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服务及设施
核证译文服务
法庭语文组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各级法院法庭程序中使用的文件/证物提供译文核证服务。
地址: | 香港湾仔港湾道12号湾仔政府大楼二十六楼 | ||
电话: | (852) 2582 2904 | ||
办公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八时四十五分至下午一时 下午二时至下午五时三十分 |
核证译文服务的新安排于2020年10月1日全面实施;除非情况特殊,否则法庭语文组只会接受原文文件的核证真实副本(而不是正本文件)作译文核证。
新版本的核证译文指引及申请表可从下列连结下载:
核证译文服务表格 查询 | PDF 档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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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证译文申请表 | 147 KB |
民事案件核证译文指引 | 499 KB |
刑事案件核证译文指引 | 500 KB |
制备录音带/录影带誊本及其译文须知 | 474 KB |
制备刑事案件中涉及外语的译文须知 | 102 KB |
使用综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统译文核证服务功能的须知事项 | 164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