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告概述司法機構於2020年的主要活動。這亦是我卸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前的最後一份《司法機構年報》。

對司法機構而言,2020年是不平凡的一年。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的爆發固然帶來了前所未見的挑戰,但同時亦提供了機會。鑑於不斷變化的公共衞生情況,司法機構一直在公共衞生風險與執行司法工作之間求取平衡,以各種切實可行的方式調整法庭事務。在2020年1月29日至5月3日的三個月期間,除緊急和必要的聆訊外,司法機構將所有法庭程序延期。這個安排被稱之為「一般延期」(「法庭程序一般延期」)。一般延期結束後,司法機構即採取適當的社交距離措施(主要為控制及壓縮人流),以確保法院在情況許可下能夠繼續安全地處理事務。有需要時,法庭程序和聆訊會分散處理,而登記處和會計部的開放時間亦會作出調整。司法機構將保持靈活性,盡可能以最具效率的方式因應情況需要安全地處理事務。

這次疫情提供了機會讓司法機構更廣泛地利用資訊科技以不同模式處理法庭事務。同時,司法機構亦推行各項措施,更靈活地使用法院大樓及聘用短期司法人手。本年内,部分法庭聆訊藉電話、視像會議或同類視像設備進行。此外,我們亦於2021年1月起引入以瀏覽器為操作介面的視像會議設施選項。

《法院程序(電子科技)條例》(第638章)於本年獲得通過,該《條例》就電子處理法院相關文件訂定條文。這是落實司法機構「資訊科技策略計劃」的重要一步。此計劃將可提升法院的運作效率,同時亦可減少使用紙張。另一方面,《高等法院條例》(第4章)的法例修訂將於2021年1月中生效;有關修訂將有助司法機構有效率地處理高等法院和終審法院日益增加的上訴案件,特別是包括免遣返聲請中的司法覆核申請。

我謹代表司法機構衷心感謝劉嫣華女士過去15年擔任司法機構政務長期間竭誠服務。劉女士於2020年7月中卸任。與此同時,我們歡迎接替劉女士帶領司法機構政務處的梁悅賢女士。

2021年1月11日將是我年屆65歲退休之齡,亦是我退休之時。2020年3月,行政長官接納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建議,任命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張舉能為下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有關任命於2020年6月徵得立法會同意後,將於2021年1月11日生效。

我謹藉此機會,多謝社會大眾、政府及立法會對司法機構工作的寶貴支持。我亦向各位法官及司法人員同儕,以及司法機構的員工致謝,感謝他們面對與日俱增的挑戰仍盡忠職守、專業致志。我祝願各位身心康泰,事事順遂。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
馬道立

2020回顧


2020年伊始,司法機構秉承傳統,於1月13日舉行法律年度開啟典禮。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致辭時,闡述明白法律如何運作和它應當如何運作,以期全然接受法治這個概念之重要性,並特別提及2019年下半年發生的事件。他强調,雖然《基本法》及《人權法案》列明了個人的權利和自由,但為使其他人的權利不會受到不可接受的影響,行使這些權利有明確的限制。此外,他亦說履行公義有一項關鍵的要素,就是審判必須公平公正。就刑事案件而言,公正審判是指對訴訟各方,無論是控方還是辯方,皆公平公正,而法庭不論何時都會確保審判公平公正。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表示,司法工作得以妥善執行實有賴法官履行其肩負的職責。就此而言,法官的責任不在於跟隨民眾的意願作出判決。法官只會以法律條文和法律精神為依歸,別無其他。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提到,2021年1月他將年屆退休之齡,亦是他退休之時。他藉此機會感謝全體法官及司法人員和司法機構全體員工給予他堅定不移的支持,並在面對前所未見的挑戰時,依然盡忠職守。他亦重申自己以維護法治為己任,並呼籲社會大眾維護和珍視法治。

面對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所帶來的挑戰

因為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的關係,司法機構在2020年面對著種種前所未見的挑戰。基於公共衞生考慮,司法機構由2020年1月29日至5月3日期間,除緊急和必要的事務外,把法庭程序一般延期(「法庭程序一般延期」(「一般延期」))。在2020年3月,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發表聲明,向社會大衆保證,司法機構會繼續以全力應對法院運作所受到的干擾。他解釋司法機構一直急切探討更多其他方法,務求在無損法庭使用者、員工及法官的健康和安全的情況下,增加一般延期期間可提供的法庭服務。在有關安排被視為可行,以及在相關法院規則及程序符合規定下,司法機構亦持續推動更廣泛利用資訊科技處理法庭事務。繼2020年5月一般延期後,我們逐步有序地恢復法庭事務,同時因應不斷變化的公共衞生風險,採取適當的社交距離及人流管理措施。執行司法工作是必要的公共服務。憑藉一般延期期間累積的經驗及應對疫情的社交距離措施,我們得以在情況許可下繼續安全地處理法庭事務(並按情況需要調整事務處理量)。

2020年9月,有見出現了不少與法院多個不同司法裁決和法官有關的評論、意見及批評,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發表聲明,解釋香港執行司法工作的某些基本原則,特別是刑事案件方面。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強調,法官的憲制職責是,在行使司法權力時嚴格遵從法律,別無其他考慮。法官這項憲制職責不包括對政治問題或爭議作出裁決。是故,法官不得受任何性質的政治考慮所影響。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強調,處理刑事案件方面有一些基本原則必須緊記,當中包括公平審訊的要求、無罪假定、法庭必須在控方已履行其舉證責任至毫無合理疑點的標準才可定罪的規定,以及上訴的權利。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申明,法院及法官誠然可以被批評,但批評必須有理可據、理由充分及恰當地提出,否則會損害公眾對司法的信心,最終危害香港的法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亦重申,司法機構及其職能絕對不應該被政治化。

增加透明度

根據司法公開的原則,除了少數極為例外的情況(例如涉及兒童事宜的案件),所有法庭聆訊均開放予公眾旁聽。區域法院及以上級別法院的判案書、裁決理由及判刑理由亦可在司法機構網頁查閱。這些都確保了透明度。

2020年,司法機構公布更多提高透明度的措施,藉以加深市民對其運作的了解。

2020年10月起,司法機構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選取公眾關注的區域法院及裁判法院判決製備撮要,並將其上載司法機構網頁。

