114 024
就呈交的物品评定类别
1678210716881108
就决定或类别评定进行覆核
000200
就决定或类别评定重新考虑
000000
合计9 24021 16314 1319 24321 16214 132
*结案的案件是指审裁处已就物品作出裁定或分类;经双方当事人同意不须作出裁定或分类;及审裁处已就裁定或分类予以覆核或重新考虑的案件


淫亵物品审裁处案件平均轮候时间

平均轮候时间(日)
目标201820192020
由裁判官移交个案至作出裁定
21221510
由收到申请至分类
5323
由收到申请至覆核
35-^-^-^
由收到申请至重新考虑
35-*-*-*
^并无收到覆核的申请,因此轮候时间不适用
*并无收到重新考虑的申请,因此轮候时间不适用

各级法院案件量、结案数目以及法院轮候时间



死因裁判法庭

死因裁判法庭的案件量及结案数目

案件量 结案数目 *
201820192020
201820192020
有陪审团
1551068615211463
无陪审团
12111291610
合计1671179816113073
*结案的案件是指死因研讯已结束的案件


死因裁判法庭案件平均轮候时间

平均轮候时间(日)
目标201820192020
由排期日至聆讯
42656170

民事司法制度改革监察委员会成员名单 (至2020年3月31日止)1


- 主席高等法院首席法官
- 委员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法官区庆祥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包华礼, SBS
高等法院司法常务官
首席区域法院法官
区域法院司法常务官
区域法院法官梁俊文
律政司
冯美凤女士
法律援助署
邝宝昌先生, JP
香港大律师公会
林定国 资深大律师
香港律师会
乔柏仁先生
香港调解资历评审协会有限公司
黄吴洁华女士
司法机构政务长
刘嫣华女士
- 列席署理司法机构副政务长 (运作)
张淑婷女士
- 秘书司法机构助理政务长 (发展)1
王明慧女士

1 该委员会在2020年4月1日解散。在解散前的十年期间,委员会一直监察改革後民事司法制度的运作。 2009年至2019年民事司法制度改革推行期间的相关结果和统计数字,每年均於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专属网页公布。 整体而言,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推行过程一直顺利,成效理想,而相关改革亦已成为民事诉讼程序的常规部分。调解的更广泛使用、增加使用附带条件付款以及更多以循简易程序评估讼费,都是民事司法制度改革被视为尤为明显的成效。

调解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 主席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法官林文瀚副庭长
- 委员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冯骅, GBS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欧阳桂如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陆启康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黄国瑛
高等法院司法常务官邝卓宏
首席区域法院法官高劲修
主任家事法庭法官陈振国
律政司
戴思劲先生
法律援助署
庄因东先生
廖玉玲女士
黄吴洁华女士
陈炳焕先生, SBS, JP
梁庆丰教授
- 列席署理司法机构副政务长 (运作)
张淑婷女士
总司法行政主任(调解事务)
林雪儿女士
- 秘书调解统筹主任
曾子杰先生

法庭使用者委员会成员名单


民事法庭使用者委员会
- 主席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欧阳桂如
- 委员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陈美兰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高浩文
高等法院司法常务官邝卓宏
首席区域法院法官高劲修
律政司
张礼欣女士
法律援助署
王耀辉先生
(至2020年3月17日止)
法律援助署
李自强先生
(由2020年3月18日起)
破产管理处
骆佩雯女士
资深大律师石永泰先生
乔柏仁先生
叶安娜博士
- 列席署理司法机构副政务长 (运作)
张淑婷女士
总司法行政主任(法官支援)2
郑茂才先生
(至2020年11月30日止)
总司法行政主任(法官支援)2
邓佩仪女士
(由2020年12月1日起)
- 秘书总司法行政主任 (运作)
陈淑霞女士


