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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紀錄的電子申請的常見問題

答 1

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將由2022年12月30日起應用於裁判法院傳票法庭內的(a)傳票案件(包括部門及私人傳票、交通違例扣分傳票及定額罰款傳票);和(b)通知書案件(包括部門通知書、定額罰款令及定額罰款追討令)。

請參閱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發出的實施公告,相關資料見於司法機構的專項網頁。

答 2

個人用戶帳戶持有人和機構用戶帳戶持有人可以透過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提交索取法庭紀錄的電子申請。

答 3

不可以。主要管理員/輔助管理員首先要為自己建立機構用戶帳戶,才能透過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提交索取法庭紀錄的電子申請。

請參閲常見問題F部有關「用戶註冊」的問答,以了解更多關於主要管理員、輔助管理員及機構用戶三者角色的資訊。

答 4

如欲透過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提交索取法庭紀錄的電子申請,個人用戶/機構用戶帳戶持有人需先登入其註冊用戶帳戶。選擇「裁判法院」「查閱文件」「法庭紀錄的電子申請」,再按要求輸入案件編號即可。

詳情請瀏覽司法機構的專項網頁參閲以下參考資料:

  1. 有關「法庭紀錄的電子申請」(3,324 KB) 的示範短片;及
  2. 有關「法庭紀錄的電子申請」(1,529 KB) 的步驟指南。

答 5

以下列出可透過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內「法庭紀錄的電子申請」功能索取的法庭紀錄例子︰

項目文件名稱
1.審訊證明書
2.傳票副本
3.案情摘要副本
4.法庭聆訊謄本
5.錄音紀錄(僅限錄音帶、CD或DVD)

答 6

可以,個人用戶/機構用戶帳戶持有人可以在同一宗法庭紀錄的電子申請申請超過一個類別的法庭紀錄。

答 7

可以。如果該案件有不止一次法庭聆訊,系統會顯示該案過往所有聆訊日期,以供選擇。

答 8

當個人用戶/機構用戶帳戶持有人申請法庭聆訊謄本時,系統會詢問是否需要估算謄本費用。如申請人想知道謄本的估算費用,可以在申請中表明。待法院處理其申請後,關於估算謄本費用的訊息便會發送至該申請人在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的訊息匣,以供確認。

答 9

可以。如在申請中已表明希望知悉謄本的估算費用,則可利用「查詢法庭紀錄的電子申請」功能回覆是否確認謄本的估算費用,藉此僅撤回關於索取謄本的申請;至於其餘索取法庭紀錄的申請,則由於可能已獲處理而不能撤回。

答 10

一般而言,大部分法庭紀錄方面,個人用戶/機構用戶帳戶持有人可以申請紙本和電子文本。至於錄音紀錄,則只提供錄音帶、CD 或 DVD。

答 11

可以。如你既非案件的訴訟方,亦不是法律代表,或你的帳戶與案件沒有連結,你需要在申請中提供理由或支持文件供法院考慮。

答 12

詳情請參閱《通告—適用於就裁判法院傳票法庭的指明案件類別使用電子服務的費用寬減項目》,相關資料見於司法機構的專項網頁。

答 13

那麼你便必須使用傳統模式(即書面申請)直接向相關裁判法院申請法庭紀錄。請注意,費用寬減不適用於以傳統方式提出的申請。

答 14

有的。每次成功透過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以電子方式提交索取法庭紀錄的申請後,都會立即收到認收通知,當中載有申請參考編號及提交日期/時間,以確認收到所提交的申請。

建議個人用戶/機構用戶帳戶持有人保留該認收紀錄以便參考或查詢。與此同時,認收訊息亦會發送至帳戶持有人的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訊息匣。

答 15

你可以利用「查詢法庭紀錄的電子申請」功能查詢你申請的狀況。如果法院受理所提交的申請,你將收到關於後續程序的訊息。

詳情請瀏覽司法機構的專項網頁參閲以下參考資料:

  1. 有關「查詢法庭紀錄的電子申請」(2,217 KB) 的示範短片;
  2. 有關「查詢法庭紀錄的電子申請」(783 KB) 的步驟指南;及
  3. 有關「查詢法庭紀錄的電子申請」的常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