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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法庭纪绿的电子申请的常见问题

答 1

综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统将由2022年12月30日起应用于裁判法院传票法庭内的(a)传票案件(包括部门及私人传票、交通违例扣分传票及定额罚款传票 );和(b)通知书案件(包括部门通知书、定额罚款令及定额罚款追讨令)。

请参阅由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发出的实施公告相关资料见于司法机构的专项网页。

答 2

个人用户帐户持有人和(代表机构帐户的)机构用户帐户持有人如已提交法庭纪录的电子申请,便可透过综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统查询该申请。

答 3

不可以。主要管理员/辅助管理员首先要为自己建立机构用户帐户,才能透过综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统查询已提交的法庭纪录的电子申请。

请参阅常见问题F部有关「用户注册」的问答,以了解更多关于主要管理员、辅助管理员及机构用户三者角色的资讯。

答 4

如欲透过综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统查询已提交的法庭纪录的电子申请,个人用户/机构用户帐户持有人需先登入其注册用户帐户。选择「裁判法院」「查阅文件」「查询法庭纪录的电子申请」,再按要求输入案件编号或申请参考编号即可。

详情请浏览司法机构的专项网页参阅以下参考资料:

  1. 有关「查询法庭纪录的电子申请」(2,016 KB) 的示范短片;及
  2. 有关「查询法庭纪录的电子申请」 (783 KB) 的步骤指南。

答 5

不可以。只有已提交法庭纪录的电子申请的个人用户/机构用户帐户持有人,方可透过综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统查询其已提交的申请。

答 6

你可查询你的申请资料,如申请参考编号、案件编号、提交日期/时间、申请的法庭纪录类别、申请状况和每份法庭纪录的费用等。

在法院处理你的申请后,你可查询申请的最新状况。如果你的申请获得法院批准,你可透过综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统查询法庭纪录的费用并进行付款。

答 7

有的。载有申请状况及所须后续程序等资料的讯息会发送至个人用户/机构用户帐户持有人的综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统讯息匣。

例如,个人用户/机构用户帐户持有人或许需回应法院要求而提供资料或支持文件、就估算的法庭聆讯誊本费用作出回复、就法庭纪录的费用进行电子支付,或下载法庭纪录的电子文本。

详情请浏览司法机构的专项网页参阅有关「查询法庭纪录的电子申请」 (783 KB) 的步骤指南。

答 8

该等讯息会于阅读后保留在讯息匣中28天。未阅讯息会由讯息日期起计90天后删除。如有需要,你可将讯息列印或下载,以供备存和参考。

答 9

在预设安排下,当讯息匣有未阅读的讯息,每天日终时会有提示通知发送至帐户持有人的注册电邮地址。

此外,帐户持有人亦可选择每当讯息匣收到讯息都有个别电邮通知。

答 10

可以。如在申请中已表明希望获悉誊本的估算费用,则可利用「查询法庭纪录的电子申请」功能回复是否确认誊本的估算费用,藉此仅撤回关于索取誊本的申请;至于其余索取法庭纪录的申请,则由于可能已获处理而不能撤回。

答 11

如果申请获法院批准并需要付款,付款讯息会发送至申请人在综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统的讯息匣,讯息会列明所索取每项法庭纪录的须缴费用。

答 12

包含多项法庭纪录的申请一旦获批,同一申请下所有索取项目必须一并付款。

答 13

缴付法庭纪录费用可以透过信用卡网上付款服务或缴费灵即时网上购物付款服务进行。如欲使用信用卡网上付款服务,综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统接受Visa、万事达卡、中国银联及日财卡。

答 14

信用卡网上付款的金额上限,以每宗交易计为港币3,300元,而缴费靈即时网上购物付款服务供应商所预设的上限为港币100,000元。港币3,300元以上而不超过港币100,000元的款项必须透过缴费灵即时网上购物付款服务支付。

答 15

帐户持有人可回复使用传统模式(即书面申请)直接向相关裁判法院申请法庭纪录。请注意,费用宽减不适用于以传统方式提出的申请。

答 16

如果申请获得法院批准且无须支付任何费用,帐户持有人会在其综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统的讯息匣收到来自电子法院的批准消息。所申请的全部文件一经备妥,帐户持有人会透过其综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统讯息匣再次收到通知。

答 17

有的。综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统接纳付款后,会提供认收资料连同付款收据。个人用户/机构用户帐户持有人可下载付款收据以作纪录。

建议个人用户/机构用户帐户持有人保留该认收资料纪录以便参考或查询。与此同时,认收讯息亦会发送至帐户持有人的综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统讯息匣以作纪录。

答 18

法庭纪录一经备妥,帐户持有人会透过综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统讯息匣的讯息获得通知。

如帐户持有人所申请的是电子文本,可于28天内透过「查询法庭纪录电子申请」功能下载文件。28天后文件将不再供下载。

如所申请的是纸本,则可前往案件的相关裁判法院登记处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