刑事法庭使用者委员会
- 主席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彭宝琴
- 委员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黄崇厚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杨家雄
高等法院司法常务官邝卓宏
首席区域法院法官高劲修
总裁判官苏惠德
律政司
何咏光先生
法律援助署
陈爱容女士
(至2020年12月7日止)
法律援助署
毛旭华女士
(由2020年12月8日起)
当值律师服务
王姬丽女士
廉政公署
何国强先生
(至2020年12月20日止)
廉政公署
蔡树强先生
(由2020年12月21日起)
香港警务处
陈永安先生
(至2020年4月1日止)
香港警务处
曾艳霜女士
(由2020年4月2日起)
惩教署
吴超觉先生
资深大律师夏伟志先生
吴鸿瑞先生
岑棓琛先生
- 列席署理司法机构副政务长 (运作)
张淑婷女士
总司法行政主任 (法官支援)3
游景华先生
(至2020年11月3日止)
总司法行政主任 (法官支援)3
郭焕桦女士
(由2020年11月4日起)
- 秘书总司法行政主任 (运作)
陈淑霞女士


家事法律程序法庭使用者委员会
- 主席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法官林文瀚副庭长
- 委员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欧阳桂如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朱佩莹
高等法院司法常务官邝卓宏
主任家事法庭法官陈振国
家事法庭法官黄礼荣
区域法院司法常务官雷健文
社会福利署
彭洁玲女士
法律援助署
陈道洁女士
法定代表律师办事处
李自强先生
(至2020年5月12日止)
法定代表律师办事处
陈茂群先生
(由2020年5月13日起)
李嘉莲女士
何志权先生
Ms Jain BROWN
- 列席署理司法机构副政务长 (运作)
张淑婷女士
总司法书记 (家事法庭)
林秀霞女士
- 秘书总司法行政主任 (运作)
陈淑霞女士


竞争事务审裁处使用者委员会
- 主席竞争事务审裁处主任法官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林云浩
- 委员竞争事务审裁处副主任法官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欧阳桂如
高等法院聆案官
聆案官许家灏
律政司
关奕濠先生
竞争事务委员会
史柏加先生
通讯事务管理局
郑秉辉先生
罗沛然先生
陈晓峰先生
- 秘书高级一等司法书记 (竞争事务审裁处)
王淑娴女士

香港司法学院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


- 主席终审法院首席法官马道立, GBM
- 委员终审法院常任法官张举能
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及香港司法学院行政机构专责事务法官潘兆童
首席区域法院法官高劲修
总裁判官苏惠德
司法机构政务长
刘嫣华女士
( 至2020年7月15日止)
司法机构政务长
梁悦贤女士
(由2020年7月20日起)

司法机构政务处

司法机构政务处由司法机构政务长统领。司法机构政务长协助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处理司法机构的整体行政事务。司法机构政务处在法庭执行司法工作及运作方面提供支援。

司法机构政务处
司法机构政务长刘嫣华女士 [至2020年7月15日止]
司法机构政务长梁悦贤女士 [由2020年7月20日起]

