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 法 機 構 政 務 長 2 0 2 5 年 4 月 7 日 財 務 委 員 會 特 別 會 議 發 言 備 要
2025-26 年度的預算
司法機構有憲制責任確保司法工作能有成效和有效率地執行,這是維護香港法治和司法獨立不可或缺的一環。法庭事務是一項必要的公共服務。對任何受法律影響的人而言,法院的工作具有舉足輕重的影響。儘管我們對法院服務的需求無法完全掌控,司法機構卻有憲制責任以公平、合理和高效的方式處理並完成所有法院案件和法庭程序。與此同時,司法機構亦充分理解政府的財政預算限制,並會繼續在切實可行的範圍內,審慎善用資源。
2. 司法機構2025-26年度的開支預算為28億620萬元,較2024-25年度的修訂預算增加1億7,020萬元(即百分之六點五)。這是司法機構為了處理其持續繁重工作量、管理法院輪候時間,以及推進各項科技及其他改革措施,以確保司法工作有效執行所必需的撥款;當中建議增加的淨額外撥款,主要用於︰
- (a) 填補現有司法職位空缺,並聘用臨時司法人手,以協助改善各級法院的案件輪候時間,以及填補非司法職位空缺以支援法院運作;
- (b) 投入額外及專責的司法及非司法資源,以加快處理與免遣返聲請相關的案件,並加強對法官處理相關司法工作的支援;
- (c) 擴展資訊科技的應用及提升司法機構的資訊科技保安;以及
- (d) 應付法庭運作所需的主要合約服務的價格調整,包括提升保安管制、護衞和保安檢查服務的措施。
司法人手
3. 司法職位的編制現時為211,而現任法官及司法人員共有160人。近年,司法機構更頻密地進行定期公開招聘,以填補不同級別法院的司法職位空缺。2023年的招聘工作成果正面。最新一輪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原訟庭」)法官的招聘工作已於2024年11月展開,而區域法院法官及常任裁判官的招聘工作將於今年稍後展開。
4. 司法機構會繼續留意司法人手狀況,並會適時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委任暫委法官及司法人員,以應付運作需要。
非司法人手
5. 至於非司法人手方面,2025-26年度將會淨減少11個公務員職位,當中包含11個有時限的職位屆滿。此外,司法機構經檢視運作需要後,將刪減10個空缺職位;另擬開設10個職位以應付運作需要,包括:
- (a) 應用各項科技措施以應對法院及登記處運作的新需求,以及相關的立法工作;
- (b) 推動更廣泛使用調解作為替代爭議解決方式;以及
- (c) 加強資訊科技保安管理及推行新的資訊科技保安措施。
司法機構的工作和運作概述
法庭程序
6. 2024-25年度,司法機構繼續應對各級法院工作量持續繁重、以及複雜的民事及刑事案件日益增多的挑戰。2024年的案件總數較過去5年(即2019至2023年)的平均數高約百分之九。有賴一眾法官、司法人員以及支援人員同心協力、沉著應對, 2024年已審結的整體案件量較過去5年的平均數高約百分之十,並較2019年(即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爆發前)高約百分之六。
7. 司法機構在堅定維護公義原則的前提下,一直積極採取多管齊下的措施加快法庭程序。這些措施包括增聘長期和短期司法人手、採取更積極的案件管理、延長開庭時間、擴大科技的使用範圍及提升法庭設施。整體來說,各級法院大部分民事案件的平均輪候時間大致達標。除了原訟庭若干類別刑事案件的輪候時間因受數宗複雜案件的冗長審訊影響而仍然較長外,大部份刑事法律程序的平均輪候時間亦有顯著改善。
8. 司法機構繼續優先處理與2019年反逃犯條例修訂事件相關的案件(「反修例案件」)及與國家安全相關的案件(「國安案件」)。截至2024年,在已提交不同級別法院審理的2 350多宗反修例案件中,司法機構已審結約2 260宗(即約佔百分之九十六),而約230宗國安案件中則已審結200多宗(即約佔百分之八十六)。儘管尚待審理的案件包括多宗審期長的複雜案件,司法機構預期在增聘司法人手和推行各項措施後,未來數年各級法院法律程序的平均輪候時間將可望平穩且實質地改善。
與免遣返聲請相關的司法覆核許可申請
9. 2024-25年度,司法機構繼續應對與免遣返聲請相關案件持續入稟法院的情況。2016至2024年期間,分別約有24 000 宗司法覆核許可申請和相關上訴向法庭提出,當中約15 500 宗已經完成處理。獲原訟庭批予許可的案件約有 280 宗,佔已處理的許可申請百分之二點九。過去4年,司法機構大致上維持平均每年處理約 1 560 宗案件,與同期平均每年入稟案件數量相若。
