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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登记处的处理事宜

高等法院登记处 (传真号码 2524 9725)
聆案官办事处  (传真号码 2524 2034)

性质 房号 办公时间 负责职员

存档文件

高等法院
登记处柜台
(LG1)
(8 - 11号柜台)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时45分至下午1时
及下午2时至5时30分

(星期六丶日及公众假日休息)

柜台职员

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委托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事宜

低层一楼 (LG1)
105室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时45分至下午1时
及下午2时至5时30分

(星期六丶日及公众假日休息)

署理高级一等司法书记
电话 : 2825 0571

(负责职员 : 周秀桂女士)

  1. 为在各方同意下作出的命令 ( 第42号命令第5A条规则 ) 盖章
  2. 外地法律程序文件
  3. 执行令状

低层一楼 (LG1)
158室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时45分至下午1时
及下午2时至5时30分

(星期六丶日及公众假日休息)

高级一等司法书记/
高等法院登记处 (2)
电话 : 2825 0380

(负责职员 : 区慧德女士)

因欠缺行动而作出的判决(第13号命令 及第19号命令)

低层一楼 (LG1)
115室
(聆案官书记办公室)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时45分至下午1时
及下午2时至5时30分

(星期六丶日及公众假日休息)

署理高级二等司法书记/
高等法院登记处 (2)
电话 : 2825 4694

(负责职员 : 黄毅珉女士)

就要求支付款项而提出的申索中的承认(第13A号命令)

低层一楼 (LG1)
115室
(聆案官书记办公室)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时45分至下午1时
及下午2时至5时30分

(星期六丶日及公众假日休息)

高级二等司法书记/
高等法院登记处 (3)
电话 : 2825 0459

(负责职员 : 梁善智先生)

文件加签服务

低层一楼 (LG1)
115室
(聆案官书记办公室)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时45分至下午1时
及下午2时至5时30分

(星期六丶日及公众假日休息)

低层一楼 (LG1)
115室柜台职员
电话 : 2825 4226

(负责职员 : 张雪洳小姐)

  1. 根据第4章第62号命令进行讼费评定(包括讼费评定简短提讯)*
  2. 有关第32章的清盘人收费单

低层一楼 (LG1)
108室
(2号柜台)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时45分至下午1时

(星期六丶日及公众假日休息)

高级二等司法书记 /
高等法院登记处
电话 : 2825 0401

(负责职员 : 颜嘉俊先生)

申请注册持久授权书

低层一楼 (LG1)
158室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时至下午1时
及下午2时至5时30分

(星期六丶日及公众假日休息)

司法书记
电话 : 2825 0501

(负责职员 : 杜剑青先生)

排期聆讯 (在高等法院聆案官席前的聆讯)

性质 房号 办公时间 负责职员

排期聆讯事宜

  1. 已由聆案官估计所需时间的押後聆讯
  2. 讼费评定聆讯(在简短提讯程序後)
  3. 申请批准根据 第80号命令作出的和解
  4. 申请覆核讼费评定
  5. 破产案件的收入付款令
  6. 反对解除破产令
  7. 无争议遗嘱认证聆讯表
  8. 个人自愿安排的临时命令
  9. 第14号命令的聆讯表*
  10. 第48号及49B号命令的聆讯表*
  11. 第83A号及84A号命令的聆讯表*
  12. 第88号命令的聆讯表*
  13. 司法常务官证明书*
  14. 认可令*

低层一楼 (LG1)
108A室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10时15分至下午1时
及下午2时至3时

(星期六丶日及公众假日休息)

高级一等司法书记/
高等法院登记处 (1)
电话 : 2825 4572

(负责职员 : 邹翠儿女士)

排期聆讯事宜

  1. 三分钟内庭聆讯表*
  2. 破産呈请
  3. 案件管理传票
  4. 於排期聆案官席前进行民事诉讼核对表(评检)聆讯/ 案件管理会议*
  5. 核对表评检聆讯(人身伤害诉讼)*
  6. 公司清盘呈请*
  7. 有关无力偿债的杂项申请
  8. 反对解除破产令*
    (由破産管理署署长提出的申请)

低层一楼 (LG1)
108B室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时45分至下午1时
及下午2时至5时30分

(星期六丶日及公众假日休息)

高级二等司法书记/
高等法院登记处 (1)
电话 : 2825 4573

(负责职员 : 甘钊先生)

* 代表该类事宜设有排期宗数限额,即在特定时段只限编定特定数额的案件,例如在有关第88号命令的聆讯表,每半小时最多可编定3宗申请案件;而在三分钟内庭聆讯表,则每半小时最多可编定6宗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