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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司法機構

資 深 大 律 師 委 任 典 禮 終 審 法 院 首 席 法 官 演 詞

本 人 謹 代 表 各 同 僚 熱 切 歡 迎 各 位 出 席 今 天 的 資 深 大 律 師 週 年 委 任 典 禮 。 本 人 喜 見 今 年 共 有 六 位 人 士 獲 得 委 任 。 這 六 位 新 晉 資 深 大 律 師 的 專 長 範 圍 歸 納 起 來 , 大 體 上 已 涵 蓋 了 香 港 法 律 界 在 民 事 和 刑 事 方 面 的 各 個 執 業 範 疇 。 他 們 必 會 成 為 資 深 大 律 師 行 業 的 新 動 力 。

白 理 桃 先 生 、 韋 仕 博 先 生 、 施 祺 福 先 生 、 黃 敏 杰 先 生 、 芮 安 牟 先 生 和 白 孝 華 先 生 , 我 們 衷 誠 祝 賀 你 們 今 天 獲 委 任 為 資 深 大 律 師 , 你 們 的 這 份 殊 榮 是 艱 辛 努 力 換 來 的 成 果 , 也 是 實 至 名 歸 的 。 它 標 誌 著 你 們 在 事 業 上 走 完 一 個 重 要 里 程 , 並 且 同 時 踏 進 一 個 充 滿 挑 戰 的 新 階 段 。 本 人 深 信 你 們 定 必 繼 續 力 求 進 步 , 把 作 為 專 業 律 師 和 訟 辯 的 潛 能 全 面 發 揮 。

六 位 在 事 業 上 肯 定 得 到 家 人 不 斷 鼓 勵 , 鼎 力 支 持 和 體 諒 包 容 - 尤 其 是 他 們 需 在 與 你 們 共 聚 的 時 間 方 面 作 出 犧 性 。 六 位 的 家 人 今 天 一 定 十 分 高 興 , 也 定 必 以 你 們 為 榮 。 我 們 亦 在 此 向 他 們 衷 心 道 賀 。

資 深 大 律 師 以 前 稱 作 御 用 大 律 師 , 是 一 個 確 立 已 久 的 級 別 。 這 等 委 任 , 以 前 由 總 督 根 據 首 席 按 察 司 的 建 議 運 用 特 權 而 作 出 , 而 由 一 九 九 七 年 起 , 則 按 照 法 規 作 出 。 法 規 訂 明 委 任 的 資 格 , 並 賦 予 終 審 法 院 首 席 法 官 作 出 委 任 的 酌 情 決 定 權 。 這 項 酌 情 權 只 有 在 諮 詢 香 港 大 律 師 公 會 執 行 委 員 會 主 席 和 香 港 律 師 會 會 長 後 方 可 行 使 。 本 人 謹 在 此 向 大 律 師 公 會 主 席 和 律 師 會 會 長 , 以 及 以 往 出 任 這 兩 個 職 位 的 人 士 致 謝 , 感 謝 他 們 在 上 述 諮 詢 過 程 中 所 作 的 貢 獻 。

其 他 司 法 管 轄 區 的 情 況 各 有 不 同 , 與 我 們 的 也 許 亦 不 一 樣 。 但 不 論 如 何 , 本 人 深 信 在 本 港 大 律 師 行 業 的 架 構 和 法 律 界 中 , 資 深 大 律 師 的 級 別 是 一 個 重 要 部 分 , 而 其 委 任 制 度 和 程 序 也 一 直 運 作 良 好 。

