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 法 机 构 政 务 长 2 0 2 3 年 4 月 1 1 日 财 务 委 员 会 特 别 会 议 发 言 备 要
2023-24 年度的预算
司法机构2023-24年度的开支预算为24亿8,100万元,较2022-23年度的修订预算增加1亿3,390万元(即5.7%),较2022‑23年度的原来预算则增加3.3%。在2023‑24年度增加的净额外拨款,主要用作填补现有的司法及非司法职位空缺、增加运作开支以强化法庭的运作、促进资讯科技在司法机构的应用,以及加强对法庭运作和司法机构其他方面的行政支援。
司法人手
2. 司法职位的编制现时为211,而现任法官及司法人员共有166人。过去多年,司法机构因应不同级别法院的司法人手情况及运作需要,一直进行公开招聘工作,以在适当时候填补司法职位空缺。在最近一轮招聘工作中,3名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原讼庭」)法官、6名区域法院法官及10名常任裁判官已获任命。
3. 司法机构会继续留意司法人手状况,并且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委任暂委法官及司法人员,以应付运作需要。
非司法人手
4. 至于非司法人手方面,2023-24年度,随着3个有时限的公务员职位届满,将会净减少3个公务员职位。另外,经检视整体人手需求后,将增设13个公务员职位以应付运作需要,包括-
- 推行试验计划以加强家事法庭的调解服务;以及
- 加强支援司法机构应用资讯科技。
增设职位所需的资源,将透过删除数目相若的公务员职位由内部调拨应付。
司法机构的工作和运作概述
5. 2022年,尽管公共卫生情况反复,司法机构处理的案件总数仍能维持与2019年(即爆发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前)的水平大致相若。民事案件方面的轮候时间大致达标。各级法院的部份刑事案件的平均轮候时间继续较相关目标时间为长,主要是因为2019冠状病毒病第五波疫情令法庭可处理的事务减少,以致部分聆讯需要重订日期,以及与2019年反逃犯条例修订事件相关案件(「反修例案件」)及与国家安全法相关案件(「国安案件」)数目激增,且须予优先处理,而这些案件需要较多司法人手和审期较长。
6. 为减轻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对法院可处理事务的影响,司法机构继续在合适情况下使用替代处理模式(例如书面处理及遥距聆讯),尤其是在民事法律程序方面。
7. 司法机构一直致力并优先处理国安及反修例案件,当中很多案件涉及数目众多的被告人且审期较长。我们已采取多管齐下的措施,务求加快处理有关法庭聆讯,其中包括增加司法人手、更积极管理案件、增加现有法庭的容量、增设法庭设施、按需要延长每日的开庭时间及在星期六开庭,并更广泛利用科技(如电子文件册、数码证据及证物处理系统)。截至2023年1月底,交由各级法院审理的2 200多宗反修例案件中大约90%已结案,而170多宗国安案件,已结案的则占大约80%。有关的刑事案件中,尚待审理的主要是由区域法院负责处理的360多宗案件当中的约130宗案件;而在2022年期间亦继续有新案件被提交该法院审理。这些尚待处理的案件中,绝大部分(即108宗)已排期于2023年或2024年开审,余下23宗案件一经准备就绪,便会尽快排期开审。
8. 由于须优先处理涉及长审讯期的反修例案件,这难免会导致其他刑事案件的轮候时间均有所延长,特别是区域法院和裁判法院的案件,原因是部分区域法院法官和常任裁判官获委任为暂委法官以便在较高级别法院审理这些案件。至于国安案件,主要是由高等法院处理,由于每宗案件通常由3名法官参与审理,而案件审期往往较长,因此其他刑事案件(尤其是有陪审团参与的审讯)的排期均受到影响。司法机构会继续在必要时透过招聘常额及委任暂委的法官和司法人员以增加司法人手,加快处理尚待处理的刑事案件。
与免遣返声请相关的司法复核许可申请
9. 由2016 至 2022年,向原讼庭提出的司法复核许可申请数目由2016年的228宗增加至2017年的1 146宗,于2018及2019年更跃升至每年超过3 000宗,及至2022年回落至1 545宗。增加的案件当中绝大部分(超过90%)是源自与免遣返声请相关的案件。其他司法复核个案数目则相对稳定,维持于平均每年约140 宗,并没有明显上升的趋势。免遣返声请司法复核个案中获批予许可申请的百分比仍维持于极低水平。截至2023年1月底,已完成处理的有关案件中只有3.9%获批予许可。
