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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传票及通知书的常见问题

答 1

综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统将由2022年12月30日起应用于裁判法院传票法庭内的(a)传票案件(包括部门及私人传票、交通违例扣分传票及定额罚款传票);和(b)通知书案件(包括部门通知书、定额罚款令及定额罚款追讨令)。

请参阅由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发出的相关实施公告,相关资料见于司法机构的专项网页。

答 2

传票案件或通知书案件的诉讼方,如已注册个人用户帐户(适用于无律师代表诉讼人)或机构用户帐户(适用于机构),便可以在综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统内查询传票及通知书。

答 3

如欲查询传票及通知书,个人用户/机构用户帐户持有人需要登入其注册用户帐户。选择「裁判法院」「案件查询」「查询传票及通知书」,提供所需的搜寻资料后便可查询案件资料。

详情请浏览司法机构的专项网页参阅以下参考资料:

  1. 有关「查询传票及通知书」(1,720 KB) 的示范短片;及
  2. 有关「查询传票及通知书 (380 KB)」的步骤指南。

答 4

不可以。主要管理员/辅助管理员首先要为自己建立机构用户帐户,才能透过综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统查询传票及通知书。

请参阅常见问题F部有关用户注册的问答,以了解更多关于主要管理员、辅助管理员及机构用户三者角色的资讯。

答 5

除非你的机构的主要管理员(或辅助管理员)将案件编配给你的帐户,否则你不能透过综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统进行查询。如有需要,请向你的主要管理员(或辅助管理员)就案件编配方面求助。

如你的机构的主要管理员(或辅助管理员)决定按案件性质(例如裁判法院所包括的法院)将法庭案件编配给指定机构用户,则该类性质案件无需与帐户连结。

请参阅常见问题G部有关用户注册的问答,以了解更多关于案件连结(即你的机构帐户与法庭案件进行连结)的资讯。

答 6

如欲编配法庭案件给机构用户,请登入你的主要管理员(或辅助管理员)用户帐户,选择「设定预设的机构用户帐户及编配法庭案件」 「编配法庭案件予机构用户帐户」。

请注意,辅助管理员须先获授予所需权限,即「将案件与机构用户帐户连结(所有分支)」或「将案件与机构用户帐户连结(同一分支)」,才能编配法庭案件给机构用户。

详情请浏览司法机构的专项网页参阅有关「设定预设的机构用户帐户及编配法庭案件」标题下的相关步骤指南。

答 7

查询传票及通知书前,你需要提交《同意通知书-藉综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统与电子法院处理相关事宜》等文件,将你的个人用户帐户与某法庭案件连结。法庭职员会核对有关文件。如呈交的文件经检查后确定无误,你的个人用户帐户便会与该法庭案件正式连结,届时你便可按需要查询传票及通知书。

有关呈交文件的详情,请参阅司法机构专项网页的下述参考资料:

  1. 有关「案件文件的呈交」(2,691 KB) 的示范短片;及
  2. 有关「案件文件的呈交」 (695 KB) 的步骤指南。

答 8

不需要。

答 9

不是所有类别的文件都可以查询。透过「查询传票及通知书」的功能,你只可查询指定类别的文件。有关裁判法院传票案件适用文件的清单请见附件。

项目文件名称
1.同意事实(第221章第65C条)
2.案情摘要
3.部门聆讯通知书(表格1A)
4.部门传票(表格1)—被告人/检控部门的副本
5.交通违例扣分传票—被告人/检控部门的副本
6.证物表(法庭证物表)
7.定额罚款传票—被告人/检控部门的副本
8.的士司机违例记分传票—被告人/检控部门的副本

答 10

可以。当你透过综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统作出查询时,你可以下载或列印有关文件。

答 11

不可以,请参阅问2了解谁可查询案件。

答 12

案件编号的标准格式为[“案件前缀”“序号”/“案件年份”]。输入案件编号时,序号与案件年份之间请不要留有空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