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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服務及設施

恢復法庭事務 (自二〇二〇年五月四日至七月十九日期間發布過的訊息檔案)

法庭使用者請注意,由二〇二〇年五月四日起,除非法庭另有延期方面的具體指示,否則所有民事和刑事程序(包括審訊)一般將恢復進行,但整體上所能處理的法庭事務將會減少,而設有陪審團的審訊只會在二〇二〇年五月後才展開。為了有序恢復法庭程序,法庭將在聆訊(尤其是審訊)進行前,給予適當的緩衝期。相關訴訟各方(不論有否法律代表)都會收到清晰的通知和關於聆訊模式的指示,並會有足夠的準備時間。

就民事程序而言,法庭會繼續採取彈性和多元方式處理。法官及司法人員會繼續主動地管理案件,並在有需要時給予指示。在合適的情況下,他們亦會考慮盡量以書面方式處理案件。法官及司法人員亦可能會在合適的情況下邀請訴訟各方探討以視像會議設施或電話方式進行聆訊。訴訟各方都會獲給予足夠的準備時間。

各級法院法庭程序的安排詳情載列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