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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法院 > 參考資料 > 常見問題 > 查閱文件(小額錢債審裁處)

查閱文件

A部 - 一般事宜

答1

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已由2024年10月31日起應用於小額錢債審裁處批量申索。批量申索是指申索方經主任審裁官批准,以整批形式入稟,以便在小額錢債審裁處一併進行聆訊的申索。

截至目前,下列各方在小額錢債審裁處提出了批量申索︰

  • 中國移動香港有限公司
  • 特爾高能源有限公司
  • 醫院管理局(僅限於拖欠醫療費用的申索)
  • 香港鐵路有限公司(僅限於拖欠附加費的申索)
  • 差餉物業估價署
  • 新移動通訊有限公司

詳情請參閱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發出現正生效的實施公告。相關資訊可於司法機構的專項網頁獲取。

答2

不可以,只有在2024年10月31日或之後展開的批量申索方可以電子方式查閱。至於在上述日期之前展開的批量申索,將維持在小額錢債審裁處登記處進行實體查閱的傳統模式。

答3

你可以使用自己的電子器材進入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亦可在小額錢債審裁處登記處或自助專區的開放時間內,使用在該等地點的電子器材進入系統。

開放時間如下: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時45分至下午1時及下午2時至5時30分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 關閉

小額錢債審裁處登記處地址︰

九龍深水埗通州街501號
西九龍法院大樓B座3樓

自助專區地址︰

九龍深水埗通州街501號
西九龍法院大樓B座1樓

答4

是。你需要支付訂明的翻查費用。為鼓勵各方使用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我們從2024年10月31日起設有為期三年的收費優惠安排,就每一登記冊、檔案或文件,收取14元的優惠收費,即《法院程序(電子科技)(小額錢債審裁處)(電子費用)規則》(第638I章)中就小額錢債審裁處相關收費項目所訂明的現行費用的八折收費。

在你要求查閱文件及系統接納付款後,你會收到一份認收通知及一份付款收據。請保留此紀錄以便參考或查詢。

請留意,如你在小額錢債審裁處會計部而非透過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付款,我們將向你收取《小額錢債審裁處(費用)規則》(第338B章)中訂明的現行收費18元(按每一登記冊、檔案或文件計算)。

答5

一般而言,在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的運作時間內(系統可能因任何必要的系統工作,或因司法機構的指示而關閉),你可以在支付訂明費用後的7小時45分鐘內進行電子查閱。

另外,假如你並非註冊用戶而又正使用小額錢債審裁處登記處或自助專區所提供的單次取用碼,在該等地點的電子器材輔助下查閱文件,你只可查閱至有關的登記處或自助專區開放時間完結為止。例如,如果你在某工作天下午3時取得單次取用碼,你只可查閱文件至當天下午5時30分。有關單次取用碼的使用詳情,請參考下文答11及答14。

答6

可以。當你使用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查閱文件時,你可以下載或列印任何文件。

假如你正使用小額錢債審裁處登記處或自助專區的電子器材,並希望列印文件,你需要以八達通卡支付所需的列印費用。如你希望下載任何文件,請自行帶備可攜式儲存裝置(例如USB記憶體)。

自助列印(及影印)服務的收費如下:

黑白複本 彩色複本
A4紙張 每張港幣0.5元 每張港幣3.5元
A3紙張 每張港幣0.6元 每張港幣3.5元

B部 - 訴訟方翻查及查閲文件

答7

在符合任何現行的許可規定的前提下,申索的一方在繳付訂明的費用後,有權翻查和查閲已存檔的文件。

法律程序的一方在繳付訂明的費用後,正常情況下可藉電子途徑通過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翻查及查閱案件的文件。

可以在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進行翻查的文件清單:

  • 申索書標題:通用表格(表格1)(最初版本及修訂版本,如有的話);
  • 申索書(表格2)(最初版本及修訂版本,如有的話);
  • 反申索書(最初版本及修訂版本,如有的話);
  • 裁斷/命令表格(表格6)(最初版本及修訂版本,如有的話);以及
  • 申索人及被告人的電子文件冊。

然而,案件的紀錄可能同時包含 (i)電子文件及(ii)實體文件;電子文件可通過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查閱,而實體文件則基於運作理由而沒有/不能轉換為電子模式,或仍在掃瞄/處理,故不能通過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查閱。如文件不能通過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查閱,法律程序的一方應親自前往小額錢債審裁處登記處,以傳統模式進行翻查及查閱。

