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法官和司法人员的投诉


司法机构于 2021 年 8 月引入两层架构的改进机制处埋针对法官及司法人员行为的投诉。有关的两层架构包括:

(a)第一层 - 由多于一名高等法院级别的法官所组成的专责法官小组负责调查性质严重、复杂或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针对法官及司法人员行为的可跟进投诉;
(b)第二层 - 由投诉法官行为谘询委员会(「谘询委员会」)就该些投诉个案进行审视和给予意见,并由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就每项投诉作最终决定。谘询委员会由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担任主席,成员包括法官和来自不同界别的社会人士。

于2023年,共有462宗投诉已获完成处理,当中包括383宗针对法官及司法人员行为的可跟进投诉,以及79宗主要关于司法决定的不获跟进投诉。基于司法独立的原则,司法机构不能亦不会透过投诉机制处理针对司法决定而作出的投诉。任何对司法决定的不满,只能透过现有法律程序作出上诉或覆核。

这些投诉当中,348宗是就一名司法人员而作出的大量相关投诉。

2023年,有两宗可跟进投诉获证明部分属实。

关于法官及司法人员行为的投诉个案可按照其性质作大致上的分类。在上述针对法官及司法人员行为的可跟进投诉个案中,11宗是与法庭内的态度及行为方面有关;365宗是与法庭进行实际法律程序时的处理手法有关;以及7宗是与涉及多于一种类别有关。

已完成处理投诉的资料概述如下。

已完成处理投诉的数目 12023 年
总计
a)针对法官及司法人员行为的可跟进投诉383
(i)涉及大量类似投诉且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可跟进投诉
3482
(ii)针对法官及司法人员行为的其他可跟进投诉
353, 4
b)不获跟进投诉
(针对司法/法定决定或性质属琐屑无聊/无理的投诉)
795
总数4626

1.在改进机制下,所有可跟进投诉的调查结果都会由谘询委员会或高等法院法官予以审视(前者审视性质严重/复杂/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或与特定法官的行为直接有关的投诉,後者审视针对法官及司法人员行为的其他可跟进投诉),才完成处理。此外,已完成处理的其他可跟进投诉和不获跟进投诉均会不时向谘询委员会作出扼要汇报。
2.这348宗投诉是就一宗法庭案件而作出的大量相关投诉,并于本年由谘询委员会审视。
3.这些可跟进投诉均已或将会不时向谘询委员会作出扼要汇报。
4. 在(a)(ii)项下的可跟进投诉中,有两宗个案获证明部分属实。有关个案的详情如下︰
(a)投诉人就一名裁判官在评论其提交修订的方式时的态度作出投诉。法院领导认为,该名裁判官在处理该案有改善的空间。为妥善及有效地处理案件,裁判官在适当情况下可发出案件管理指示,并就诉讼各方的处理手法作出评论。然而,裁判官须小心确保有关的批评皆为相关、必要和合理,且态度谨慎和克制。法院领导已提醒该名裁判官,应小心作出评论,以避免予人不让投诉人作出解释的不必要的观感。
(b)投诉人就一名裁判官在评论投诉人进行盘问时的态度作出投诉。投诉人并质疑该名裁判官使用司法机构信笺的做法并不恰当。法院领导认为,该名裁判官在作出相关评论时其语调过度严苛。虽然司法人员或须在必要时作出干预,以维持法律程序妥善进行,但亦应确保相关的评论及干预严谨而克制。至于使用司法机构信笺一事,与该名裁判官履行司法职能的事宜有关,故并无不恰当之处。
法院领导对这些案件所作的调查结果已由一名或以上高等法院法官进行审视,并已向谘询委员会作出扼要汇报。谘询委员会认同这些个案的结论。
5.这些不获跟进投诉均已或将会不时向谘询委员会作出扼要汇报。
6.至于该些涉及多于一宗法庭案件而且是关乎同一名法官/司法人员的性质相同或类似的投诉,相关投诉数字会于所有案件的投诉获全部完成处理後才于上表中作出汇报。已完成处理投诉的数字只包括有提供必须填报资料(即联络地址及姓名)的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