另一方面,就針對法官行為的投訴而言,由2020年7月起,如出現大量內容相同或類似的投訴,投訴法官行為秘書處均會在司法機構網頁公布投訴內容,調查結果以及其理據。

法官及司法人員的任命

2020年有多項司法任命,包括張舉能法官獲委任為下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由2021年1月11日起生效;賀知義勳爵獲委任為終審法院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由2021年1月1日起生效;以及高勁修法官獲委任為首席區域法院法官和蘇惠德先生獲委任為總裁判官,兩者均由2020年1月6日起生效。

司法機構政務長的任命

梁悅賢女士獲委任為司法機構政務長,由2020年7月20日起生效。她接替在2020年7月16日開始退休前休假的劉嫣華女士。

更廣泛使用資訊科技

在一般延期期間,由於親身到法院大樓和面對面的接觸需減至最少,以及要避免人群聚集,所以司法機構採取積極方式,通過更廣泛使用資訊科技,支援及便利法庭事務的進行。

司法機構一直分階段研發一個涵蓋各級法院的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使各方可以電子方式處理法院相關文件和付款。2020年7月《法院程序(電子科技)條例》的通過將可進一步促進這方面的進程。因此,我們將可以繼續提高處理訴訟的效率,並減少使用紙張。待若干進一步附屬法例制定後,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會首先在區域法院和部分裁判法院推行,其後會推展至其他級別的法院。

在法律界及相關持份者的支持下,司法機構已推行多項行政措施,確保在資訊保安穩妥的情況之下,用電子方式處理若干文件。此等措施包括設立特別電郵帳戶,供訴訟各方以電子方式向法庭提交文件,以便透過書面方式處理案件,以及將區域法院現有的電子提交平台擴展至高等法院、家事法庭及土地審裁處。

司法機構已更廣泛地在合適的民事案件進行遙距聆訊。除使用視像會議設施外,亦通過電話進行聆訊。司法機構於2020年4月和6月先後發出共兩套指引,載列關於在高等法院、競爭事務審裁處、區域法院和家事法庭的民事法律程序中(包括審訊),進行遙距聆訊的實務及安排。2020年6月中起,法庭使用者更可使用視像會議設施軟件這個更具成本效益的技術選項。2020年12月,司法機構增發一套指引,為在民事案件進行遙距聆訊訂立進一步的實務安排指引,包括把視像會議設施的應用範圍擴展至勞資審裁處和小額錢債審裁處,以及由2021年1月2日起推出以瀏覽器為操作介面的視像會議設施選項。後者提供低成本的新選項,令法庭使用者只需使用備有鏡頭等功能的一般電腦(並非流動裝置),便可連接至法庭的設施進行視像會議聆訊。此新選項將可大幅增加能夠利用遙距方式進行法庭聆訊的數目,亦可促進無律師代表訴訟人使用視像會議設施。此外,司法機構亦一直就修改法例進行籌劃,使刑事案件亦可進行遙距聆訊。

案件量

2020年,一般延期安排以及隨後在減少事務處理量及實施社交距離措施的情況下恢復法院事務,對法庭程序及法院事務均有所影響。由於聆訊需要重新排期,部分法院級別的案件平均輪候時間無可避免有所延長。一些種類的案件因一般延期安排而減少約25%,但其他種類的案件的跌幅則較不明顯。

鑑於公共衞生情況的變化,司法機構實施應變和社交距離措施,所以法院整體的事務處理量難免有所減少,法庭程序和法院事務因而受到影響。儘管如此,司法機構透過靈活運用法院大樓、遙距處理案件或書面作出裁定,致力處理最多的案件。與此同時,為應對各級法院繁重的工作壓力,司法機構在2020年年底,展開新一輪的法官及司法人員招聘工作。司法機構亦在各級法院有需要時,繼續以短期司法人力資源協助維持司法人手。

除《法院程序(電子科技)條例》獲得通過外,旨在精簡高等法院程序而對《高等法院條例》(第4章)作出的法例修訂亦已獲得通過。此項修訂有助更有效率地處理案件,特別是包括數量愈趨上升的涉及免遣返聲請的司法覆核。

投訴法官行為

2020年,我們留意到針對法官及司法人員的投訴數目顯著增加。當中主要源於與處理社會事件的法庭決定有關的大量內容相同或類似的投訴。此等決定涉及被告人有罪或無罪的裁決、判刑或是否獲准保釋的決定,以及其他事宜。

正如上文(「増加透明度」)所述,司法機構推行措施以增加透明度和更有效地處理投訴。

專責小組及委員會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委任多位法官及司法人員,並邀請法律界和相關政府部門的代表,在與司法機構運作有關的多個專責小組和委員會擔任成員。該等專責小組和委員會包括:民事司法制度改革監察委員會、調解工作小組、民事法庭使用者委員會、刑事法庭使用者委員會、家事法律程序法庭使用者委員會、競爭事務審裁處使用者委員會,以及香港司法學院管理委員會。

參觀司法機構

因應公共衞生情況,參觀司法機構的活動自2020年2月起暫停。

最後,司法機構誠意邀請你瀏覽我們的圖片集,重溫司法機構在2020年的難忘時刻。

2020年大事記要


一月
6區域法院法官高勁修獲委任為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6蘇惠德先生獲委任為總裁判官
6劉淑嫻女士、莫子聰先生、梁雅忻女士及林希維先生獲委任為常任裁判官
13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主持2020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
13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楊萬明先生率領五人代表團出席2020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

四月
20周慧珠女士、翟國怡女士、林澤銘先生、楊綺娜女士、蕭志韻女士、龍軍庭先生、屈麗雯女士、余俊翔先生及施祖堯先生獲委任為常任裁判官

五月
31終審法院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范禮全法官及韋彥德勳爵的任期獲延續三年

六月
24行政長官簽署委任書,任命張舉能法官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二○二一年一月十一日起生效,並將有關任命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備案,完成委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相關法定程序
29嚴舜儀女士、蘇文隆先生及徐綺薇女士獲委任為主任裁判官
29潘弘翰先生獲委任為常任裁判官
30終審法院其他普通法適用地區非常任法官郝廉思勳爵的任期獲延續三年

七月
11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為第九屆香港人權模擬法庭比賽決賽擔任裁判

十月
23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在「亞洲替代性爭議解決方式研討會:重構國際仲裁」的「香港及其在國際仲裁中的角色」的環節上發表開場講話
27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在International Academy of Mediators–香港調解會的研討會上發表演講

