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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司法机构 > 宗旨与纲领范围 > 司法机构政务长在财务委员会的致辞及答覆

司 法 机 构 政 务 长 2 0 0 8 年 4 月 1 日 于 财 务 委 员 会 特 别 会 议 致 辞

司法机构在宪法上有责任确保司法工作能公正无偏地进行。我们的使命是维持司法制度的独立及其至高的专业水平,以维护法治、保障个人权利和自由,及取得中港和国际人士对香港司法制度的信任。在2008-09财政年度,为了确保司法机构能够达到上述目标,合共申请拨款10亿4,480万元。

2008-09年度预算草案的财政预算安排

2. 按司法机构与政府当局于2005年所同意的财政预算安排,我们在2007年7月,即政府当局为司法机构编制运作开支拨款封套之前,已向政府当局提交2008-09年度的财政需要。我们认为,过去三年的经验显示,上述的预算安排效果理想,而能顺利进行,实有赖政府当局在过程中予以协助。

3. 司法机构2008-09年度的开支预算为10亿4,480万元,较2007-08年度的修订预算增加1亿1,460万元,即12.3%。这笔拨款会令司法机构有足够的资源,增聘司法人手,以按需要缩短轮候时间,以及增聘员工为司法及登记处服务提供进一步支援。

加强司法机构的人事编制

4. 考虑到过往数年的工作量和轮候时间,案件越趋复杂,以及实际人手情况,包括持续需要为数不少的暂委法官及司法人员,司法机构已在2008-09年度的预算草案预留款项,加强高等法院、区域法院和家事法庭的人事编制。

5. 在高等法院方面,我们建议增设1个上诉法庭法官,以及5个原讼法庭法官的职位,并相应减少原讼法庭暂委法官的数目。上述的新增法官编制,连同继续调派其他的暂委法官,会有助将高等法院案件的轮候时间维持在目标之内。

6. 至于区域法院及家事法庭,我们建议将家事法庭的一个区域法院法官职位升格为家事法庭的主管法官,即由司法人员薪级第13点提高至第14点。同时,我们还会在家事法庭增设一个区域法院法官职位。这些安排将有助纾缓家事法庭的工作压力,以及将案件轮候时间维持在目标之内。

7. 我们亦建议增设一个副司法常务官的职位,以助应付区域法院聆案官办事处日渐增加的工作量。

8. 此外,我们亦建议增设53个公务员职位,进一步为司法工作提供支援及加强行政职能。

继续调配额外的短期司法资源

9. 一如过往数年,司法机构会继续提供及调派短期司法及支援人员资源,以按需要缩短轮候时间。在 2007-08年度,我们特别留意土地审裁处及裁判法院的情况,并已在2007-08年的下半年增调适当的短期司法资源。自增调短期司法资源后,轮候时间已见改善。

10. 在土地审裁处,补偿案件的平均轮候时间由2007年的141天缩短至2007年9月至2008年2月期间的117天。至于裁判法院, 2007年9月至2008年2月期间,“提出控告的案件”,包括“被告人被拘留案件”及“被告人获保释案件”,的轮候时间皆能维持在目标之内;同一期间,传票案件的轮候时间亦已由2007年的95天缩短至74天。

11. 司法机构会继续密切监察各级法院的轮候时间,并会调配所需的资源,将轮候时间维持在目标之内。为此,司法机构已在2008-09年度的预算草案预留款项,以提供及调派短期司法及支援人员,应付需要。

民事司法制度改革

12. 民事司法制度改革仍然是我们的重点工作。在2007-08年度,这方面的工作取得重大进展。《2007年民事司法制度(杂项修订)条例草案》在2007年4月提交立法会,并于2008年1月通过。有关条例已于2008年2月刊宪。立法会成立的“与民事司法制度改革有关的附属法例拟稿小组委员会”亦已于2008年2月开始审议有关的附属法例草稿。我们的目标是在今届立法会会期之内完成立法程序,并计划于2009年4月2日实施民事司法制度改革。与此同时,司法机构将继续为落实改革进行筹备工作,包括提供配套支援,以及为法官及司法人员和支援人员安排培训。

结语

13. 司法机构会不断从更多方面力求改善,让市民大众能更无碍地寻求公义,及为法庭使用者和公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14. 多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