运作部
署理司法机构副政务长 (运作)张淑婷女士
 
(a)资讯科技事务处(技术支援)陈慧中女士总系统经理(资讯科技)
陈锐安先生高级系统经理(1) [至2020年9月8日止]
黎伯翔先生署理高级系统经理(1) [由2020年9月9日起]
谭颂恩先生署理高级系统经理(2) [至2020年6月28日止]
谭颂恩先生高级系统经理(2) [由2020年6月29日起]
李伟文先生高级系统经理(3)
戴达远先生署理高级系统经理(4) [至2020年6月28日止]
戴达远先生高级系统经理(4) [由2020年6月29日起]
(b)资讯科技事务处(运作)曾展光先生司法机构助理政务长(优质服务及资讯科技)注1
赵金泉先生署理总司法行政主任(资讯科技事务处) [至2020年1月7日止]
赵金泉先生总司法行政主任(资讯科技事务处) [由2020年1月8日起]
李家佩女士高级司法行政主任(资讯科技事务处)1
冯淑仪女士高级司法行政主任(资讯科技事务处)2 [至2020年11月25日止]
梁永坚先生署理高级司法行政主任(资讯科技事务处)2 [由2020年11月26日起]
岑瑞明女士高级司法行政主任(资讯科技事务处)3
利国雄先生高级司法行政主任(资讯科技事务处)4
骆碧瑶女士署理高级司法行政主任(资讯科技事务处)5 [由2020年1月9日起]
(c)运作部 麦小玲女士署理司法机构助理政务长 (运作) [至2020年1月5日止]
麦小玲女士司法机构助理政务长 (运作) [由2020年1月6日起]
陈淑霞女士总司法行政主任 (运作)
(d)法官支援组胡宝珊女士总司法行政主任(法官支援)1
郑茂才先生总司法行政主任(法官支援)2 [至2020年11月30日止]
邓佩仪女士署理总司法行政主任(法官支援)2 [由2020年12月1日起]
游景华先生总司法行政主任(法官支援)3 [至2020年11月3日止]
郭焕桦女士署理总司法行政主任(法官支援)3 [由2020年11月4日起]
(e)高等法院书记主任办事处邓佩仪女士书记主任 [至2020年11月30日止]
劳咏诗女士署理书记主任 [由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暂时署理书记主任的职务]
(f)终审法院登记处区慧德女士署理高级一等司法书记 (终审法院) [至2020年10月18日止]
周淑娟女士高级一等司法书记 (终审法院) [由2020年10月19日起]
(g)高等法院登记处李秀慧女士总司法书记 (高等法院登记处) [至2020年11月25日止]
冯淑仪女士总司法书记 (高等法院登记处) [由2020年11月26日起]
(h)竞争事务审裁处登记处王淑娴女士 高级一等司法书记(竞争事务审裁处)
(i)区域法院谭丽芬女士总司法书记 (区域法院登记处)
曾瑞华女士总司法书记 (区域法院法庭)
(j)家事法庭登记处林秀霞女士署理总司法书记 (家事法庭)
(k)土地审裁处登记处梁美心女士署理总司法书记 (土地审裁处)
(l)裁判法院总务处郭焕桦女士高级司法行政主任 (裁判法院) [至2020年11月3日止]
叶惠玲女士书记长(九龙城裁判法院) [由2020年11月4日至2020年12月20日暂时分担高级司法行政主任(裁判法院)的职务]
孙雷先生书记长(东区裁判法院) [由2020年11月4日至2020年12月20日暂时分担高级司法行政主任(裁判法院)的职务]
洪方平女士书记长(西九龙裁判法院) [由2020年11月4日至2020年12月20日暂时分担高级司法行政主任(裁判法院)的职务]
方敏琪女士署理高级司法行政主任 (裁判法院) [由2020年12月21日至2021年3月31日暂时署理高级司法行政主任 (裁判法院) 的职务]
(m)遗产承办处黄洁嫦女士总遗产事务主任
(n)劳资审裁处登记处陈楚观先生司法常务主任 (劳资审裁处) [至2020年10月5日止]
李志芬女士署理司法常务主任 (劳资审裁处) [由2020年10月6日至2021年3月31日暂时署理司法常务主任(劳资审裁处)的职务]
(o)小额钱债审裁处登记处徐智韵女士署理总司法书记 (小额钱债审裁处)
(p)法庭语文组邱富棠先生总司法行政主任(法庭语文)1 [至2020年5月3日止]
王慧韵女士署理总司法行政主任(法庭语文)1 [由2020年5月4日起]
邓少芬女士总司法行政主任(法庭语文)2
叶碧仪女士总司法行政主任(法庭语文)3 [至2020年5月2日止]
邱富棠先生总司法行政主任(法庭语文)3 [由2020年5月4日起]
(q)执逹事务组詹凤玲女士总执达主任 (行政及海事)
余德信先生总执达主任 (行动)
(r)调解服务组林雪儿女士总司法行政主任(调解事务)
曾子杰先生署理调解统筹主任