十一月
2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在香港法律周2020暨香港法律樞紐開幕禮及「願景2030—聚焦法治」啟動儀式上發表演講。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張舉能及高等法院上訴法庭副庭長林文瀚亦出席該開幕禮
3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張舉能在首屆法治大會閉幕儀式上致辭
10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出席國際律師協會2020 - Virtually Together網上研討會
17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張舉能及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出席《基本法》頒布三十周年法律高峰論壇
19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於嶺南大學第五十一屆學位頒授典禮獲頒授榮譽法學博士學位,並代表各榮譽博士致謝辭
23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高浩文出席由香港律師會舉辦的第一屆「一帶一路」法律線上論壇。論壇主題為「展望疫後格局:以一帶一路與法律科技聯合四海,凝聚八方」
26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在牛津大學辯論社的嘉賓演講活動中發表演講

十二月
13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出席「南京大屠殺死難者國家公祭日」紀念儀式
23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出席「青Teen講場10周年」暨「法律周2020」開幕禮

法官和司法人員名單


終審法院

-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
馬道立首席法官, GBM 
- 終審法院常任法官
李義法官 
霍兆剛法官 
張舉能法官 
- 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
包致金法官, GBM  
陳兆愷法官, GBM 
鄧楨(鄧國楨)法官, GBM, SBS 
司徒敬法官, GBS 
賀輔明勳爵, GBS 
苗禮治勳爵, GBS 
紀立信法官, GBS 
廖柏嘉勳爵, GBS 
華學佳勳爵, GBS 
郝廉思勳爵 
簡嘉麒勳爵  (至2020年6月29日止)
范理申勳爵 
施覺民法官 *
甘慕賢法官 
范禮全法官 
韋彥德勳爵 
何熙怡女男爵 
麥嘉琳法官 
岑耀信勳爵 
*已於2020年內離職

高等法院

- 高等法院首席法官
潘兆初法官 
- 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
楊振權副庭長  
林文瀚副庭長 
麥機智副庭長 
關淑馨副庭長 
張澤祐法官 
袁家寧法官 
朱芬齡法官 
鮑晏明法官  
麥偉德法官 
彭偉昌法官 
薛偉成法官 
區慶祥法官 
-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
馮驊法官, GBS 
張慧玲法官 
潘敏琦法官 
夏利士法官 
包華禮法官, SBS #
歐陽桂如法官  
李瀚良法官 #
杜麗冰法官  
陳慶偉法官  
陳美蘭法官  
陳健強法官 
林雲浩法官 
吳嘉輝法官 
彭寶琴法官 
周家明法官 
朱珮瑩法官 
陸啟康法官 
邱智立法官 
黃崇厚法官 
金貝理法官  
李素蘭法官 
陳嘉信法官 
黃國瑛法官 
潘兆童法官 
吳美玲法官 
李運騰法官 
高浩文法官 
楊家雄法官 
陳靜芬法官 
-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特委法官
鮑永年先生, SC 
何東鳴先生, SC 
譚允芝女士, SBS, SC, JP 
黃繼明先生, SC 
馮庭碩先生, SC 
萬崇理先生, SC 
鄭蕙心女士, SC 
- 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
鄺卓宏先生 
- 高等法院高級副司法常務官
何志賢先生 
#已於2020年內退休

區域法院

- 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高勁修法官  (由2020年1月6日起)
- 主任家事法庭法官
陳振國法官 
- 區域法院法官
黃一鳴法官 
陳廣池法官 
梁俊文法官 
麥莎朗法官 
葉佐文法官 
羅雪梅法官 
姚勳智法官 
黄敬華法官 
高勁修法官  (至2020年1月5日止)
游德康法官 
郭偉健法官  
林偉權法官  
郭啟安法官 
杜大衛法官  
沈小民法官 
胡雅文法官  
許家灝法官  
黃健棠法官  
勞潔儀法官  
陳仲衡法官  
林嘉欣法官  
李樹旭法官 
歐陽浩榮法官 
梁國安法官 
余啟肇法官 
余敏奇法官 
彭中屏法官 
祁士偉法官 
勞杰民法官 
譚思樂法官 
葛倩兒法官 
黎達祥法官 
翁喬奇法官 
陳玉芬法官 
黃禮榮法官 
廖文健法官 
李俊文法官 
徐韻華法官 
李慶年法官 
練錦鴻法官 
謝沈智慧法官 
彭家光法官 
陳錦泉法官 
萬可宜法官 

土地審裁處

- 土地審裁處成員
彭浩泉先生 
吳紹林先生 

裁判法院及其他審裁處

- 總裁判官
蘇惠德先生  (由2020年1月6日起)
- 主任裁判官
錢禮女士 
羅德泉先生 
雷健文先生 
何展鵬先生 
蘇惠德先生  (至2020年1月5日止)
嚴舜儀女士  (由2020年6月29日起)
蘇文隆先生  (由2020年6月29日起)
徐綺薇女士  (由2020年6月29日起)
- 裁判官
嚴舜儀女士  (至2020年6月28日止)
麥國昌先生 
杜浩成先生 
鄭紀航先生 
蘇文隆先生  (至2020年6月28日止)
黄國輝先生 
陳慧敏女士 
周博芬女士 
葉樹培先生 
温紹明先生 
徐綺薇女士  (至2020年6月28日止)
李志豪先生 
黃瑞珊女士 
劉綺雲女士 
鄧少雄先生 
張志偉先生 
鄭念慈先生 
林美施女士 
覃有方先生 
沈其亮先生 
高偉雄先生 
何慧縈女士 
張潔宜女士  
張天雁女士 
王詩麗女士 
吳重儀女士 
香淑嫻女士 
杜潔玲女士 
水佳麗女士 
鄭金蓮女士 
陳炳宙先生 
李紹豪先生 
周至偉先生 
朱婉儀女士 
陳大為先生 
黄雅茵女士 
黄士翔先生 
蘇嘉賢女士 
李家樂女士 
何俊堯先生 
宋泳琛女士 
梁嘉琪女士 
崔美霞女士 
梁少玲女士 
葉啓亮先生 
彭亮廷先生 
鍾明新女士 
陳露怡女士 
王證瑜先生 
林子勤先生 
梁文亮先生 
劉淑嫻女士  (由2020年1月6日起)
莫子聰先生  (由2020年1月6日起)
梁雅忻女士  (由2020年1月6日起)
林希維先生  (由2020年1月6日起)
周慧珠女士  (由2020年4月20日起)
翟國怡女士  (由2020年4月20日起)
林澤銘先生  (由2020年4月20日起)
楊綺娜女士  (由2020年4月20日起)
蕭志韻女士  (由2020年4月20日起)
龍軍庭先生  (由2020年4月20日起)
屈麗雯女士  (由2020年4月20日起)
余俊翔先生  (由2020年4月20日起)
施祖堯先生  (由2020年4月20日起)
潘弘翰先生  (由2020年6月29日起)
- 特委裁判官
劉淑嫻女士  (至2020年1月5日止)
莫子聰先生  (至2020年1月5日止)
梁雅忻女士  (至2020年1月5日止)
余振邦先生 
林希維先生  (至2020年1月5日止)

