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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法院

技术事宜

A部 - 一般登入

答 1
  • 硬件要求:
    • 可连接互联网的个人电脑。
  • 软件要求:
    1. 支援综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统支持的操作系统及浏览器的组合如下:
      • 个人电脑
        浏览器操作系统
        微软 Windows 10 / 11macOS
        微软 Edge适用适用
        Safari-适用
        Mozilla Firefox适用适用
        Google Chrome适用适用
      • 流动装置
        浏览器操作系统
        iOS / iPadOSAndroid
        Safari适用-
        Mozilla Firefox适用-
        Google Chrome适用适用
    2. 须开启的浏览器设定:
      • Javascript
      • 小型文字档案 (Cookies)
      • 传输层保安 (TLS) v1.2
      • 允许综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统的弹出式视窗

答 2

要查看浏览器的版本,你可以按「说明」或扳手图示(通常在画面右上方),然后按「关于(浏览器名称)」。你会从画面上看到浏览器的版本号码。

答 3

请按照以下步骤,启用网络浏览器的 Javascript:

FAQ - Javascript设置 (1,199 KB)

答 4

当用户用电脑浏览网站时,小型文字档案会建立于电脑内。该档案可用以辨识个别电脑,让互联网的网上服务功能可正常无误地运作。

综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统会使用小型文字档案记录你浏览的情况,但不会收集任何足以辨识使用者身份的资料。如果你拒绝储存综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统的小型文字档案,将不能使用该系统的某些功能。

要启用网络浏览器的小型文字档案,请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FAQ - 小型文字档案设置 (1,246 KB)

答 5

你应将浏览器中的 TLS1.2 或 1.3 版本设为启用,以便使用综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统。在大部分常用浏览器的通行版本中,TLS1.3 会预设为启用,以在电脑网络上提供安全通讯。倘若你的网络浏览器需要手动设置,请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FAQ - TLS设置 (517 KB)

答 6

请按照以下步骤,在你的网络浏览器允许弹出窗口:

FAQ - 弹出式视窗设置 (1,891 KB)

答 7

就主要管理员而言,密码的有效期为90日。至于辅助管理员、机构用户或个人用户方面,密码的有效期则为180日。如果密码已过期,你需要重设密码。

答 8

一般15分钟内就会发出电邮。

答 9
  1. 请检查你的垃圾邮件文件夹,因为由系统发送的电邮可能传送到垃圾邮件文件夹,而非你的电邮帐户的收件箱。
  2. 电邮亦可能因以下原因而被退回寄件人:电邮地址无效、电邮帐户储存空间已满或机构采用了封锁电邮政策。如果是最后一项原因,请向你的机构寻求资讯科技支援。

答 10

重设密码编码有效时间只有24小时,建议收到后立即重设密码。

答 11

请使用新密码,最近8个使用过的密码不能重用。

答 12

如果你的账户被锁上,可以在30分钟后再试,届时便可以重新登入系统,或在登入画面重设密码。

答 13

不论你以甚么类型的装置登入或在甚么日期登入,只要连续5次登入失败,你的帐户便会被锁上。

答 14

不可以,我们不允许同时登入。如你登入账户时,上一次登入仍然生效,系统会要求你先就上一次登入离开系统,才会批准你在之后登入。

答 15

请检查:

  • 你的登入名称及密码是否正确;
  • 你的帐户是否因有效期届满(或其他原因)被停用。请联络你所属机构的主要管理员及/或辅助管理员;
  • 你所属机构的所有主要管理员及辅助管理员帐户是否因闲置 90 天或其他原因而被暂时停用;
  • 连结至你帐户的所有案件是否已结案一段颇长时间;
  • 你所连接的伺服器是否因系统故障或进行维修而没有运作;
  • 你的帐户是否因电脑滥用及/或相关原因被停用。

B部 - 电子存档

答 16

综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统现时支持以 PDF、DOC、DOCX 及 TXT格式上载的文件,这些均是文件往来常用的档案格式。

