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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證譯文服務

法庭語文組為香港特別行政區各級法院法庭程序中使用的文件/證物提供譯文核證服務。

地址: 香港灣仔港灣道12號灣仔政府大樓二十六樓
電話: (852) 2582 2904
辦公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八時四十五分至下午一時
下午二時至下午五時三十分

核證譯文服務的新安排於2020年10月1日全面實施;除非情況特殊,否則法庭語文組只會接受原文文件的核證真實副本(而不是正本文件)作譯文核證。

新版本的核證譯文指引及申請表可從下列連結下載:

核證譯文服務表格 查詢 PDF 檔案
核證譯文申請表 147 KB
民事案件核證譯文指引 499 KB
刑事案件核證譯文指引 500 KB
製備錄音帶/錄影帶謄本及其譯文須知 474 KB
製備刑事案件中涉及外語的譯文須知 102 KB
使用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譯文核證服務功能的須知事項 178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