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 法 机 构 政 务 长 2 0 0 7 年 3 月 2 2 日 于 财 务 委 员 会 特 别 会 议 致 辞
司法机构在宪法上有责任确保司法工作能公正无偏地进行。我们的使命是维持司法制度的独立及其至高的专业水平,以维护法治、保障个人权利和自由,及取得中港和国际人士对香港司法制度的信任。在2007-08财政年度,为了确保司法机构能够达到上述目标,合共申请拨款9.956亿元。
2007-08年度预算草案的财政预算安排
2. 按司法机构与政府当局于2005年所同意的财政预算安排,我们在2006年8月,即政府当局为司法机构编制运作开支拨款封套之前,已向政府当局提交2007-08年度的财政需要。我们认为,过去两年的经验显示,上述这样的预算安排效果理想,而能顺利进行,实有赖政府当局在过程中予以协助。
3. 司法机构2007-08年度的开支预算为9.956亿元,较2006-07年度的修订预算增加9,500万元,亦即10.5%。这笔拨款会令司法机构有足够的资源,增聘区域法院及裁判法院的法官及司法人员,以填补有关的职位空缺,增聘各级法院的暂委法官及司法人员,以按需要缩短轮候时间,及调派和聘用足够员工为提升司法服务及登记处服务提供支援。
4. 去年我已告知各委员,司法机构已于2005-06年的下半年度开始着手招聘各级法院的法官及司法人员。过去12个月以来这方面已有很大进展。2005年11月,我们已开始招聘常任裁判官,而2006年8月至10月期间,11位裁判官的委任已生效。2006年5月,我们已开始招聘高等法院原讼法庭的法官及区域法院法官,有6位原讼法庭法官已于2006年11月至2007年1月期间上任,而7位区域法院法官已于2007年2月上任。预期于未来数月内将会公布再委任若干位区域法院法官。最后,于2006年9月,我们已开始招聘特委裁判官,预期招聘工作会于2007年内完成。
5. 除了进行上述招聘外,司法机构已为各级法院增加短期的司法资源,以帮助舒缓繁重的工作量,及按需要缩短有关轮候时间。我们亦有短期增聘额外的员工为暂委法官及司法人员提供支援。未来一年,我们会继续密切监察轮候时间,并调配适当的短期司法资源以应付需要。我们亦计划增设18个支援人员职位,以加强法院的支援服务及各种行政职能。
轮候时间
6. 如上所述,司法机构一直以来都密切监察各级法院的案件轮候时间,在过去18个月已采取措施,增调司法及人手资源至有需要的工作范畴,以确保轮候时间可以合理地维持在目标期限之内。
7. 在2005年,高等法院原讼法庭的刑事固定审期案件表和民事固定审期案件表的平均轮候时间,分别为193天及233天。这平均轮候时间在2006年已大幅度缩短,刑事固定审期案件表维持在119天,而民事固定审期案件表缩短至124天。
8. 裁判法院方面,司法机构优先注意缩短提出控告案件的轮候时间,尤其是涉及被告人被拘留的提出控告案件。被告人被拘留的提出控告案件,其轮候时间由2005年的44天缩短至2006年的42天。至于被告人获保释的提出控告案件,轮候时间亦由2005年的68天缩短至2006年的66天。
9. 2006年期间,我们亦一直留意区域法院及家事法庭案件的轮候时间。考虑到两者有延长的趋势,我们在2006年后期已再增调暂委法官以应付有关需要。从现时情况看来,增加资源的措施已有成效。
10. 2006年,区域法院的刑事案件表及民事案件表的案件的轮候时间分别为117天及125天。不过,近期我们留意到情况已有改善,在过去六个月,刑事案件表和民事案件表的平均轮候时间分别维持在105天及94天。家事法庭特别程序案聆讯表方面,情况同样亦见改善,2006年其平均轮候时间为45天,而在过去六个月已缩短至33天。
民事司法制度改革
11. 2006年,为民事司法改革的实施进行的筹备工作已有很大的进展。2006年4月至7月期间,「民事司法制度改革督导委员会」对有关主体法例和附属法例的修订草案进行了谘询。督导委员会收到30份回应,其中包括来自两个法律专业团体的意见,大多是关于技术上和草拟方面的意见。督导委员会之后分别多次与两个法律专业团体的代表会面,进行详细的讨论。委员会接纳了回应者的若干意见,并据此修改了有关的法例修订建议。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事务委员会”)在2006年已两次获告知有关事项,包括2006年11月已获告知法例修订建议的谘询结果。司法机构现正与政府当局紧密合作,以在短期内向立法会提交有关的法例建议。
结语
12. 司法机构会不断从更多方面力求改善,让市民大众能更无碍地寻求公义,及为法庭使用者和公众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13. 多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