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案書及法律參考資料
珍本特藏
司法機構圖書館的珍本特藏收錄逾七百冊早期英國和香港的法律文獻。藏書存放在高等法院圖書館內配備溫濕調控裝置的珍本書庫,你可透過以下連結進一步查閱特藏資料。
簡介
自香港最高法院於1844年成立以來,司法機構圖書館積存了不少早期的法律文獻。這些書籍的出版日期可追溯到十七世紀至十九世紀。
隨著歲月的流逝,藏書的狀況和外觀難免有點殘破。高等法院圖書館設置珍本書庫。書庫配備了溫度及濕度控制裝置,以便妥善保存這些藏書。(請參閱設施。)
為了建立珍本特藏,我們制定了一些指引,書籍須符合這些指引,才被列為“珍本”。(請參閱界定珍本書籍的準則。)從圖書館藏書甄選出來的珍本,現已存放於珍本書庫。讀者借閱這些珍本時,必須遵守特定的使用守則。(請參閱服務指引。)
珍本特藏現時共有七百多冊書籍。特藏分為四類:香港系列藏書、十七世紀系列藏書、十八世紀系列藏書和十九世紀系列藏書。珍本特藏主要包括早期香港及英國法律文本與法律彙報的珍本。
我們希望這些豐富的資源,包括法律典籍、書籍、文摘、節本及專科全書,會對法律界專業人士和對法律歷史有興趣的研究人員有一定的幫助。
界定珍本書籍的準則
符合下述準則者,會界定為“珍本”:
- 所有1800年以前刊印的書刊。
- 以香港系列藏書而言,所有1950年以前出版的書籍。
- 十九世紀英國重要的法律著作,在可能的情況下,館藏會以初版為首選。
屬叢書一部分的法律彙報,一般不會歸類為“珍本”。
藏書
- 香港系列藏書
- 此系列藏書以1950年之前出版的書籍為主。當中包括十九世紀的法律條例及規例、早期編纂的《香港法例》及《香港政府憲報》、書籍,以及有關社會及法律專題的彙編 。
- 十七世紀系列藏書(1601-1700)
- 此系列藏書包括36冊十七世紀的英國法律典籍。當中年代最久遠的典籍為1607年出版的法律辭典 The Interpreter: or Booke Containing the Signification of Words。
- 十八世紀系列藏書(1701-1800)
- 此系列藏書有130冊法律文獻,主要是法律彙報。當中大部分法律彙報是以彙編、編選及校訂該等文獻的法官或法學家命名的。
- 十九世紀系列藏書(1801-1900)
- 此系列藏書量較豐富,計有書籍、法律彙報、節本、傳記、文摘及現代專科全書,共約400冊。
服務指引
- 一般指引
- 圖書館的珍本特藏書籍只限於館內的珍本特藏閱讀室閱覽,不得攜離圖書館。
- 珍本書庫並不對外開放。
- 索閱館藏
- 如欲索閱館內珍本特藏,請前往服務台填寫索閱表格。
- 請於閉館前至少30分鐘提出索閱要求。
- 讀者每次最多只限借閱兩項珍本特藏。
- 讀者須於閉館或離開前到服務台歸還珍本書籍。
- 翻閲館藏
- 翻閲珍本書籍必須小心,輕拿輕放,切勿遺下不顧。
- 保持雙手清潔及乾爽。為更好地保護書籍,翻閲珍本書籍時須戴上由服務台職員提供的手套。
- 切勿將翻開的書頁朝下擺放。
- 複製
- 由於珍本書籍特別容易破損,而影印過程有機會加劇書籍破損,因此不應使用影印機影印館內任何珍本特藏。
- 封底內頁貼有綠色標籤的珍本書籍不得使用任何器材複製。
- 圖書館職員可能因應裝幀緊密或紙張脆弱等個別情況而禁止複製珍本書籍。職員會逐一評估書籍的狀況,以避免複製過程可能對書籍造成損壞。
- 如需複製珍本書籍的部份內容,必須使用珍本特藏閱讀室內的書籍掃描器,但務請確保複製書籍時沒有侵犯版權。
- 使用書籍掃描器的列印功能後,必須在服務台繳交列印費用。
- 請於閉館前至少15分鐘完成掃描書籍、到服務台繳交費用以及拿取列印本。
設施
- 珍本書庫設有FM 200滅火系統,能於數秒內把火撲滅。
- 珍本書庫設有二十四小時環境調控裝置,以保持室內恆溫恆濕。
- 珍本書庫採用無窗設計,以盡量減低光線和塵埃對珍本書籍造成的損壞。
- 珍本特藏閱讀室內備有閱讀桌椅和書籍掃描器。使用前請參看《珍本特藏閱讀室及書籍掃描器使用守則》 (402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