10. 司法机构会继续增调专责的人手资源,并因应不断转变的情况尽量精简程序,以加快处理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和原讼庭日益增加的案件。
更广泛应用科技
11. 司法机构一直致力广泛善用科技以提升法院运作效率。在资讯及通讯科技方面,司法机构一直按需要调配人力及财务资源持续推行多项措施。在2023-24年度,与资讯及通讯科技相关的经常开支预算约为2.7亿元,占司法机构的总运作开支预算的11%。过去5年,该项开支的年均增幅约为20%。
12. 近年,司法机构推行了多项应用科技的新措施。其中一项主要措施是分阶段在各级别法院推行综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统(「综合系统」),在传统纸本系统以外提供替代选项,可透过电子模式处理与法庭有关的文件和进行付款。综合系统已分别于2022年5月及2022年12月在区域法院及裁判法院推行,现时涵盖区域法院的伤亡诉讼、税款申索、民事诉讼及雇员补偿案件以及裁判法院的传票案件。我们的目标是于2024年开始逐步在其他级别法院推出综合系统供市民使用。截至2023年2月底,共有102名法庭使用者(包括56所律师行)在综合系统登记开立帐户;透过该系统提交的新案约有9 300宗,占同期相关新案总数大约14%。
13. 为促进在法院运作中更快及更广泛地应用科技,司法机构订下目标,务求综合系统最终可成为香港的主要诉讼系统。我们正考虑订定目标时间表,例如以新系统有关部分推出后3至5年为期,规定所有有法律代表的诉讼人,除非在特定的情况下另有豁免,否则必须以电子形式进行诉讼。为准备日后规定诉讼必须使用该系统进行,我们会就实施安排全面咨询法律界及其他持份者,并会确保市民向法院寻求公义的权利受到保障。我们也会继续努力推广和宣传综合系统,以推动转用电子模式。
14. 遥距聆讯是另一项主要科技措施。由2020年4月至今,司法机构已进行逾1 600宗有关民事法律程序的遥距聆讯(包括透过视像会议及电话进行聆讯),经验正面。司法机构正草拟《法院(遥距聆讯)条例草案》(《遥距聆讯条例草案》),使法官及司法人员在满足司法公开和公正两大要求,并考虑所有相关因素后,可在其认为合适的情况下指令进行遥距聆讯。《遥距聆讯条例草案》旨在移除遥距聆讯不能广泛应用于刑事法律程序的法律限制,以及透过法律条文清楚列明进行遥距聆讯时相关事宜该如何处理。我们于2022年6月就《遥距聆讯条例草案》草拟本展开了为期3个月的公众咨询,并计划于今年内向立法会提交《遥距聆讯条例草案》。
15. 司法机构正积极探讨的另一项措施,是现场直播选定的司法程序。司法公开是维持公众对司法制度的信心及维护法治的基本原则。现场直播法庭程序可增加法庭程序的透明度及加强公众对司法程序的信心。司法机构正就现场直播法庭程序方面的指导原则及施行细节进行研究,目标是在可行情况下,于今年内至少就部分法庭程序或于某些法院级别开始试行现场直播。
16. 最后,为提升记录法庭程序及拟备誊本的效率,司法机构正测试市场上的语音辨识软件产品,特别是语音辨识的准确度方面,以期长远可因应情况使用这项人工智能技术记录法庭程序。
家事司法改革
17. 《家事诉讼程序条例草案》已于本年3月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的目的,是为提升家事司法制度效率和成本效益的综合程序规则立法,从而落实于2015年5月发表的《家事诉讼程序规则检讨最后报告》的建议。如有关法例获得通过,我们将成立家事诉讼程序规则委员会以拟备程序规则的草拟本,并就此进行公众咨询。此外,家事法庭亦会增设聆案官制度。此新设制度将会赋权家事法庭的聆案官,处理家事相关法律程序的若干程序工作,以缓减家事法官的沉重工作量。我们正着手进行相关筹备工作,并会继续向法律执业者、法庭使用者及相关持份者通报最新进展。
结语
18. 司法机构会不断努力寻求探索各种可行的方法和途径,力求提升司法机构的运作效率,为法庭使用者和公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19. 多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