我 們 不 應 將 資 深 大 律 師 這 個 級 別 視 為 殖 民 地 時 代 遺 留 下 來 的 產 物 。 踏 進 新 紀 元 , 它 仍 然 發 揮 著 舉 足 輕 重 的 作 用 。 授 予 資 深 大 律 師 的 資 格 不 但 是 對 該 名 大 律 師 過 往 成 就 的 認 同 , 更 重 要 的 是 , 這 還 標 誌 著 他 對 未 來 重 任 的 承 擔 , 可 謂 任 重 道 遠 , 這 等 責 任 我 們 應 予 緊 記 。 資 深 大 律 師 的 責 任 計 有 : 訂 立 並 維 持 專 業 操 守 和 才 能 的 最 高 標 準 , 繼 承 大 律 師 專 業 的 優 良 傳 統 , 致 力 維 持 本 港 社 會 所 珍 惜 重 視 的 法 治 精 神 , 以 身 作 則 來 為 見 習 律 師 及 年 青 一 輩 的 法 律 執 業 者 樹 立 榜 樣 , 對 業 內 事 務 作 出 貢 獻 , 以 及 在 有 需 要 時 抽 身 參 與 公 共 服 務 。

今 天 , 本 人 擬 就 資 深 大 律 師 作 為 業 內 領 袖 所 肩 負 的 責 任 問 題 , 提 出 以 下 兩 點 。

首 先 , 本 人 強 調 在 我 們 的 抗 辯 制 度 下 , 各 級 法 院 的 法 官 在 很 大 程 度 上 均 以 其 席 前 所 進 行 的 訟 辯 為 依 據 。 故 此 訟 辯 的 素 質 至 為 重 要 。 法 官 期 望 , 而 他 們 亦 有 權 期 望 , 大 律 師 在 法 庭 上 提 出 的 論 點 , 不 論 是 關 於 法 律 或 是 案 件 事 實 的 論 點 , 皆 有 證 據 及 案 例 作 為 根 據 。 正 因 法 官 倚 憑 的 就 是 該 等 論 點 , 故 此 大 律 師 在 提 出 某 一 論 點 前 , 必 須 準 備 充 足 , 以 及 進 行 詳 盡 的 研 究 。 在 這 方 面 , 資 深 大 律 師 實 有 責 任 訂 立 及 維 持 最 高 的 專 業 標 準 。

其 次 , 長 遠 而 言 , 資 深 大 律 師 作 為 行 業 的 領 袖 , 應 該 對 發 展 和 落 實 大 律 師 行 業 的 遠 大 目 標 作 出 貢 獻 。 二 十 一 世 紀 將 會 帶 來 迅 速 的 改 變 , 而 社 會 對 法 律 專 業 的 期 望 亦 會 與 日 俱 增 。 大 律 師 將 會 面 對 更 多 挑 戰 , 而 這 些 挑 戰 與 其 行 業 的 未 來 息 息 相 關 。 這 些 挑 戰 包 括: 行 為 守 則 的 修 改 、 現 職 大 律 師 和 新 晉 大 律 師 水 平 的 提 高 , 以 及 民 事 審 訊 和 法 律 專 業 教 育 的 改 革 等 。

對 在 專 業 中 肩 負 領 導 責 任 的 人 士 , 必 須 高 瞻 遠 矚 , 好 使 其 專 業 在 服 務 社  的 長 遠 發 展 中 , 保 持 充 沛 的 活 力 。 私 利 往 往 著 眼 於 目 前, 可 能 會 帶 來 張 力 和 壓 力 , 作 為 專 業 團 體 的 領 導 層 , 他 們 必 須 面 對 和 克 服 這 方 面 的 問 題 。 身 為 大 律 師 行 業 領 導 者 的 資 深 大 律 師 , 任 重 道 遠 , 在 這 過 程 中 必 須 協 助 確 保 其 專 業 , 繼 續 服 務 社 會 和 備 受 尊 敬 。

本 人 及 眾 位 法 官 、 法 律 界 人 士 、 以 至 社 會 各 階 層 人 士 , 均 對 資 深 大 律 師 寄 予 厚 望 , 並 深 信 你 們 能 夠 面 對 挑 戰 , 勇 往 直 前 , 不 負 眾 望 。 本 人 謹 在 此 代 表 法 院 全 體 仝 人 , 祝 各 位 資 深 大 律 師 成 就 卓 越、 鵬 程 萬 里 。

二 ○ ○ 一 年 五 月 五 日 ( 星 期 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