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作电子文件册的一般指引 PDF 版本 (718 KB)
- 1. 引言
- 2. 诉讼各方的责任
- 3. 制作规格
- 4. 呈交规格
- 5. 硬件和软件规格
- 6. 电子文件册档案的一般规格
- 7. 扫描和OCR规格
- 8. 媒体规格
- 9. 数码证据与证物处理系统
- 10. 查询
- 11. 短片指引
1. 引言
本文件旨在就制作及呈交供法庭聆讯使用的可携式文件格式(PDF)电子文件册(“电子文件册”),向诉讼各方或其资讯科技服务供应商提供指引。所呈交的电子文件册供自行阅读及在公开法庭内展示。
2. 诉讼各方的责任
- 制作电子文件册时,诉讼各方须遵循有关编制纸本文件册的实务指示,因为电子文件册须与纸本文件册一致。
- 诉讼各方有责任依照本指引所载规格制作电子文件册。
- 制作电子文件册及其后更新电子文件册的开支,由诉讼各方承担。
- 诉讼各方有责任确保呈交予法庭的文件、档案或媒体并无电脑病毒或木马程式。
- 诉讼各方须自备电子器材,以便在法庭内使用电子文件。
- 诉讼各方须自行负责其电子器材及文件的安全。
备注
- 司法机构对文件转换成电子文件格式时出现的质素问题概不负责。
3. 制作规格
3.1 指定规格
- 电子文件册须为单一PDF档案,但档案内容超逾10,000页或其容量超过1GB者除外。
- 纸本文件册中的每一个文件夹须有一个对应的PDF档案,该等PDF档案须合并以符合第(1)段所述的规格。
- 呈交法庭的PDF档案须烧录于CD-R、DVD±R光碟、USB储存装置、记忆卡或硬碟,或符合法庭的指示。
- PDF档案须与纸本文件册一致。电子文件册PDF档案的每一页均须以递进方式编排页码,并与纸本文件册上各页所印的页码相对应。例如:若纸本文件册中有第1、2、2a、3、3-1、3-2、4和5页,PDF档案的页码亦须相应编排。接续编排的页码应可在PDF页面检索器中使用:
- 文件册中无编排页码的索引页须加编页码并前缀“0-”。例如:有三页索引的文件册,可先将索引编排为第“0-1”、“0-2”和“0-3”页,然后才开始第1页。
- 所有PDF档案均须经过光学字符识别(OCR)软件处理,让文本可被搜寻及易于加注。
- PDF档案须加入书签
以包含电子文件册的索引,以标示及超连结至书签所指的页面。
- 所有PDF档案均须依照第3.2节所订的规格,以案件编号及文件册命名。
- 在编制电子典据列表时﹐可以从法律参考资料系统中﹐获得引述案例通用编号 (NCN) 的超连结以引述案件。
3.2 档案命名规格
完整版本的电子文件册须依照以下规格命名档案:
电子文件册
原讼法庭刑事案件
例子1
“CB.HCCC9996-2012.pdf” 表示案件HCCC9996/2012的核心文件册。
上诉法庭民事上诉案件
例子2及3
“CB.CACV1-2021.pdf” 表示案件CACV1/2021的核心文件册。“AB.2.CACV1-2021.pdf” 表示案件CACV1/2021的第二个PDF档案上诉文件册。 (当PDF档案序号多于1份才有需要加注)
建议于陈词纲要中用统一的简称,例如 “CB”及 “AB”。
例子4及5
“AppS.CACV1-2021.pdf” 表示案件CACV1/2021的申请人陈词纲要。“ResS.CACV1-2021.pdf” 表示案件CACV1/2021的答辩人陈词纲要。
建议于陈词纲要中用统一的简称,例如 “AppS”及 “ResS”。
例子6及7
“AppLOA.CACV1-2021.pdf” 表示案件CACV1/2021的申请人典据一览表。“ResLOA.CACV1-2021.pdf” 表示案件CACV1/2021的答辩人典据一览表。
