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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案书及法律参考资料

图书馆服务

开放时间

开放时间
高等法院图书馆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时45分至下午6时

(星期六丶日及公众假日休息)

终审法院图书馆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时50分至下午1时
及下午2时至6时*

(星期六丶日及公众假日休息)

区域法院图书馆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时50分至下午6时

(星期六丶日及公众假日休息)

遇到黑色暴雨警告或者悬挂八号或更高的风球时,图书馆的开放时间将视乎司法机构政务长的公布而定。

* 只接受案件正在终审法院聆讯中的有关人士申请使用

使用图书馆资格

图书馆的主要服务对象为司法机构的成员。

私人执业或任职政府部门之大律师、见习大律师、律师和见习律师均可透过所属组织申请司法机构图书证,免费使用图书馆。

现时具有香港律师会注册资格的外地律师或公司律师申请图书证,每张需付年费425元,法律学生申请图书证则每张年费85元。其他人士(所指为本地大律师/律师的雇员,或任何在工作上与法庭案件有关的人士,如法律刊物编辑、法庭新闻记者)亦可以申请图书证,每张年费170元。所有图书证的申请均集中在高等法院图书馆办理。申请图书证办法及表格可向高等法院图书馆和区域法院图书馆索取;或按图书馆表格下载。持有有效图书证的人士可使用高等法院和区域法院图书馆;他们只可在终审法院聆讯他们的案件期间使用终审法院图书馆。

准备法庭聆讯的诉讼人士亦可申请在司法机构指定的期间内临时使用图书馆。详情请参閲司法机构图书馆告示(四)

各项服务

司法机构各图书馆均提供法律参考和资讯服务,以及影印设施。书籍外借服务只提供予法官、司法人员、司法机构员工及司法机构图书馆告示(一)司法机构图书馆告示(二)内第三(甲)项所述之图书证持有人。高等法院图书馆和区域法院图书馆有提供自助影印服务,收费如下:

  • A4纸张黑白复本每页港币0.5元
  • A3纸张黑白复本每页港币0.6元

于司法机构图书馆内由图书馆职员代为影印,黑白复本每页港币4元。

高等法院图书馆内设有数个小单间供读者使用。

司法机构图书馆内供读者使用的工作站,分布在各馆内不同的位置,方便读者上网检索资料。图书馆有提供列印服务,于电脑列印费用为每页$1.5。透过我们的图书馆网页, 读者可查阅图书馆目录, 并获取图书馆服务和设施的资讯,亦可连结至其他有关法律的网页。

借阅服务简介

借阅书籍

法官和司法人员可以借阅书籍一个月,并可按需要不断续借,其他员工则可借阅书籍一个星期。

持有效图书证的法律专业人士可向高等法院和区域法院图书馆借阅书籍一晚,即可于下午四时后在上述两间图书馆借出书籍,并于下一个工作天早上九时四十五分前归还(星期六、日及公众假期除外)。如果有需要在下午四时前借书供庭上使用,须于即日图书馆闭馆前归还。从终审法院图书馆外借的书籍,只供终审法院庭上使用,并须于即日于终审法院图书馆闭馆前归还。

索阅「馆外书库」的书籍

图书馆目录内,馆藏地点显示为「馆外书库」的书籍现已搬离高等法院图书馆,并存放于馆外书库。如欲索阅「馆外书库」的书籍,司法机构图书证的持有人可填写申请表,并将之电邮至 libraries@judiciary.hk ,或亲临高等法院图书馆递交, 而司法机构的人员则可在图书馆目录内按「预约」键或填写申请表。申请人每日最多可申请索阅两本「馆外书库」的书籍。

预约的书籍一般可在递交申请表后的3个工作天内送达高等法院图书馆供索阅,而图书馆职员将按申请人在申请表内选取的方式,以电邮或电话通知申请人。如申请人未能于上述通知发出后的5个工作天内如期到高等法院图书馆索閲所预约的书籍,则索閲申请会被取消, 而书籍亦会被送回馆外书库,不作另行通知。

图书馆告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