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告概述司法機構於2020年的主要活動。這亦是我卸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前的最後一份《司法機構年報》。

對司法機構而言,2020年是不平凡的一年。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的爆發固然帶來了前所未見的挑戰,但同時亦提供了機會。鑑於不斷變化的公共衞生情況,司法機構一直在公共衞生風險與執行司法工作之間求取平衡,以各種切實可行的方式調整法庭事務。在2020年1月29日至5月3日的三個月期間,除緊急和必要的聆訊外,司法機構將所有法庭程序延期。這個安排被稱之為「一般延期」(「法庭程序一般延期」)。一般延期結束後,司法機構即採取適當的社交距離措施(主要為控制及壓縮人流),以確保法院在情況許可下能夠繼續安全地處理事務。有需要時,法庭程序和聆訊會分散處理,而登記處和會計部的開放時間亦會作出調整。司法機構將保持靈活性,盡可能以最具效率的方式因應情況需要安全地處理事務。

這次疫情提供了機會讓司法機構更廣泛地利用資訊科技以不同模式處理法庭事務。同時,司法機構亦推行各項措施,更靈活地使用法院大樓及聘用短期司法人手。本年内,部分法庭聆訊藉電話、視像會議或同類視像設備進行。此外,我們亦於2021年1月起引入以瀏覽器為操作介面的視像會議設施選項。

《法院程序(電子科技)條例》(第638章)於本年獲得通過,該《條例》就電子處理法院相關文件訂定條文。這是落實司法機構「資訊科技策略計劃」的重要一步。此計劃將可提升法院的運作效率,同時亦可減少使用紙張。另一方面,《高等法院條例》(第4章)的法例修訂將於2021年1月中生效;有關修訂將有助司法機構有效率地處理高等法院和終審法院日益增加的上訴案件,特別是包括免遣返聲請中的司法覆核申請。

我謹代表司法機構衷心感謝劉嫣華女士過去15年擔任司法機構政務長期間竭誠服務。劉女士於2020年7月中卸任。與此同時,我們歡迎接替劉女士帶領司法機構政務處的梁悅賢女士。

2021年1月11日將是我年屆65歲退休之齡,亦是我退休之時。2020年3月,行政長官接納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建議,任命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張舉能為下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有關任命於2020年6月徵得立法會同意後,將於2021年1月11日生效。

我謹藉此機會,多謝社會大眾、政府及立法會對司法機構工作的寶貴支持。我亦向各位法官及司法人員同儕,以及司法機構的員工致謝,感謝他們面對與日俱增的挑戰仍盡忠職守、專業致志。我祝願各位身心康泰,事事順遂。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
馬道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