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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机构2007年报采用了崭新的形式。过去,我们都会在年报介绍司法机构的工作,但从今年开始,这些资料将不再纳入年报之内,而改为刊载于我们的新刊物“香港司法机构”。新刊物可送赠到访司法机构的外地法律界人士及代表团留念,而且在未来五年期间也无需再作修订。有关资料已上载 司法机构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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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从今年开始,我们的年报将集中报导该年度的发展及活动,并列述相关的统计数字。同时,为了致力参与保护环境,我们将不再出版年报的印刷文本,而只会把年报内容上载于我们的网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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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司法制度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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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在2007年,
民事司法制度改革仍然是我们的重点工作项目。在 民事司法制度改革督导委员会的领导下,我们将各项相关的法例修订合并为 《2007年民事司法制度(杂项修订)条例草案》 。此条例草案已在3月刊宪,并在4月提交立法会;此外,我们亦在10月就7条附属法例的修订,发表了 修正建议。这些法例修订建议现正由立法会审议。整套修订法例将成为日后实施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纲领。当改革纲领的立法工作完成后,我们便需为法官和支援人员安排培训,以及准备必需的配套措施。依照计划,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建议将于2009年第二季初付诸实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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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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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调解是诉讼以外另一种解决纠纷的办法,而且日趋重要。司法机构有见及此,遂于1月成立 调解工作小组
,研究如何在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区域法院和土地审裁处的民事纠纷中,促使各方当事人在一致同意的情况下进行调解。因应小组研究所得,我们将于2008年1月就土地审裁处的建筑物管理案件,推行调解试验计划。有关详情及程序载于
由土地审裁处庭长发出的指示
。日后,司法机构将继续与各有关方面携手合作,在合适的范畴推动以调解方式解决纠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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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的出庭发言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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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关于律师出庭发言权的问题,历年来有不少讨论。在今年10月,2004年成立以探讨此事的 工作小组完成
报告书, 建议成立评审委员会来处理给予合资格和适合的律师更高出庭发言权。我已接纳该报告书的提议,并已于11月将有关提议转交律政司司长,促请政府当局考虑此事,以及通过适当的立法来推展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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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法官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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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我们于6月主办了 第十二届亚太地区首席法官会议。此会议首次在香港举行,超过30位首席法官,包括来自中国内地的萧扬首席大法官,以及他们的代表共聚一堂,就司法工作的各项问题分享经验和交流意见。是次会议进行顺利举行,完满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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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我希望你们喜欢这份年报,亦希望透过这份年报,让公众对我们在2007年度的工作有更深入的了解。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
李国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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