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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案件量及獲處理的案件數目並無大幅增減。至於案件輪候時間方面,各級法院大部分的服務都能達到承諾的目標,但高等法院數項服務未能維持在目標範圍內,其中一個主要原因是高等法院司法人手的調配暫時受到限制。司法機構已完成有關的人事編制檢視。檢視結果顯示司法機構需獲增撥資源,為上訴法庭加設司法(及支援人員)職位,使之能應付已見增加的工作量。此外,檢視結果亦顯示司法機構需獲增撥資源,在各級法院加設司法職位,俾能在法官及司法人員參與培訓和處理司法培訓事務時,有足夠人手處理相關司法職務。按司法機構與政府當局於2005年所同意的財政預算安排,司法機構已向政府當局表達上述的資源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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