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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司法机构 > 宗旨与纲领范围 > 司法机构政务长在财务委员会的致辞及答覆

司 法 机 构 政 务 长 2 0 1 8 年 4 月 1 6 日 财 务 委 员 会 特 别 会 议 发 言 备 要

司法机构在宪法上有责任确保司法工作能公正无偏地进行。在2018-19财政年度,为了确保司法机构能够履行上述责任,合共申请拨款19亿180万元。

2018-19年度预算草案

2. 按司法机构与政府于2005年所同意的财政预算安排,司法机构在2017年8月,即政府为司法机构拟定2018-19年度的预算之前,已向政府提交2018-19年度的财政需要。司法机构认为,上述的财政预算安排一直运作理想,而能顺利进行,实有赖政府在过程中予以协助。

3. 司法机构2018-19年度的开支预算为19亿180万元,较2017-18年度的修订预算增加2亿160万元,即11.9%。司法机构将获得财政资源,以增设四个司法职位及净增设33个非司法人员公务员职位、填补现有的司法及非司法职位空缺,及支付新增的运作开支,以强化法庭的运作,便利「资讯科技策略计划」的施行,并加强对司法机构不同方面的行政支援。

司法人手

4. 司法职位编制员额现时为214人。就本财政年度,在获得政府支持,提供所需财政资源的情况下,司法机构建议增设四个司法职位,即高等法院副司法常务官职位,通过加强对高等法院聆案官办事处的支援,从而应付该办事处增加的工作量。司法机构将在适当时候寻求立法会批准增设该四个司法职位。

5. 过去多年,司法机构在顾及不同级别法院的整体司法人手情况及运作需要之下,一直进行公开招聘工作,以求可以在适当时候填补司法职位空缺∶

  1. 就高等法院原讼法庭(「原讼庭」)法官而言,自2012年至今,司法机构进行了四轮公开招聘工作,较以往增加了招聘工作的次数;自2012年,司法机构已任命合共20名原讼庭法官;
  2. 至于区域法院法官级别方面,司法机构于2011年及2016年先后展开的两轮公开招聘工作已完成,并作出了共31项司法任命;及
  3. 自2011年,司法机构已进行三轮常任裁判官的公开招聘工作,并委任了共41名常任裁判官。

司法机构现正计划由2018年中起,陆续展开新一轮原讼庭法官、区域法院法官及常任裁判官的公开招聘工作,以填补各级法院的司法职位空缺。

6. 为解决在招聘原讼庭级别法官方面持续出现的困难,并顾及整个司法机构的长远需要,司法机构完成了有关法官及司法人员服务条件的检讨。在政府的支持下,法官及司法人员服务条件的改善措施得以落实推行,并已于2017年4月1日起生效;有所改善的五个范畴包括房屋福利、医疗及牙科福利、本地教育津贴、司法人员服饰津贴及就休假外游所提供的交通服务。司法机构希望此等改善措施会为即将展开的新招聘工作带来正面影响。

7. 此外,就法官及司法人员法定退休年龄而进行的检讨亦已完成。司法机构已于2017年底致函政府,就提高法官及司法人员的退休年龄作出建议。建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1. 原讼庭及以上级别的法官的相关退休年龄由65岁提高至70岁;
  2. 区域法院法官的退休年龄虽然维持在65岁,但他们的任期可延长至65岁以上(现时没有此安排);及
  3. 裁判官的退休年龄由60岁提高至65岁。

8. 司法机构预期提高法官及司法人员的退休年龄将带来正面影响,可吸引优秀的私人执业者在其职业生涯较后阶段加入司法人员行列(尤其是在原讼庭级别),以及在适当情况下挽留拥有丰富经验的司法人才。若司法机构的建议获政府接纳,则须进行法例修订以落实相关建议。司法机构希望修订的退休年龄可于未来两年内推行。

9. 于2018-19年度,就司法人手而言,司法机构的目标是寻求立法会批准增设四个司法职位、展开新一轮公开招聘不同级别法官及司法人员的工作、跟进提高法官及司法人员法定退休年龄的建议,以及继续留意司法人手的情况,而同时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委任暂委法官及司法人员,以协助应付迫切的运作需要。

非司法人手

10. 于2018-19年度,司法机构除了要应付运作上的需要,以履行各方面的责任之外,亦将继续加强行政支援,以执行多个重要工作项目。为此,需净增设33个公务员职位。

11. 首先,司法机构建议开设一个首席行政主任常额职位,以加强支援司法机构政务处运作部的司法机构副政务长(运作)的工作。司法机构副政务长(运作)在运作和政策方面管辖的事宜范围广泛,而且职务复杂,但目前并无首长级人员的支援。因此,有需要开设一个首席行政主任(首长级薪级表第1点)常额职位,爲司法机构副政务长(运作)提供支援,在日常运作和行政上的首长级人员职责方面减轻她的负担,使她可以专注于更具策略性的政策事宜和更长远的规划,以应对急速转变的环境。

12. 为持续支援司法机构政务处发展部的发展组,我们亦建议延长开设一个首长级丙级政务官编外职位,由2018年11月27日至2021年11月26日,为期三年。该编外职位于2015年11月27日获立法会财务委员会批准开设,为期三年。考虑到各项主要法例修订工作以及其他多个工作项目(包括筹办重要活动)的复杂性和规模,我们认为有需要保留该首长级丙级政务官(首长级薪级第2点)编外职位,为期三年,至2021年11月。

13. 此外,司法机构亦需要额外/持续的人力支援,以进行多项新计划和持续进行的计划,包括:

  1. 为将会新增的司法职位提供所需支援,以应付高等法院聆案官办事处增加的工作量;
  2. 持续提供/加强行政支援,以便利「资讯科技策略计划」的施行;及
  3. 加强法庭/行政支援,以应付增加的工作量或各个范畴的服务改善措施。

未来路向

14. 司法机构将会就拟开设四个常任司法职位及拟开设/延长开设两个首长级人员职位的建议谘询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再提交人事编制小组委员会审议,然后向立法会财务委员会申请拨款。司法机构期望获得各委员支持。

结语

15. 司法机构会不断从更多方面力求改善,让市民大众能更无碍地寻求公道,以及为法庭使用者和公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16. 多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