发展部
司法机构副政务长(发展)兼首席法官政务助理苏贝茜女士
 
(a)首席法官私人办公室周永恒先生首席法官副政务助理 [由2020年11月20日起]
(b)发展组王明慧女士司法机构助理政务长 (发展)1
刘淦权先生司法机构助理政务长 (发展)2
(c)新闻及公共关系组郭筱茹女士署理总新闻主任(司法机构)
(d)投诉法官行为秘书处华佩仪女士署理总司法行政主任(投诉法官行为秘书处) [至2020年1月7日止]
华佩仪女士总司法行政主任(投诉法官行为秘书处) [由2020年1月8日起]

优质服务部
司法机构助理政务长(优质服务及资讯科技)曾展光先生
 
(a)投诉组吴宇轩先生署理高级司法行政主任 (投诉)
(b)数码录音及誊写服务组黎嘉莹女士署理总司法行政主任(数码录音及誊写服务)
(c)法律参考资料及图书馆组冯洁媚女士高级司法行政主任 (法律参考资料及图书馆)
(d)管理参事及资讯管理组陈妙金女士总司法行政主任(管理参事及资讯管理)

支援部
署理司法机构助理政务长 (支援)谭伟源先生 [至2020年1月5日止]
司法机构助理政务长 (支援)谭伟源先生 [由2020年1月6日起]
 
(a)工程策划及产业组郑嘉文先生首席行政主任(工程策划及产业)
(b)财务组林雨恒先生署理总库务会计师 [至2020年8月26日止]
林雨恒先生总库务会计师 [由2020年8月27日起]
(c)法官及司法人员组梁昭怡女士总司法行政主任 (法官及司法人员)
(d)支援人员组邓蔼怡女士总司法行政主任 (支援人员) [至2020年9月27日止]
萧润彪先生总司法行政主任 (支援人员) [由2020年9月28日起]

注1:司法机构助理政务长(优质服务及资讯科技)就其工作范畴向司法机构政务长直接负责,有关资讯科技事务处(运作)的范畴则除外。

司法培训


在一般延期期间,法庭程序基於对2019冠状病毒病的忧虑而押後。因应2019冠状病毒病所引起的公共卫生考虑,在这段期间大部分由香港司法学院举办,或联同/由其他司法管辖区/组织举办的司法培训活动均延期或取消。

在这段期间,香港司法学院为法官及司法人员提供研究支援以及进行出版的工作继续。

香港司法学院举办的本地司法培训活动
日期活动
8.1.2020关於法律研究的培训课程
18.3.2020为高等法院法官而设关於「电子提交平台」培训课程
19.3, 27.4, 20.5, 7.7, 18.8 及 5.11.2020暂委裁判官或审裁官入职简介会
20.3.2020案件管理分享会 ─ 由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彭宝琴主讲
8 – 9.4.2020关於使用视像会议设施进行遥距聆讯的示范环节
5.5.2020关於处理数码证据及证物的培训课程
29 – 30.6.2020新委任常任裁判官入职课程
3.7.2020裁判官讲座 ─ 题为「司法公正及公众信心」 ─ 由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黄崇厚主讲
7.8.2020为裁判官而设关於综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统的培训课程
11.9, 16.9 及 25.9.2020案件管理工作坊的讨论交流环节
14.9.2020竞争法研讨会
15.10.2020聆讯中法庭资讯科技的综合运用
13.11.2020家事法庭简介
19.11.2020关於在电子聆讯 / 电子审讯综合使用法庭资讯科技的培训

参观司法机构的次数/人数


 20192020 *
本港  
参观次数2933
参观人数9 25493
内地  
参观次数260
参观人数5410
海外  
参观次数187
参观人数20623
合计  
参观次数33710
参观人数10 001116

