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 法 机 构 政 务 长 2 0 0 6 年 3 月 1 6 日 于 财 务 委 员 会 特 别 会 议 致 辞
司法机构在宪法上有责任确保司法工作能公正无偏地进行。我们的使命是维持司法制度的独立及其至高的专业水平,以维护法治、保障个人权利和自由及取得港人和国际人士对香港司法制度的信任。在2006-07财政年度,为了确保司法机构能够达到上述目标,合共申请拨款9.527亿元。
2006-07年度预算草案的财政预算安排
2. 过往数年,司法机构为了应付香港政府面对的紧缩预算,采取了多项节约措施,当中包括搁置若干建设计划、将裁判法院合并、减少各级法院暂委法官的数目、让一些司法职位悬空,以及精简司法机构政务处的工作和程序等。然而,一段时期的紧缩预算难免会导致各级法院案件的轮候时间有所延长。
3. 于2005年初,司法机构对各级法院案件的轮候时间作出检讨后,认为过长的案件轮候时间,尤其是高等法院及裁判法院的情况,不能接受。我们遂提出:向司法机构提供足够资源一事必须获得妥善处理,以确保司法工作的质素不会因预算紧缩而受到损害。为了司法机构的资源需求能早日获得考虑,我们和政府当局同意于2005年8月,即政府当局为司法机构编制运作开支拨款封套之前,向政府当局提交2006-07年度的财政需要,而司法机构亦已如期提交有关建议。
4. 2006-07年度司法机构的开支预算为9.527亿元,较2005-06年度的修订预算增加5,980万元,亦即6.7%。这笔拨款将可让司法机构有足够的资源落实以下各项计划:停止原定在2006年1月关闭荃湾裁判法院、解除冻结招聘法官及司法人员、委任更多暂委法官及司法人员来应付司法工作,以及重新调配及聘用更多支援人员以支援所提供的司法服务。
5. 事实上,司法机构已在2005-06年度下半年推行措施以增加短期的司法资源,以及为法庭的运作增添支援人员和服务。我们并已于2005年11月展开常任裁判官的招聘工作,而于2006-07年度,我们还会继续增加短期的司法资源,并开始区域法院及高等法院法官的招聘工作。同时,司法机构又已计划暂时聘用约25名员工为暂委法官及司法人员提供支援。
6. 司法机构认为上述的财政预算安排迄今运作畅顺,期间我们亦获得政府当局的协助。
轮候时间
7. 正如上文所述,司法机构一直以来都密切监察各级法院的案件轮候时间,并已在过往6个月采取措施,增调司法资源至有需要的工作范畴,以确保轮候时间可以合理地维持在目标期限之内。从现时情况看来,有关措施已渐见成效。
8. 高等法院原讼法庭的刑事固定审期案件表和民事固定审期案件表在2005年的平均轮候时间分别为193天及233天。不过,这两项平均轮候时间在过往6个月都已大幅缩短至157天(刑事固定审期案件表)及172天(民事固定审期案件表)。
9. 裁判法院方面,2005年初的轮候时间约为3个月。在过往6个月内,被告人受羁押的刑事案件的平均轮候时间约为37天,至于被告人获保释的刑事案件,其平均轮候时间则约为63天。
10. 我们知道,案件的轮候时间不时都会有变化,然而,以上所述的情况是令人鼓舞的。
民事司法制度改革
11. 「民事司法制度改革督导委员会」已于2005年着手处理有关主体及附属法例的修订事宜。修订工作进展顺利。我们将于短期内准备就绪,就草拟的法例谘询法律界人士。我们亦已开始研究在区域法院推行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事宜,并会就此谘询法律界专业人士。此外,督导委员会也展开了制定提升资讯科技系统策略的工作,以便为改革后的程序提供支援。
结论
12. 司法机构会继续探讨各种途径,以便让巿民大众能更无碍地获取公义,以及提升为法庭使用者和市民提供的优质服务。
13. 多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