建议于陈词纲要中用统一的简称,例如 “AppLOA”及 “ResLOA”。
4. 呈交规格
4.1 首次呈交规格
诉讼各方首次呈交电子文件册时,须呈交完整版本的电子文件册档案 — 须为PDF格式,及包含整套文件册。
4.2 其后作出更新的规格
- 诉讼各方其后更新电子文件册时,须呈交:
- 依照法庭指示而更新及包含所有档案的完整文件册。
- 附函向法庭述明文件册有所改动或替换之处。
- 诉讼各方其后于法庭聆讯期间更新电子文件册时,须:
- 呈交载有新增的文件册册页的独立PDF档案。
- 准备载有该等册页的已加密USB储存装置,以便在法庭批准下供庭上分发。
备注
- 在首次呈交后,使用者可能已在电子文件册的档案中加注。若然如此:1) 文件册中新增的册页应以独立的PDF档案呈交;以及 2) 移除原来的文件册册页,插入注明为“根据法庭指示移除”的空白册页,并在该页编上原有页码。
5. 硬件和软件规格
5.1 负责将纸本文件册转存为电子版本的诉讼方/其资讯科技服务供应商,须备有以下符合本节所述的规格的器材和软件,以将纸本文件册转存为PDF档案:
- 光学扫描器 — 用作扫瞄纸本文件,以转换为影像。
- 扫描软件 — 用作将文件影像转换为PDF档案。
- OCR软件 — 用作识别文件影像中的文字,并输出成PDF档案。此软件功能可以由扫描软件、PDF档案操作软件或专用作字符识别的软件充任。
- PDF制作器(档案操作软件) — 用作为PDF档案页面排序、编页码(例如:2a、3-1等)、插入新页面、删除或取代现有页面,以及设定书签,以跳至同一档案内的某一页,或打开同一文件册内的另一档案。
- PDF阅读器(档案检视软件) — 用作以页码及书签检索文件册页面,以及检视PDF档案。
5.2 负责准备多媒体证据(视讯或音讯档案)的诉讼方/其资讯科技服务供应商,须呈交适当的格式以供在法庭内播放。
6. 电子文件册档案的一般规格
档案格式 | Adobe可携式文件格式(PDF)第1.6版或更新版本 |
快速Web检视 | 启用 |
安全性方法 | 不使用保全功能 |
初始视图 | 导览窗格:「书签」面板和页面 页面布局:连续单页 放大率:符合宽度 开启至页面:文件第1页 |
7. 扫描和OCR规格
解像度 |
300 dpi; 为控制档案大小,同时维持影像质素,如非必要,请勿以高于 300 dpi 解像度扫描文件。 |
色彩深度 |
为控制档案大小,同时维持影像质素,建议采用以下的色彩深度设定:
|
OCR语言 |
如文件册只包含英文字符,请选「英文」; 如文件册只包含繁体中文字符,请选「中文(繁体)」; 如文件册包含英文字符及繁体中文字符,请选「中文(繁体)」。 |
OCR输出样式 | 可搜寻影像(精确) |
8. 媒体规格
- 呈交予法庭的电子文件册档案,须储存于下列其中一类媒体。
媒体 容量 CD-R 650 MB DVD+R / DVD-R 4.7 GB DVD+R DL / DVD-R DL 8.5 GB USB储存装置 / 记忆卡 /硬碟 没有限制 - 呈交的媒体须在烧录资料完成后进行「结束写入」处理,以确保不能进一步将资讯写入光碟。
- 诉讼方/其资讯科技服务供应商须采取一切合理步骤,确保所有呈交的材料并无电脑病毒或木马程式。
9. 数码证据与证物处理系统
为法庭聆讯而制作的可携式文件格式(PDF)电子文件册(“电子文件册”)可配合数码证据与证物处理系统一并使用。详情请参考短片指引。
10. 查询
如欲查询,请联络有关法官/司法常务官/聆案官的书记及/或法院登记处,以寻求协助。
技术方面的查询,请发送电邮至: courtav&itsupportteam@judiciary.hk.
11. 短片指引
请按此连结浏览关于在法庭使用电子文件册的短片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