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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服务及设施

法院引进崭新科技 pdf 版本

审讯程序更便捷 市民业界同受惠

为了提高法庭支援服务的效率和效益,司法机构现已设立香港的首个科技法庭。

设立科技法庭旨在使法庭服务能够配合现今社会不断转变的需求;好让法庭使用者与法律界人士能够借助设于科技法庭的崭新科技,帮助诉讼程序顺利进行。

先进法庭科技 全面综合

科技法庭综合各种易于操作的装置与功能于一个中央控制的网络内,为法庭使用者提供视像会议、透过多媒体提证功能、文件纪录与证物处理系统,以及传译服务等设施。此外,庭外大堂更设有大型投射屏幕,让有关人士在法庭外也能收看审讯过程;是项设施用于涉案人数众多的审讯,尤其合适。

视像会议设施

在科技法庭启用后,证人可透过视像会议设施在审讯过程中作证,无需亲自出庭;法庭已安装双显示屏幕,允许远端的文件和视频图像由不同的显示屏幕同时广播。诉讼各方亦无需花费金钱和时间安排海外证人来港作证或劳师动众远赴海外向证人取证。对法庭使用者来说,是项取证设施可谓是一个快廉简便的选择。

多媒体提证功能

科技法庭透过一个多媒体平台,揉合影音和数码讯号,以图像、文字、电影和电脑动画等多种形式在法庭上展示证物。多媒体平台组合包括互动显示屏、手写笔触控显示屏、实物投影机、配备机动投射屏幕、桌面显示屏、适用不同格式(包括蓝光光碟、数码影像光碟、影像光碟、光碟、和MP3)的影音播放器材,以及完善的综合音响系统等。

互动显示屏、手写笔触控显示屏:屏幕注释功能

互动显示屏或与注释软件配合使用的手写笔触控显示屏,能让法庭使用者在屏幕上所展示的电子文件上注释。此外,此等笔记或注解还可被记录及储存起来,又或是列印出来,以供在庭上传阅或作为法庭纪录之用。

实物投影机:记录和展示影像

实物投影机具备有拍摄功能,能拍摄和展示呈堂的文件、实物或底片的影像。这些影像更可即时显示在庭上的屏幕上,或储存在电脑中,以配互动显示屏或手写笔触控显示屏上作注释之用。

电子文件册

(原名称为电子文件与证物处理系统)

电子文件与证物处理系统现己更新为电子文件册,文件会被扫描后储存在电脑中,并在审理案件时在法庭内多个屏幕同步显示。

传译服务

该系统特设多条专用频道,在同一聆讯中,不同被告人可按其选用的语言/方言,获取传译服务。

其他功能

科技法庭既提供数码录音与誊写服务,又能让受保护的证人得以透过闭路电视作证。此外,科技法庭的设施更能支援案件当事人聘用即时审讯过程记录和誊写服务。

申请使用科技法庭设施

拟使用科技法庭设施的人士,须于聆讯或审讯前向有关法庭提出正式申请。法庭会不时厘定和修订有关设施的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