各級法院案件量、結案數目以及法院輪候時間



終審法院

終審法院的案件量及結案數目

案件量 結案數目 *
201820192020201820192020
申請上訴許可       
刑事
67675380
(35)
41
(22)
60
(42)
民事
12742628957
(40)
133
(110)
314
(261)
合計194493342137174374
上訴      
刑事
298225156
民事
1181111715
合計401613362221
雜項程序001001
* 結案的案件是指上訴許可申請/上訴已經得直、駁回、撤回、放棄或終止的案件
括號內的數字是根據《終審法院規則》(第484A章)第7條被駁回的申請數目

終審法院案件平均輪候時間

平均輪候時間(日)
目標201820192020
申請上訴許可    
由發出聆訊通知書至聆訊    
刑事
45434442
民事
35353431
上訴    
由發出聆訊通知書至聆訊    
刑事
100989898
民事
12011111393

各級法院案件量、結案數目以及法院輪候時間



高等法院

高等法院的案件量及結案數目

案件量 結案數目 *
201820192020201820192020
上訴法庭
上訴
刑事
不服原訟法庭判決而提起的上訴
17716579169146122
不服區域法院判決而提起的上訴
205206146211230148
小計382371225380376270
民事
不服原訟法庭判決而提起的上訴
580560611478526361
不服區域法院判決而提起的上訴
14121417136
雜項上訴
172528122120
小計611597653507560387
判刑覆核
刑事
不服原訟法庭判刑而提起的覆核
000000
不服區域法院判刑而提起的覆核
542243
不服裁判法院判刑而提起的覆核
1114019
小計65162512
合計999973894889941669
雜項程序204321263178203217
*結案的案件是指上訴/覆核已經得直、駁回、撤回、終止或在有或沒有法院命令的情況下被放棄的案件

案件量 結案數目 *
201820192020201820192020
原訟法庭
上訴案件

刑事
不服裁判法院判決而提起的上訴 620603428555585444
民事
不服勞資審裁處判決而提起的上訴302323272123
不服小額錢債審裁處判決而提起的上訴 634548564326
不服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決定而提起的上訴342152
雜項上訴345522
小計997678897153
合計719679506644656497
原訟案件
      
刑事案件421424366433446241
機密雜項案件 402340440402340440
釋放申請 000000
刑事雜項案件789684772686655763
小計1 6121 4481 5781 5211 4411 444
民事管轄
高等法院訴訟3 0102 4312 2001 7091 5191 266
雜項程序2 2742 3852 3781 4971 4301 397
破產及公司清盤訴訟+8 5509 2729 8318 3599 2278 021
人身傷害訴訟 1 3075065401 4081 335506
其他案件#3 3654 3802 9571 1341 0961 497
小計 18 50618 97417 90614 10714 60712 687
合計20 11820 42219 48415 62816 04814 131
聆案官內庭
非正審聆訊**24 53025 38222 99721 92424 09916 607
訟費賬單評定638547561486(1)418(1)429(1)
遺產事務
申請~20 79721 00516 52119 886(2)20 503(2)16 592(2)
*以上訴而言,結案的案件是指上訴得直、駁回、撤回、終止或上訴在有或沒有法院命令的情況下被放棄的案件;以刑事案件而言,結案的案件是指被告人被定罪或被判無罪的案件;以民事案件而言,結案的案件是指成功申索或申索被撤銷的案件
+此類案件包括破產程序、公司清盤程序、申請臨時命令(破產)及申請將法定要求償債書擱置的案件
#其他案件包括憲法及行政訴訟程序、海事訴訟、領養、賣據登記、賬面債項登記、商業訴訟、建築業及仲裁案件、婚姻訴訟、根據《精神健康條例》提出的申請、遺囑認證訴訟、停止通知書、機密雜項案件(民事)及知識產權案件(由二零一九年五月六日起新增的案件類別。其案件量以往納入高等法院民事訴訟或高等法院雜項程序中,屬原訟法庭民事管轄類別 )
~由二零二零年一月一日起,有關數字包括接獲的再加蓋印章申請
**案件數目是指已排期聆訊的非正審申請的案件數目,而結案案件數目是指在本年報報告期內審理的非正審申請的案件數目
 註(1) : 結案的案件是指訟費賬單已予處理的案件
 註(2) : 結案的案件是指已發出授予書/已發出經確認授予書/遺產管理官以簡易程序完成遺產管理的案件


高等法院案件平均輪候時間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刑事法律程序的新實務指示於二零一七年六月頒布,旨在加強刑事法律程序的管理。基於上述實務指示所規定的新程序,司法機構現正考慮修訂應如何量度刑事固定審期案件表的平均輪候時間。此外,刑事速辦審訊表取代了刑事流動案件表。司法機構正就新措施實行的情況考慮量度刑事速辦審訊表平均輪候時間及訂立相關目標的方法

各級法院案件量、結案數目以及法院輪候時間



競爭事務審裁處

競爭事務審裁處的案件量及結案數目

案件量結案數目 *
201820192020201820192020
覆核申請
000000
執行訴訟
113003
訴訟
200000
雜項案件
000000
合計313003
*結案的案件是指成功申請/申索或申請/申索被撤銷

競爭事務審裁處案件平均輪候時間

由於只有三宗案件於競爭事務審裁處訂定審訊/實質聆訊日期,故此輪候時間並不適用。審裁處會待有更多案件訂定審訊/實質聆訊日期後,考慮目標平均輪候時間

各級法院案件量、結案數目以及法院輪候時間



區域法院

區域法院的案件量及結案數目

案件量結案數目*
201820192020201820192020
刑事管轄
刑事案件1 1889611 1199881 201774
民事管轄
民事6 0677 0537 0374 6494 9774 810
稅款申索 1 8311 5647781 5171 281858
欠租扣押申請 3 4244 7834 9233 3444 6504 660
僱員補償申索 3 0383 0462 6593 0082 8692 542
其他民事案件+7 0939 4968 7565 7094 7923 990
小計 21 45325 94224 15318 22718 56916 860
家事管轄
      
