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法官和司法人员的投诉


於2021年,共有2 205宗投诉已获完成处理,当中包括1 994宗针对法官及司法人员行为的可跟进投诉,以及204宗主要关於司法决定的不获跟进投诉。基於司法独立的原则,司法机构不能亦不会透过投诉机制处理针对司法决定而作出的投诉。任何对司法决定的不满,只能透过现有法律程序作出上诉或覆核。这些投诉当中,1 943宗是就两宗与社会事件有关的法庭案件而作出的大量相关投诉。2021年没有可跟进投诉获证明属实或部分属实。

关於法官及司法人员行为的投诉个案可按照其性质作大致上的分类。在上述针对法官及司法人员行为的可跟进投诉个案中,23宗是与法庭内的态度及行为方面有关;1 961宗(包括1 943宗就两宗与社会事件有关的法庭案件而作出的大量投诉)是与法庭进行实际法律程序时的处理手法有关;1宗是与法庭工作没有直接关系的行为有关;以及9宗是与涉及多於一种类别有关。

已完成处理投诉的资料概述如下。

已完成处理投诉的数目2021 年
总计
a)针对法官及司法人员行为的可跟进投诉1 994
  • 涉及大量类似投诉且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可跟进投诉
1 9431
  • 针对法官及司法人员行为的其他可跟进投诉
512
b)不获跟进投诉
(针对司法/法定决定或性质属琐屑无聊/无理的投诉)
2043
c)就法院领导的调查结果进行覆核的个案74
总数2 2055

1.这1 943宗投诉是就两宗法庭案件而作出的大量相关投诉。在改进机制推行後处理的投诉均由谘询委员会加以审视。
2.在改进机制推行後处理的可跟进投诉,均已或将会定期向谘询委员会作出扼要汇报。
3.在改进机制推行後处理的不获跟进投诉,均已或将会定期向谘询委员会作出扼要汇报。
4.在改进机制未推行时,不满法院领导就原有投诉的调查结果而作出的投诉会由终审法院首席法官予以覆核。自2021年8月16日起,在改进机制的新安排下,所有可跟进投诉的调查结果都会由谘询委员会或高等法院法官予以审视(前者审视性质严重/复杂/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或与特定法官的行为直接有关的投诉,後者审视其他可跟进投诉),才完成处理。此外,已完成处理的其他可跟进投诉和不获跟进投诉均会定期向谘询委员会作出扼要汇报。
5.至於该些涉及多於一宗法庭案件而且是关乎同一名法官/司法人员的性质相同或类似的投诉,相关投诉数字会於所有案件的投诉获全部完成处理後才於上表中作出汇报。已完成处理的投诉只包括有提供必须填报资料(即联络地址及姓名)的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