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司法制度改革监察委员会成员名单 (至2020年3月31日止)1
主席 | 高等法院首席法官 |
委员 | 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法官区庆祥 |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包华礼, SBS | |
高等法院司法常务官 | |
首席区域法院法官 | |
区域法院司法常务官 | |
区域法院法官梁俊文 | |
律政司 冯美凤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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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署 邝宝昌先生, J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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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大律师公会 林定国 资深大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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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律师会 乔柏仁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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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调解资历评审协会有限公司 黄吴洁华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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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机构政务长 刘嫣华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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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席 | 署理司法机构副政务长 (运作) 张淑婷女士 |
秘书 | 司法机构助理政务长 (发展)1 王明慧女士 |
1 该委员会在2020年4月1日解散。在解散前的十年期间,委员会一直监察改革後民事司法制度的运作。 2009年至2019年民事司法制度改革推行期间的相关结果和统计数字,每年均於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专属网页公布。 整体而言,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推行过程一直顺利,成效理想,而相关改革亦已成为民事诉讼程序的常规部分。调解的更广泛使用、增加使用附带条件付款以及更多以循简易程序评估讼费,都是民事司法制度改革被视为尤为明显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