婚姻訴訟16 45815 39312 36314 93315 22311 023
共同申請 6 5406 6814 9395 3885 9344 997
雜項程序275262215244236204
領養申請725068554552
小計23 34522 38617 58520 620(1)21 438(1)16 276(1)
民事案件總數 44 79848 32841 73838 84740 00733 136
合計 45 98649 28942 85739 83541 20833 910
聆案官內庭
      
非正審聆訊** 7 68310 3829 7446 6347 9886 283
訟費賬單評定
      
離婚941823611870766603
其他379525450320370277
小計1 3201 3481 0611 190(2)1 136(2)880(2)
合計9 00311 73010 8057 8249 1247 163
*結案的案件是指被告人被定罪或被判無罪,以及成功申索或申索被撤銷的案件
+其他民事案件包括雜項程序、印花稅(條例)上訴案、平等機會訴訟、人身傷害案件、職業性失聰(補償)上訴案、肺塵埃沉着病(補償)上訴案、地產代理上訴案及停止通知書案件(由二零一八年九月三日起新增的案件類別,涵括停止通知書類型的案件)
**案件數目是指已排期聆訊的非正審申請的案件數目,而結案案件數目是指在本年報報告期內審理的非正審申請的案件數目
  註 (1) : 結案的案件是指已發出最終離婚令或領養令的案件
  註 (2) : 結案的案件是指訟費賬單已予處理的案件


區域法院案件平均輪候時間

平均輪候時間(日)
目標201820192020
刑事案件 - 由被告人首次在區域法院提訊至聆訊100187191210
民事固定審期案件表 - 由排期日至聆訊1209595105
民事流動案件表 - 由預告審訊可予進行之日至聆訊 30162128
離婚案件 - 由訂定日期至聆訊    
特別程序案聆訊表
35353535
有抗辯案聆訊表(全部聆訊)
1101118969
財務事宜申請 - 由訂定日期至聆訊
110-140 908185

各級法院案件量、結案數目以及法院輪候時間



土地審裁處

土地審裁處的案件量及結案數目

案件量 結案數目 *
201820192020201820192020
上訴案件
3131 472789370493759
補償案件
11129159
建築物管理案件
269298203237209222
租賃案件
3 6633 9103 3913 0113 1643 941
強制售賣土地申請
403736112227
雜類申請
33112922
合計 4 2995 7214 4323 6673 9054 960
*結案的案件是指上訴得直或駁回,以及審訊或聆訊結束的案件

土地審裁處案件平均輪候時間

平均輪候時間(日)
目標201820192020
由訂定日期至聆訊    
上訴案件
90203539
補償案件
90383829
建築物管理案件
90292131
租賃案件
50191724

各級法院案件量、結案數目以及法院輪候時間



裁判法院

裁判法院的案件量及結案數目

案件量 結案數目 *
201820192020201820192020
刑事案件
30 22125 79822 43629 60725 40521 354
小販案件
1 6281 2161 1921 6261 2041 189
部門傳票及私人傳票
175 738170 156144 040174 693170 625135 466
交通違例扣分傳票
2 2402 2771 6312 2512 2181 611
定額罰款(交通違例)傳票
532468480530526412
定額罰款(公眾地方潔淨及阻礙)傳票
729789779683
定額罰款(吸煙罪行)傳票
242111262120
定額罰款(汽車引擎空轉)傳票
000000
定額罰款(強制驗窗)傳票
132127161922
定額罰款(塑膠購物袋)傳票
000000
定額罰款(聚集罪行)傳票#
--108--39
雜項程序通知書
11 05210 8699 13110 85710 6509 240
部門通知書
676636655636654614
定額罰款令(交通違例)
115 045117 497133 975110 020129 843121 068
定額罰款令(公眾地方潔淨及阻礙)
2 3882 5422 4022 3352 6102 355
定額罰款令(吸煙罪行)
861723514870698564
定額罰款令(汽車引擎空轉)
000000
定額罰款令(強制驗窗)
12242523679417251
定額追討令(塑膠購物袋)
002002
定額追討令(聚集罪行)#
--175--130
合計340 612332 746317 104333 623344 986294 420
*結案的案件是指經審訊或聆訊後被告人被定罪或被判無罪,於聆訊前繳付所有罰款和訟費,以及申請獲批准、被駁回、撤回或剔除的案件
#根據《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羣組聚集)規例》(第599G章)第 6(1)條而新設,並於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九日起生效的案件類別

裁判法院案件平均輪候時間

平均輪候時間(日)
目標201820192020
傳票 - 由答辯日至審訊日50766775
提出控告的案件(少年法庭除外) - 由答辯日至審訊日    
被拘留的被告人
30-45474145
獲保釋的被告人
45-60575167
提出控告的案件(少年法庭)- 由答辯日至審訊日    
被拘留的被告人
30-45-*3013
獲保釋的被告人
45-60585860
*少年法庭並無處理任何向被拘留的被告人提出控告的案件,因此輪候時間不適用

各級法院案件量、結案數目以及法院輪候時間



勞資審裁處

勞資審裁處的案件量及結案數目

案件量 結案數目 *
201820192020201820192020
申索
3 9554 3233 5333 6074 1432 990
覆核
947856898165
恢復申索
437162425955
將裁決擱置
88131808711362
合計4 1804 6033 7313 8254 3963 172
*結案的案件是指已完結的申索,包括獲裁斷金額(勝訴)、敗訴、和解、撤銷及轉移其他法院處理的申索

勞資審裁處案件平均輪候時間

平均輪候時間(日)
目標201820192020
由預約時間至入稟案件
30252961
由入稟案件至首次聆訊
30252523

各級法院案件量、結案數目以及法院輪候時間



小額錢債審裁處

小額錢債審裁處的案件量及結案數目

案件量結案數目 *
201820192020201820192020
申索
55 00755 87939 82154 35555 30439 518
覆核
208189162203170175
合計 55 21556 06839 98354 55855 47439 693
* 結案的案件是指成功申索或申索被撤銷

小額錢債審裁處案件平均輪候時間

平均輪候時間(日)
目標201820192020
由入稟案件至首次聆訊
60 333641

各級法院案件量、結案數目以及法院輪候時間



淫褻物品審裁處

淫褻物品審裁處的案件量及結案數目

案件量 結案數目 *
201820192020201820192020
就呈交的物品作出決定
9 07321 08114 0249 07321 08114 024
就呈交的物品評定類別
1678210716881108
就決定或類別評定進行覆核
000200
就決定或類別評定重新考慮
000000
合計9 24021 16314 1319 24321 16214 132
*結案的案件是指審裁處已就物品作出裁定或分類;經雙方當事人同意不須作出裁定或分類;及審裁處已就裁定或分類予以覆核或重新考慮的案件


