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司法制度改革监察委员会成员名单 (至2020年3月31日止)1


主席高等法院首席法官
委员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法官区庆祥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包华礼, SBS
高等法院司法常务官
首席区域法院法官
区域法院司法常务官
区域法院法官梁俊文
律政司
冯美凤女士
法律援助署
邝宝昌先生, JP
香港大律师公会
林定国 资深大律师
香港律师会
乔柏仁先生
香港调解资历评审协会有限公司
黄吴洁华女士
司法机构政务长
刘嫣华女士
列席署理司法机构副政务长 (运作)
张淑婷女士
秘书司法机构助理政务长 (发展)1
王明慧女士

1 该委员会在2020年4月1日解散。在解散前的十年期间,委员会一直监察改革後民事司法制度的运作。 2009年至2019年民事司法制度改革推行期间的相关结果和统计数字,每年均於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专属网页公布。 整体而言,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推行过程一直顺利,成效理想,而相关改革亦已成为民事诉讼程序的常规部分。调解的更广泛使用、增加使用附带条件付款以及更多以循简易程序评估讼费,都是民事司法制度改革被视为尤为明显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