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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法院案件量、結案數目以及法院輪候時間
終審法院高等法院
區域法院土地審裁處
裁判法院勞資審裁處
小額錢債審裁處淫褻物品審裁處
死因裁判法庭  
 
區域法院

 區域法院的案件量及結案數目

案件量結案數目*
  201320142015201320142015
刑事管轄
 刑事案件
1 1901 0791 1181 2141 0331 009
民事管轄
 民事5 1545 0905 9503 7794 0884 122
 稅款申索3 0352 6401 5852 9902 3591 413
 欠租扣押申請3 9133 7453 6584 0243 7203 645
 僱員補償申索2 3392 7442 7992 1682 4152 586
 其他民事案件 +6 1956 4206 3545 1565 4015 549
 小計20 63620 63920 34618 11717 98317 315
家事管轄
      
 婚姻訴訟18 65117 21916 65218 32315 91315 544
 共同申請4 3094 7614 8153 9484 1064 531
 雜項程序319337284315328284
 領養申請1139983949876
 小計23 39222 41621 83422 680(1)20 445(1)20 435(1)
 民事案件總數44 02843 05542 18040 79738 42837 750
 合計45 21844 13443 29842 01139 46138 759
        
聆案官內庭      
 非正審聆訊 **7 4627 9117 6185 8797 1626 084
訟費賬單評定
      
 離婚1 8441 5031 4071 7221 443978
 其他418395392254207165
 小計2 2621 8981 7991 976(2)1 650(2)1 143(2)
 合計9 7249 8099 4177 8558 8127 227
*結案的案件是指被告人被定罪或被判無罪,以及成功申索或申索被撤銷的案件
+其他民事案件包括雜項程序、印花稅(條例)上訴案、平等機會訴訟、人身傷害案件、職業性失聰(補償)上訴案、肺塵埃沉着病(補償)上訴案及地產代理上訴案
**案件數目是指已排期聆訊的非正審申請的案件數目,而結案案件數目是指在本年報報告期內審理的非正審申請的案件數目
  註 (1) : 結案的案件是指已發出最終離婚令或領養令的案件
  註 (2) : 結案的案件是指訟費賬單已予處理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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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區域法院案件平均輪候時間

  平均輪候時間(日)
  2015
目標
2013
(實際)
2014
(實際)
2015
(實際)
刑事案件 - 由被告人首次在區域法院提訊至聆訊
100 606379
民事案件 - 由排期日至聆訊 - 91--
民事固定審期案件表 - 由排期日至聆訊 120 -99101
民事流動案件表 - 由預告審訊可予進行之日至聆訊 30 -1012
離婚案件 - 由訂定日期至聆訊    
特別程序案聆訊表 35 333234
有抗辯案聆訊表(一天的聆訊)# - 108--
有抗辯案聆訊表(全部聆訊)# 110 -9793
財務事宜申請 - 由入稟傳票至聆訊^ - 86--
財務事宜申請 - 由訂定日期至聆訊^ 110-140 -8491
經法庭使用者委員會同意後, 由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起, 司法機構為區域法院的民事固定審期案件表和民事流動案件表訂下不同的目標。民事固定審期案件表的目標沿用「由排期日至聆訊」的計算方法, 由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起, 目標時間定為120天。民事流動案件表的目標則以「由預告審訊可予進行之日至聆訊」計算。由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起, 目標時間定為30天。
#經法庭使用者委員會同意後, 由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起, 此項目標適用於家事法庭有抗辯案聆訊表內的全部聆訊(而非只限1天的聆訊)。目標時間則維持不變。
^經法庭使用者委員會同意後, 由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起, 家事法庭財務事宜申請的目標修改為「由訂定日期至聆訊」。目標時間則維持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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