淫褻物品審裁處案件平均輪候時間

平均輪候時間(日)
目標201820192020
由裁判官移交個案至作出裁定
21221510
由收到申請至分類
5323
由收到申請至覆核
35-^-^-^
由收到申請至重新考慮
35-*-*-*
^並無收到覆核的申請,因此輪候時間不適用
*並無收到重新考慮的申請,因此輪候時間不適用

各級法院案件量、結案數目以及法院輪候時間



死因裁判法庭

死因裁判法庭的案件量及結案數目

案件量 結案數目 *
201820192020
201820192020
有陪審團
1551068615211463
無陪審團
12111291610
合計1671179816113073
*結案的案件是指死因研訊已結束的案件


死因裁判法庭案件平均輪候時間

平均輪候時間(日)
目標201820192020
由排期日至聆訊
42656170

民事司法制度改革監察委員會成員名單 (至2020年3月31日止)1


- 主席高等法院首席法官
- 委員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區慶祥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包華禮, SBS
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
首席區域法院法官
區域法院司法常務官
區域法院法官梁俊文
律政司
馮美鳳女士
法律援助署
鄺寶昌先生, JP
香港大律師公會
林定國 資深大律師
香港律師會
喬柏仁先生
香港調解資歷評審協會有限公司
黃吳潔華女士
司法機構政務長
劉嫣華女士
- 列席署理司法機構副政務長 (運作)
張淑婷女士
- 秘書司法機構助理政務長 (發展)1
王明慧女士

1 該委員會在2020年4月1日解散。在解散前的十年期間,委員會一直監察改革後民事司法制度的運作。 2009年至2019年民事司法制度改革推行期間的相關結果和統計數字,每年均於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專屬網頁公布。 整體而言,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推行過程一直順利,成效理想,而相關改革亦已成爲民事訴訟程序的常規部分。調解的更廣泛使用、增加使用附帶條件付款以及更多以循簡易程序評估訟費,都是民事司法制度改革被視爲尤為明顯的成效。

調解工作小組成員名單


- 主席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林文瀚副庭長
- 委員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馮驊, GBS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歐陽桂如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陸啟康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黃國瑛
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鄺卓宏
首席區域法院法官高勁修
主任家事法庭法官陳振國
律政司
戴思勁先生
法律援助署
莊因東先生
廖玉玲女士
黃吳潔華女士
陳炳煥先生, SBS, JP
梁慶豐教授
- 列席署理司法機構副政務長 (運作)
張淑婷女士
總司法行政主任(調解事務)
林雪兒女士
- 秘書調解統籌主任
曾子傑先生

法庭使用者委員會成員名單


民事法庭使用者委員會
- 主席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歐陽桂如
- 委員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陳美蘭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高浩文
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鄺卓宏
首席區域法院法官高勁修
律政司
張禮欣女士
法律援助署
王耀輝先生
(至2020年3月17日止)
法律援助署
李自強先生
(由2020年3月18日起)
破產管理處
駱佩雯女士
資深大律師石永泰先生
喬柏仁先生
葉安娜博士
- 列席署理司法機構副政務長 (運作)
張淑婷女士
總司法行政主任(法官支援)2
鄭茂才先生
(至2020年11月30日止)
總司法行政主任(法官支援)2
鄧佩儀女士
(由2020年12月1日起)
- 秘書總司法行政主任 (運作)
陳淑霞女士


刑事法庭使用者委員會
- 主席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彭寶琴
- 委員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黃崇厚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楊家雄
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鄺卓宏
首席區域法院法官高勁修
總裁判官蘇惠德
律政司
何詠光先生
法律援助署
陳愛容女士
(至2020年12月7日止)
法律援助署
毛旭華女士
(由2020年12月8日起)
當值律師服務
王姬麗女士
廉政公署
何國強先生
(至2020年12月20日止)
廉政公署
蔡樹強先生
(由2020年12月21日起)
香港警務處
陳永安先生
(至2020年4月1日止)
香港警務處
曾艷霜女士
(由2020年4月2日起)
懲教署
吳超覺先生
資深大律師夏偉志先生
吳鴻瑞先生
岑棓琛先生
- 列席署理司法機構副政務長 (運作)
張淑婷女士
總司法行政主任 (法官支援)3
游景華先生
(至2020年11月3日止)
總司法行政主任 (法官支援)3
郭煥樺女士
(由2020年11月4日起)
- 秘書總司法行政主任 (運作)
陳淑霞女士


家事法律程序法庭使用者委員會
- 主席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林文瀚副庭長
- 委員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歐陽桂如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朱珮瑩
高等法院司法常務官鄺卓宏
主任家事法庭法官陳振國
家事法庭法官黃禮榮
區域法院司法常務官雷健文
社會福利署
彭潔玲女士
法律援助署
陳道潔女士
法定代表律師辦事處
李自強先生
(至2020年5月12日止)
法定代表律師辦事處
陳茂群先生
(由2020年5月13日起)
李嘉蓮女士
何志權先生
Ms Jain BROWN
- 列席署理司法機構副政務長 (運作)
張淑婷女士
總司法書記 (家事法庭)
林秀霞女士
- 秘書總司法行政主任 (運作)
陳淑霞女士


競爭事務審裁處使用者委員會
- 主席競爭事務審裁處主任法官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林雲浩
- 委員競爭事務審裁處副主任法官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歐陽桂如
高等法院聆案官
聆案官許家灝
律政司
關奕濠先生
競爭事務委員會
史柏加先生
通訊事務管理局
鄭秉輝先生
羅沛然先生
陳曉峰先生
- 秘書高級一等司法書記 (競爭事務審裁處)
王淑嫻女士

香港司法學院管理委員會成員名單


- 主席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 GBM
- 委員終審法院常任法官張舉能
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及香港司法學院行政機構專責事務法官潘兆童
首席區域法院法官高勁修
總裁判官蘇惠德
司法機構政務長
劉嫣華女士
( 至2020年7月15日止)
司法機構政務長
梁悅賢女士
(由2020年7月20日起)

司法機構政務處

司法機構政務處由司法機構政務長統領。司法機構政務長協助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處理司法機構的整體行政事務。司法機構政務處在法庭執行司法工作及運作方面提供支援。

