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館服務
開放時間
開放時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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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圖書館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時45分至下午6時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日休息) |
終審法院圖書館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時50分至下午1時 及下午2時至6時*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日休息) |
區域法院圖書館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時50分至下午6時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日休息) |
遇到黑色暴雨警告或者懸掛八號或更高的風球時,圖書館的開放時間將視乎司法機構政務長的公佈而定。
* 只接受案件正在終審法院聆訊中的有關人士申請使用
使用圖書館資格
圖書館的主要服務對象為司法機構的成員。
私人執業或任職政府部門之大律師、見習大律師、律師和見習律師均可透過所屬組織申請司法機構圖書證,免費使用圖書館。
現時具有香港律師會註冊資格的外地律師或公司律師申請圖書證,每張需付年費425元,法律學生申請圖書證則每張年費85元。其他人士(所指為本地大律師/律師的僱員,或任何在工作上與法庭案件有關的人士,如法律刊物編輯、法庭新聞記者)亦可以申請圖書證,每張年費170元。所有圖書證的申請均集中在高等法院圖書館辦理。申請圖書證辦法及表格可向高等法院圖書館和區域法院圖書館索取;或按圖書館表格下載。持有有效圖書證的人士可使用高等法院和區域法院圖書館;他們只可在終審法院聆訊他們的案件期間使用終審法院圖書館。
準備法庭聆訊的訴訟人士亦可申請在司法機構指定的期間內臨時使用圖書館。詳情請參閲司法機構圖書館告示(四) (100 KB)。
各項服務
司法機構各圖書館均提供法律參考和資訊服務,以及影印設施。書籍外借服務只提供予法官、司法人員、司法機構員工及司法機構圖書館告示(一) (221 KB) 或 司法機構圖書館告示(二) (221 KB)內第三(甲)項所述之圖書證持有人。高等法院圖書館和區域法院圖書館有提供自助影印服務,收費如下:
- A4紙張黑白複本每頁港幣0.5元
- A3紙張黑白複本每頁港幣0.6元
於司法機構圖書館內由圖書館職員代為影印,黑白複本每頁港幣4元。
高等法院圖書館內設有數個小單間供讀者使用。
司法機構圖書館內供讀者使用的工作站,分佈在各館內不同的位置,方便讀者上網檢索資料。圖書館有提供列印服務,於電腦列印費用為每頁$1.5。透過我們的圖書館網頁,讀者可查閱圖書館目錄,並獲取圖書館服務和設施的資訊,亦可連結至其他有關法律的網頁。
借閱服務簡介
借閱書籍
法官和司法人員可以借閱書籍一個月,並可按需要不斷續借,其他員工則可借閱書籍一個星期。
持有效圖書證的法律專業人士可向高等法院和區域法院圖書館借閱書籍一晚,即可於下午四時後在上述兩間圖書館借出書籍,並於下一個工作天早上九時四十五分前歸還(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除外)。如果有需要在下午四時前借書供庭上使用,須於即日圖書館閉館前歸還。從終審法院圖書館外借的書籍,只供終審法院庭上使用,並須於即日於終審法院圖書館閉館前歸還。
索閱「館外書庫」的書籍
在圖書館目錄內,館藏地點顯示為「館外書庫」的書籍現已搬離高等法院圖書館,並存放於館外書庫。如欲索閱「館外書庫」的書籍,司法機構圖書證的持有人可填寫申請表 (442 KB),並將之電郵至 libraries@judiciary.hk ,或親臨高等法院圖書館遞交, 而司法機構的人員則可在圖書館目錄內按「預約」鍵或填寫申請表。申請人每日最多可申請索閱兩本「館外書庫」的書籍。
預約的書籍一般可在遞交申請表後的3個工作天內送達高等法院圖書館供索閱,而圖書館職員將按申請人在申請表內選取的方式,以電郵或電話通知申請人。如申請人未能於上述通知發出後的5個工作天内如期到高等法院圖書館索閲所預約的書籍,則索閲申請會被取消, 而書籍亦會被送回館外書庫,不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