 参观人数
参观者类别20192020 *
法官和法律界人士4180
政府人员10412
学生和其他9 479104
合计10 001116

* 因应公共卫生情况, 参观法院活动自2020年2月起暂停举行。

2019年至2020年度司法机构的开支及收入



经常开支
 2019-2020 ($' 000)
- 个人薪酬 1,309,943
- 部门开支 613,849
- 其他费用 8,778
合计 1,932,570


收入*
 2019-2020 ($' 000)
- 收费 196,763
- 罚款 234,730
- 充公及其他 93,591
合计 525,084

* 该项的收入已拨入政府的经常收入帐项

有关法官和司法人员的投诉


由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及法院领导负责处理的投诉数目 *投诉事项2020 总计

司法/法定的决定法官的行为同时投诉司法/法定的决定和法官的行为不满法院领导处理原有投诉的手法及/或有关调查结果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3123ii4 286iii74 419
高等法院首席法官2000不适用20
首席区域法院法官1312不适用16
总裁判官992iv1111v不适用1 104
小计1 0281254 39975 559

* 如法院领导认为不宜由他/她亲自处理某宗投诉,理由是这样处理或会招致实际上存有或令人感到可能存有利益冲突,他/她便可指示另一位法官处理该宗投诉。

备注:
i於上述期间,投诉法官及司法人员的数字有显著上升,这是源於有关若干法庭决定及案件而作出的性质相同或类似的投诉大幅增加。於2020年,共有5 559宗投诉已获完成处理,当中包括5 488宗此类性质相同或类似的投诉 。基於司法独立的基本原则,司法机构不会亦不应处理针对司法或法定的决定而作出的投诉。任何对司法或法定的决定的不满,只可以透过现有的司法程序作出上诉或覆核。
ii就一宗法庭案件所提出的性质相同或类似的投诉。
iii就一宗法庭案件所提出的性质相同或类似的投诉。
iv包括就70宗法庭案件所提出的性质相同或类似的983宗投诉。
v包括就一宗法庭案件所提出的性质相同或类似的96宗投诉。
vi在2020年入禀的案件共有460 003宗。
vii关於法官及司法人员行为的投诉个案可按照其性质作大致上的分类。在上述涉及法官及司法人员行为的投诉个案中,8宗是与法庭内的态度及行为方面有关;4 510宗是与在法庭进行实际法律程序时的处理手法有关;1宗是与法庭工作没有直接关系的行为有关;以及5宗是与涉及多於一种类别有关。
viii就有关法官及司法人员行为的投诉个案中,当中一宗个案获证明部分属实(即备注iii所标示的个案) 。个案涉及投诉一位区域法院法官於其判刑理由书中的评论给人有所偏颇的观感。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已审视有关个案。法官及司法人员绝对不可偏颇。同样重要的是,观感上他们亦不可被合理地理解为对任何人士或因由有所偏颇 。该判刑理由书之所以引起争议,乃在於它可能令有些明理、不存偏见及熟知情况的人合理地认为,前述的重要原则并没有被遵守,因而给人偏颇的观感。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已经提醒该法官在履行司法职务时前述的重要原则。该法官亦暂时不被编排审理任何涉及类似政治背景的案件。
ix上表只列出已获全部完成处理的性质相同或类似的投诉的数字。至於该些性质相同或类似的投诉若涉及多於一宗法庭案件的投诉,而当中仍有案件的投诉个案因尚待有关法庭程序完结及调查完成後才公布结果,相关投诉数字会於所有案件的投诉获全部完成处理後才作出汇报。投诉数字只包括有提供必须填报资料(联络地址及姓名)的投诉。

有关司法机构政务处的投诉



投诉事项2020*
- 与程序/手续有关的投诉16
- 与设施有关的投诉3
- 与司法支援服务有关的投诉52
- 投诉司法机构政务处人员29
合计100

* 包括口头投诉

最後修订日期: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