司法機構政務處
司法機構政務長劉嫣華女士 [至2020年7月15日止]
司法機構政務長梁悅賢女士 [由2020年7月20日起]

運作部
署理司法機構副政務長 (運作)張淑婷女士
 
(a)資訊科技事務處(技術支援)陳慧中女士總系統經理(資訊科技)
陳銳安先生高級系統經理(1) [至2020年9月8日止]
黎伯翔先生署理高級系統經理(1) [由2020年9月9日起]
譚頌恩先生署理高級系統經理(2) [至2020年6月28日止]
譚頌恩先生高級系統經理(2) [由2020年6月29日起]
李偉文先生高級系統經理(3)
戴達遠先生署理高級系統經理(4) [至2020年6月28日止]
戴達遠先生高級系統經理(4) [由2020年6月29日起]
(b)資訊科技事務處(運作)曾展光先生司法機構助理政務長(優質服務及資訊科技)註1
趙金泉先生署理總司法行政主任(資訊科技事務處) [至2020年1月7日止]
趙金泉先生總司法行政主任(資訊科技事務處) [由2020年1月8日起]
李家佩女士高級司法行政主任(資訊科技事務處)1
馮淑儀女士高級司法行政主任(資訊科技事務處)2 [至2020年11月25日止]
梁永堅先生署理高級司法行政主任(資訊科技事務處)2 [由2020年11月26日起]
岑瑞明女士高級司法行政主任(資訊科技事務處)3
利國雄先生高級司法行政主任(資訊科技事務處)4
駱碧瑤女士署理高級司法行政主任(資訊科技事務處)5 [由2020年1月9日起]
(c)運作部 麥小玲女士署理司法機構助理政務長 (運作) [至2020年1月5日止]
麥小玲女士司法機構助理政務長 (運作) [由2020年1月6日起]
陳淑霞女士總司法行政主任 (運作)
(d)法官支援組胡寶珊女士總司法行政主任(法官支援)1
鄭茂才先生總司法行政主任(法官支援)2 [至2020年11月30日止]
鄧佩儀女士署理總司法行政主任(法官支援)2 [由2020年12月1日起]
游景華先生總司法行政主任(法官支援)3 [至2020年11月3日止]
郭煥樺女士署理總司法行政主任(法官支援)3 [由2020年11月4日起]
(e)高等法院書記主任辦事處鄧佩儀女士書記主任 [至2020年11月30日止]
勞詠詩女士署理書記主任 [由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暫時署理書記主任的職務]
(f)終審法院登記處區慧德女士署理高級一等司法書記 (終審法院) [至2020年10月18日止]
周淑娟女士高級一等司法書記 (終審法院) [由2020年10月19日起]
(g)高等法院登記處李秀慧女士總司法書記 (高等法院登記處) [至2020年11月25日止]
馮淑儀女士總司法書記 (高等法院登記處) [由2020年11月26日起]
(h)競爭事務審裁處登記處王淑嫻女士 高級一等司法書記(競爭事務審裁處)
(i)區域法院譚麗芬女士總司法書記 (區域法院登記處)
曾瑞華女士總司法書記 (區域法院法庭)
(j)家事法庭登記處林秀霞女士署理總司法書記 (家事法庭)
(k)土地審裁處登記處梁美心女士署理總司法書記 (土地審裁處)
(l)裁判法院總務處郭煥樺女士高級司法行政主任 (裁判法院) [至2020年11月3日止]
葉惠玲女士書記長(九龍城裁判法院) [由2020年11月4日至2020年12月20日暫時分擔高級司法行政主任(裁判法院)的職務]
孫雷先生書記長(東區裁判法院) [由2020年11月4日至2020年12月20日暫時分擔高級司法行政主任(裁判法院)的職務]
洪方平女士書記長(西九龍裁判法院) [由2020年11月4日至2020年12月20日暫時分擔高級司法行政主任(裁判法院)的職務]
方敏琪女士署理高級司法行政主任 (裁判法院) [由2020年12月21日至2021年3月31日暫時署理高級司法行政主任 (裁判法院) 的職務]
(m)遺產承辦處黃潔嫦女士總遺產事務主任
(n)勞資審裁處登記處陳楚觀先生司法常務主任 (勞資審裁處) [至2020年10月5日止]
李志芬女士署理司法常務主任 (勞資審裁處) [由2020年10月6日至2021年3月31日暫時署理司法常務主任(勞資審裁處)的職務]
(o)小額錢債審裁處登記處徐智韻女士署理總司法書記 (小額錢債審裁處)
(p)法庭語文組邱富棠先生總司法行政主任(法庭語文)1 [至2020年5月3日止]
王慧韻女士署理總司法行政主任(法庭語文)1 [由2020年5月4日起]
鄧少芬女士總司法行政主任(法庭語文)2
葉碧儀女士總司法行政主任(法庭語文)3 [至2020年5月2日止]
邱富棠先生總司法行政主任(法庭語文)3 [由2020年5月4日起]
(q)執逹事務組詹鳳玲女士總執達主任 (行政及海事)
余德信先生總執達主任 (行動)
(r)調解服務組林雪兒女士總司法行政主任(調解事務)
曾子傑先生署理調解統籌主任

發展部
司法機構副政務長(發展)兼首席法官政務助理蘇貝茜女士
 
(a)首席法官私人辦公室周永恒先生首席法官副政務助理 [由2020年11月20日起]
(b)發展組王明慧女士司法機構助理政務長 (發展)1
劉淦權先生司法機構助理政務長 (發展)2
(c)新聞及公共關係組郭筱茹女士署理總新聞主任(司法機構)
(d)投訴法官行為秘書處華佩儀女士署理總司法行政主任(投訴法官行為秘書處) [至2020年1月7日止]
華佩儀女士總司法行政主任(投訴法官行為秘書處) [由2020年1月8日起]

優質服務部
司法機構助理政務長(優質服務及資訊科技)曾展光先生
 
(a)投訴組吳宇軒先生署理高級司法行政主任 (投訴)
(b)數碼錄音及謄寫服務組黎嘉瑩女士署理總司法行政主任(數碼錄音及謄寫服務)
(c)法律參考資料及圖書館組馮潔媚女士高級司法行政主任 (法律參考資料及圖書館)
(d)管理參事及資訊管理組陳妙金女士總司法行政主任(管理參事及資訊管理)