有關如何利用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查閱文件,請參閲下文答8(適用於註冊用戶)及答11(適用於非註冊用戶)以了解當中詳情。

答8

如要查閲案件文件,個人用戶/機構用戶帳戶持有人需登入其註冊用戶帳戶,選擇「小額錢債審裁處」 「查閲文件」 「查閲已存檔文件」,然後輸入申索編號,並在網上繳付所需的費用。

詳情請參閲司法機構專項網頁的下述參考資料︰

  1. 關於小額錢債審裁處的 「案件訴訟方如何查閱案件文件?」 (65,322 KB) 示範短片;及
  2. 關於小額錢債審裁處的「案件訴訟方查閲案件文件」(845 KB) 使用指南。

答9

雖然上文答7列出的文件可以在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進行翻查,但有部分文件因為仍在掃瞄/處理、面積過大不能掃瞄等各種原因而可能不可進行翻查。

系統會在你付款前顯示不能進行翻查的文件清單。

答10

有各種原因可導致你不能取閱案件文件,以下是部分可能涉及的原因:

  1. 根據法庭紀錄,你並非案件訴訟方。
  2. 你的帳戶並未正式與有關案件連結。如你是機構用戶帳戶持有人,請與你的主要管理員(或輔助管理員)聯絡,查看案件是否已妥為編配。請見關於小額錢債審裁處「電子存檔」的常見問題答8。

答11

你可以在開放時間前往小額錢債審裁處登記處翻查和查閱案件文件。

經身分認證及於會計部繳付訂明費用港幣18元後(按每一登記冊、檔案或文件計算),你會獲發一個單次取用碼,藉此使用登記處提供的電子器材,翻查及查閱案件文件。

C部 - 非訴訟方翻查及查閱文件

答12

非訴訟方在繳付訂明費用後,只可通過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翻查及查閱以下文件:

  1. 申索書標題:通用表格(表格1)(最初版本);
  2. 申索書(表格2)(最初版本);及
  3. 裁斷/命令表格(表格6)(最新版本(除非經過修訂,否則通常為最初版本))。

如文件不能通過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取覽查閱,你應親自前往小額錢債審裁處登記處,使用傳統模式進行翻查及查閱。

如表格1及/或表格2的文件名稱被劃去,即表示原申索書曾被修訂,而修訂版本不可供非訴訟方查閱。

同時,請留意由於非訴訟方無法查閱部分文件,文件的排序編號未必順序排列。

答13

選擇「查閱已存檔文件」,輸入申索編號,並在網上繳付所需的費用。

或者,如果你是註冊用戶,你可以在登入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後,選取「小額錢債審裁處」「查閱文件」「查閱已存檔文件」。

詳情請參閲司法機構專項網頁的下述參考資料︰

  1. 關於小額錢債審裁處的「非案件訴訟方如何查閲案件文件?」 (66,831 KB) 示範短片;及
  2. 關於小額錢債審裁處的 「非案件訴訟方查閱案件文件」 (827 KB) 使用指南。

答14

你可以在開放時間前往小額錢債審裁處登記處或自助專區,在會計部繳付港幣18元的訂明翻查費用(按每一登記冊、檔案或文件計算),以獲發一個單次取用碼,藉此使用登記處或自助專區提供的電子器材,翻查及查閱案件文件。

D部 - 翻查及查閱申索登記冊

答15

所有法庭使用者,包括尚未於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註冊的人士,在繳付訂明費用後,均可以利用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查閱申索登記冊。

答16

選取「查閱訟案登記冊/申索登記冊」,提供所需資料,並在網上繳付所需的費用。

或者,如果你是註冊用戶,你可以在登入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後,選取「小額錢債審裁處」「查閱文件」「查閱申索登記冊」。

詳情請參閲司法機構專項網頁的下述參考資料︰

  1. 關於小額錢債審裁處的 「如何查閲申索登記冊?」 (67,499 KB) 示範短片;及
  2. 關於小額錢債審裁處的 「查閲申索登記冊」 (768 KB) 使用指南。

答17

見上文C部答14。

答18

自2024年10月31日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應用於批量申索起,在小額錢債審裁處展開的所有申索的申索登記冊(每冊載有5000項申索),須根據《小額錢債審裁處(一般)規則》(第338A章)第4及4A條的規定,同時以電子形式及印本形式保存。不論有關申索是否屬電子法律程序,法庭使用者均可查閱電子形式或印本形式的申索登記冊。

請留意,申索登記冊的電子版本將根據申索表格(即表格1及/或表格2)的修訂予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