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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司法機構

資 深 大 律 師 委 任 典 禮 終 審 法 院 首 席 法 官 演 詞

本 人 謹 代 表 各 同 僚 熱 切 歡 迎 各 位 出 席 是 次 一 年 一 度 的 資 深 大 律 師 委 任 典 禮 。

Mr. Barma 、 陸 貽 信 先 生 、 黃 仁 龍 先 生 和 翟 紹 唐 先 生 , 我 們 衷 誠 祝 賀 你 們 今 天 獲 委 任 為 資 深 大 律 師 。 你 們 獲 得 這 份 殊 榮 , 全 憑 你 們 的 努 力 , 也 是 實 至 名 歸 的 。 獲 委 任 為 資 深 大 律 師 標 誌 著 你 們 的 專 業 歷 程 中 一 個 階 段 的 終 結 , 亦 標 誌 著 另 一 嶄 新 而 令 人 振 奮 的 階 段 的 開 始 。 你 們 將 會 肩 負 繁 重 而 充 滿 挑 戰 的 責 任 。 本 人 深 信 你 們 必 定 繼 續 力 求 進 步 , 並 能 全 面 發 揮 你 們 的 專 業 潛 能 。

我 們 亦 必 需 向 你 們 的 家 人 衷 心 道 賀 。 我 們 完 全 理 解 和 認 同 , 家 人 對 你 們 的 不 斷 鼓 勵 及 鼎 力 支 持 , 是 你 們 成 功 的 其 中 一 項 要 素 。 你 們 四 位 的 家 人 今 天 必 定 十 分 欣 悅 , 也 必 定 以 你 們 為 榮 。

你 們 四 位 的 委 任 將 強 化 資 深 大 律 師 行 列 , 更 會 令 其 更 添 光 芒 。 一 如 既 往 , 今 年 的 委 任 再 度 顯 示 , 大 律 師 專 業 確 實 是 以 才 為 本 的 專 業 , 當 中 完 全 沒 有 涉 及 財 富 、 影 響 力 或 人 脈 關 係 的 問 題 。 只 要 他 們 的 忠 誠 、 能 力 和 熱 忱 獲 得 專 業 同 行 的 認 同 , 年 輕 的 大 律 師 們 - 不 論 男 女 - 均 能 成 為 行 業 中 的 翹 楚 。 在 公 共 利 益 的 大 前 提 下 , 這 些 特 質 必 需 得 以 持 續 。

資 深 大 律 師 的 身 份 是 質 素 的 保 證 , 其 地 位 在 法 律 界 , 及 法 官 席 前 , 以 至 在 社 群 中 都 得 到 認 同 。 你 們 任 重 道 遠 , 故 理 應 竭 盡 所 能 , 履 行 責 任 , 並 應 以 身 作 則 , 奠 立 專 業 操 守 和 才 能 的 最 高 標 準 。 你 們 要 繼 承 大 律 師 專 業 的 優 良 傳 統 , 致 力 維 持 社 會 所 珍 惜 和 重 視 的 法 治 精 神 。 你 們 要 全 身 投 入 大 律 師 專 業 的 事 務 , 盡 力 協 助 見 習 大 律 師 及 年 青 一 輩 的 法 律 執 業 者 。 此 外 , 你 們 更 應 參 與 公 共 事 務 。

本 人 認 為 , 今 天 的 大 律 師 專 業 不 但 面 對 許 多 挑 戰 , 更 步 入 其 專 業 發 展 的 一 個 關 鍵 時 刻 。 隨 著 全 球 漸 趨 一 體 化 和 資 訊 科 技 急 劇 發 展 , 社 會 上 各 個 層 面 亦 會 產 生 影 響 深 遠 的 變 化 , 而 且 改 變 的 速 度 似 乎 與 日 俱 增 。 在 這 個 瞬 息 萬 變 的 社 會 裡 , 市 民 大 眾 都 受 過 良 好 高 深 教 育 , 見 多 識 廣 。 對 於 為 他 們 服 務 的 專 業 , 他 們 自 然 有 越 來 越 高 的 期 望 , 對 公 共 機 構 ( 包 括 司 法 機 構 ) 如 此 , 對 其 他 業 界 , 包 括 大 律 師 專 業 亦 然 。

大 律 師 專 業 要 達 到 社 會 大 眾 的 期 望 , 繼 續 為 公 眾 人 士 尊 崇 和 信 賴 , 便 必 須 在 堅 決 維 護 其 根 本 價 值 觀 和 信 念 之 餘 , 適 應 改 變 , 突 破 自 我 , 不 斷 創 新 。 大 律 師 必 須 高 瞻 遠 矚 , 以 廣 泛 的 學 術 討 論 , 並 仔 細 深 入 探 討 大 律 師 專 業 在 二 十 一 世 紀 所 肩 負 的 使 命 。 就 遠 大 的 目 標 而 言 , 大 律 師 專 業 在 探 討 未 來 路 向 的 過 程 中 , 總 會 需 要 處 理 許 多 棘 手 和 具 挑 戰 性 的 爭 議 。 他 們 在 這 些 爭 議 上 所 採 取 的 立 場 和 做 法 , 往 往 會 受 法 律 界 及 整 個 社 群 所 關 注 和 評 論 。 問 題 始 終 都 是 : 大 律 師 專 業 以 誰 為 服 務 對 象 ? 本 人 信 任 和 預 期 大 律 師 專 業 在 這 些 爭 議 上 的 立 場 和 行 動 , 必 定 能 確 實 顯 示 他 們 是 為 公 眾 人 士 服 務 , 是 以 公 共 利 益 為 依 歸 的 。 大 律 師 專 業 , 特 別 是 負 領 導 責 任 的 資 深 大 律 師 , 必 需 確 保 他 們 自 己 、 整 個 專 業 , 以 至 後 來 者 , 都 以 此 為 目 標 。

本 人 謹 在 此 代 表 法 院 全 體 仝 人 , 祝 願 四 位 資 深 大 律 師 工 作 愉 快 、 鵬 程 萬 里 。

二 ○ ○ 二 年 五 月 十 一 日 ( 星 期 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