支援部
署理司法機構助理政務長 (支援)譚偉源先生 [至2020年1月5日止]
司法機構助理政務長 (支援)譚偉源先生 [由2020年1月6日起]
 
(a)工程策劃及產業組鄭嘉文先生首席行政主任(工程策劃及產業)
(b)財務組林雨恒先生署理總庫務會計師 [至2020年8月26日止]
林雨恒先生總庫務會計師 [由2020年8月27日起]
(c)法官及司法人員組梁昭怡女士總司法行政主任 (法官及司法人員)
(d)支援人員組鄧藹怡女士總司法行政主任 (支援人員) [至2020年9月27日止]
蕭潤彪先生總司法行政主任 (支援人員) [由2020年9月28日起]

註1:司法機構助理政務長(優質服務及資訊科技)就其工作範疇向司法機構政務長直接負責,有關資訊科技事務處(運作)的範疇則除外。

司法培訓


在一般延期期間,法庭程序基於對2019冠狀病毒病的憂慮而押後。因應2019冠狀病毒病所引起的公共衞生考慮,在這段期間大部分由香港司法學院舉辦,或聯同/由其他司法管轄區/組織舉辦的司法培訓活動均延期或取消。

在這段期間,香港司法學院為法官及司法人員提供研究支援以及進行出版的工作繼續。

香港司法學院舉辦的本地司法培訓活動
日期活動
8.1.2020關於法律研究的培訓課程
18.3.2020為高等法院法官而設關於「電子提交平台」培訓課程
19.3, 27.4, 20.5, 7.7, 18.8 及 5.11.2020暫委裁判官或審裁官入職簡介會
20.3.2020案件管理分享會 ─ 由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彭寶琴主講
8 – 9.4.2020關於使用視像會議設施進行遙距聆訊的示範環節
5.5.2020關於處理數碼證據及證物的培訓課程
29 – 30.6.2020新委任常任裁判官入職課程
3.7.2020裁判官講座 ─ 題為「司法公正及公眾信心」 ─ 由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黃崇厚主講
7.8.2020為裁判官而設關於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的培訓課程
11.9, 16.9 及 25.9.2020案件管理工作坊的討論交流環節
14.9.2020競爭法研討會
15.10.2020聆訊中法庭資訊科技的綜合運用
13.11.2020家事法庭簡介
19.11.2020關於在電子聆訊 / 電子審訊綜合使用法庭資訊科技的培訓

參觀司法機構的次數/人數


 20192020 *
本港  
參觀次數2933
參觀人數9 25493
內地  
參觀次數260
參觀人數5410
海外  
參觀次數187
參觀人數20623
合計  
參觀次數33710
參觀人數10 001116

 參觀人數
參觀者類別20192020 *
法官和法律界人士4180
政府人員10412
學生和其他9 479104
合計10 001116

* 因應公共衛生情況, 參觀法院活動自2020年2月起暫停舉行。

2019年至2020年度司法機構的開支及收入



經常開支
 2019-2020 ($' 000)
- 個人薪酬 1,309,943
- 部門開支 613,849
- 其他費用 8,778
合計 1,932,570


收入*
 2019-2020 ($' 000)
- 收費 196,763
- 罰款 234,730
- 充公及其他 93,591
合計 525,084

* 該項的收入已撥入政府的經常收入帳項

有關法官和司法人員的投訴


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及法院領導負責處理的投訴數目 *投訴事項2020 總計

司法/法定的決定法官的行為同時投訴司法/法定的決定和法官的行為不滿法院領導處理原有投訴的手法及/或有關調查結果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3123ii4 286iii74 419
高等法院首席法官2000不適用20
首席區域法院法官1312不適用16
總裁判官992iv1111v不適用1 104
小計1 0281254 39975 559

* 如法院領導認為不宜由他/她親自處理某宗投訴,理由是這樣處理或會招致實際上存有或令人感到可能存有利益衝突,他/她便可指示另一位法官處理該宗投訴。

備註:
i於上述期間,投訴法官及司法人員的數字有顯著上升,這是源於有關若干法庭決定及案件而作出的性質相同或類似的投訴大幅增加。於2020年,共有5 559宗投訴已獲完成處理,當中包括5 488宗此類性質相同或類似的投訴 。基於司法獨立的基本原則,司法機構不會亦不應處理針對司法或法定的決定而作出的投訴。任何對司法或法定的決定的不滿,只可以透過現有的司法程序作出上訴或覆核。
ii就一宗法庭案件所提出的性質相同或類似的投訴。
iii就一宗法庭案件所提出的性質相同或類似的投訴。
iv包括就70宗法庭案件所提出的性質相同或類似的983宗投訴。
v包括就一宗法庭案件所提出的性質相同或類似的96宗投訴。
vi在2020年入稟的案件共有460 003宗。
vii關於法官及司法人員行為的投訴個案可按照其性質作大致上的分類。在上述涉及法官及司法人員行為的投訴個案中,8宗是與法庭內的態度及行為方面有關;4 510宗是與在法庭進行實際法律程序時的處理手法有關;1宗是與法庭工作沒有直接關係的行為有關;以及5宗是與涉及多於一種類別有關。
viii就有關法官及司法人員行為的投訴個案中,當中一宗個案獲證明部分屬實(即備註iii所標示的個案) 。個案涉及投訴一位區域法院法官於其判刑理由書中的評論給人有所偏頗的觀感。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已審視有關個案。法官及司法人員絕對不可偏頗。同樣重要的是,觀感上他們亦不可被合理地理解為對任何人士或因由有所偏頗 。該判刑理由書之所以引起爭議,乃在於它可能令有些明理、不存偏見及熟知情況的人合理地認為,前述的重要原則並沒有被遵守,因而給人偏頗的觀感。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已經提醒該法官在履行司法職務時前述的重要原則。該法官亦暫時不被編排審理任何涉及類似政治背景的案件。
ix上表只列出已獲全部完成處理的性質相同或類似的投訴的數字。至於該些性質相同或類似的投訴若涉及多於一宗法庭案件的投訴,而當中仍有案件的投訴個案因尚待有關法庭程序完結及調查完成後才公布結果,相關投訴數字會於所有案件的投訴獲全部完成處理後才作出匯報。投訴數字只包括有提供必須填報資料(聯絡地址及姓名)的投訴。

有關司法機構政務處的投訴



投訴事項2020*
- 與程序/手續有關的投訴16
- 與設施有關的投訴3
- 與司法支援服務有關的投訴52
- 投訴司法機構政務處人員29
合計100

* 包括口頭投訴

最後修訂日期: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