答 17

如用户使用 Windows 个人电脑运行 Google Chrome 或微软 Edge 等常用浏览器软件,综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统在上载档案时支持拖放档案的功能。

答 18

如文件是从用户的个人计算机或流动装置上载至司法机构云端平台后,再从综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统选取呈交,则不受 50 MB的大小限制,唯上载至司法机构云端平台的每份文件大小上限为 1 GB。

假如一次过呈交的文件的档案总体大小超过50MB,综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统会提示呈交者其所拟呈交的文件因大小超出司法机构设定的上限而未能成功呈交。如适用的话,呈交者可选择分批呈交,使每批所包含的文件总体大小小于 50 MB,而在所有批次中呈交的全部文件的总体大小不得超过 500 MB。

如文件在分批呈交的情况下,其档案总体大小依然超出司法机构所设上限的话,呈交者可考虑前往相关法院的登记处,使用可携式的储存器以脱机方式呈交文件。

详情请参阅《关于使用司法机构综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统详细技术要求的行政指示》(753 KB)。

答 19

信用卡或缴费灵即时网上购物付款服务资料由付款服务机构撷取。综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统不会取得你的信用卡或缴费灵即时网上购物付款服务的任何资料。

答 20

这视乎你的发卡银行所作的安排。银行有机会设有额外的保障措施(例如需要输入一个以短讯形式传送给卡主的密码)。详情请联络你的发卡银行。

答 21

系统提示用户选择付款方式时,画面将显示一个专有的交易参考编号。用户应记下该参考编号,并致电我们的技术支援热线求助。

答 22

支付款项后,综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统的画面会返回认收页面,代表交易已完成。系统会显示付款详情,包括所选用的付款方式、已付款项的金额及付款日期和时间。用户应下载一份认收通知及付款收据作日后参考之用。

C部 - 其它

答 23

在大部分常用的操作系统(包括微软 Windows 及 macOS)中运行的浏览器软件均能浏览系统网页。

有关交易类别的服务(例如电子存档),你的操作系统及浏览器组合必须事先在综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统上进行测试。由于为所有组合进行测试的做法并不可行,我们采取了务实的做法,只就最普及的操作系统及浏览器组合进行测试。

答 24

如注册用户的综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统讯息匣内有新讯息,系统会于每天日终时向其发送电邮。

答 25

不论是已阅还是未阅讯息,都会由讯息日期起计 90 天内保留在讯息匣中。如有需要,你可将讯息列印或下载,以供备存和参考。

答 26

综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统使用由香港邮政签发的数码证书,将用户的电脑与综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统之间的互联网通讯进行加密。这些数码证书未能被 Mozilla Firefox 等部分浏览器识别。请往香港邮政网站下载和安装香港邮政根源证书,网址是︰

https://www.ecert.gov.hk/product/download/root/index_sc.html

如问题仍未解决,请致电我们的技术支援热线求助。

答 27

这个讯息是表示司法机构使用的证书发出者在预设情况下不受 Acrobat Reader 信任。请依循以下步骤将发出者设定为可信任︰

常见问题 – Acrobat Reader 设定 (726 KB)

答 28

为确保交易能够顺利完成,相关功能页面的按键(如「下一步」、「继续」等)都经过特别设计,加入了点击时的程序逻辑,而浏览器上的按键都被预设为停用。交易时应使用相关功能页面上经过特别设计的按键。为方便前往所需的页面,画面顶端安排了返回首页的图示。

答 29

经扫瞄电子签署的制作方法是先在纸本文件上以人手签署,然后将已签署的正本文件制作成真实完整的电子影像,并将之储存为电子纪录。

一般电子签署是系统使用的一种可靠及适当的方法,使签署与某电子文件相连或在逻辑上相联,从而识别签署人的身分,并确认该签署人认证或承认文件内所载的资料。

数码签署是一种必须获「认可证书」证明的签署,并须在该证书的有效期间内产生。此外,该签署必须按照该证书所列的具体条款使用。

如需更多资讯,请参阅现行相关的附属法例,例如《法院程序(电子科技)(高等法院民事法律程序)规则》(第638J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