10. 司法機構一直積極採取各種措施,包括調配額外和專責的人力資源,並精簡處理程序,以加快處理積壓和新入稟的案件。除了委任退休法官擔任高等法院暫委法官以應對繁重的工作量之外,司法機構於2025年2月推出一項特別計劃。在這項計劃下,合資格的法律界私人執業人士將獲委任為專責免遣返聲請案件的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暫委法官,在不同的委任期內專職處理與免遣返聲請相關案件。司法機構暫時計劃委任約10名這類特別暫委法官,至今已作出3項相關任命。此外,司法機構已適當地精簡行政程序及判決/決定通知書的形式,以加快法官處理案件的進度。若計劃如期順利進行,司法機構預計每年可處理超過2 000宗案件,並有助在未來數年減少積壓的案件。司法機構將密切監察案件的處理情況,並會因應運作需要作出更多短期司法任命。
家事司法改革
11. 司法機構致力透過多項措施提升家事司法制度的效率和成效,包括制訂一套新的統一訴訟程序規則、實施家事法庭聆案官制度,以及持續推廣使用家事調解服務。
12. 《家事訴訟程序條例》(第646章)為家事法庭聆案官制度確立了清晰的法律基礎。該制度自2023年10月實施以來,一直運作暢順。我們亦正與相關的規則委員會合作,擬備一套統一、易於理解及全面的法庭程序規則,適用於家事法庭和高等法院的所有家事和婚姻法庭程序。是項工作相當繁複,共涉及約60個部分。繼2024年年底率先邀請福利界就其關注的議題提供初步意見,我們亦將會於整套規則擬備完成後進行公眾諮詢。
在法庭程序中使用調解
13. 為提高司法效率,司法機構繼續致力推動在法庭程序中更廣泛地使用調解作為另類排解爭議程序的機制。2024年,經司法機構轉介而已完成調解服務的個案中,有半數以上能達成全面或局部協議。曾到訪司法機構各調解辦事處的訴訟方/訴訟人超過1 500名,而舉辦的資訊講座約為940場。
14. 司法機構近期推行的措施包括於2024年3月引入「家事法庭轉介調解計劃」的試驗計劃,為合適個案委聘特約的認可家事調解員;以及自2025年1月起,將區域法院民事案件中的案件和解會議及調解員輔助的案件和解會議常規化。這兩項計劃運作至今暢順有效,達成協議的比率分別達約百分之九十三及百分之六十一。
更廣泛使用科技
15. 司法機構一直積極擴大和深化科技的應用,以提升法院運作的效率。過去數年,司法機構推出了多項新的重點科技措施。
16. 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綜合系統」)作為主要的科技措施,現正分階段在各級法院推行,以電子模式處理法庭相關文件及付款事宜。「綜合系統」已在區域法院大部分民事法律程序、裁判法院的傳票案件,以及小額錢債審裁處的批量申索案件推行,並將於2025年年中開始推展至高等法院及其他級別的法院。為促使更多法庭使用者採用「綜合系統」,司法機構計劃於2025年作出規定,就已可使用「綜合系統」的高等法院案件類別,要求所有仍使用傳統紙本模式的訴訟方,必須按額外程序呈交電子文本;並由2026年起,規定所有有法律代表的訴訟方必須使用此電子訴訟平台。同時,我們會繼續推廣和宣傳「綜合系統」,以鼓勵更多人士轉用電子模式。
17. 遙距聆訊是另一項主要科技措施。由2020年至今,司法機構已進行超過2 100宗民事法律程序的遙距聆訊(包括透過視像會議或電話進行聆訊),法庭使用者的經驗正面。隨著《法院(遙距聆訊)條例》於2025年3月28日實施後,司法機構會繼續推廣在合適的案件中使用遙距聆訊。
18. 此外,司法機構亦一直積極探討在法院大樓外現場直播選定的司法程序,從而增加法庭程序的透明度及加強公眾教育。經檢視2024年試行現場直播的安排後,司法機構已於2025年4月7日起推行為期兩年的先導計劃,現場直播終審法院實質上訴案件的法庭程序。司法機構完成先導計劃後會進行檢討,並擬訂長遠安排。
19. 另外,司法機構積極開發法院專用的語音轉換文字系統,並自2023年12月起供法官及司法人員在法庭聆訊時實時書寫筆記。我們準備在短期內試行利用司法機構的語音轉換文字系統所產生的文本,供終審法院大樓及高等法院大樓的選定法庭聆訊製作謄本,並將相關要求加入由2025年11月開始的新數碼錄音及謄寫服務合約內。
20. 2024年7月,司法機構發出首套為法官及司法人員和司法機構支援人員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而設的指引。該指引容許法官及司法人員和司法機構支援人員在適當情況下,審慎並負責任地於工作過程中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我們會適時進一步檢討和修訂該指引,以確保能緊貼人工智能科技的發展和其他法院的經驗。
資訊科技保安
21. 司法機構非常重視資訊科技保安,尤其是各級法院司法程序所涉及的案件資料的儲存、管理和保護。我們現正著手更新資訊科技保安政策,亦正加強資訊科技保安措施,以符合政府就數據管理和保護、服務穩定性及系統可持續發展方面訂定的相關資訊科技保安的最高標準和規定。
22. 另外,在規劃及實施新區域法院大樓的資訊科技基建及設施時,我們亦採用政府制訂的最高等級的資訊科技保安要求設計,確保相關設施具有合乎規定及健全的保護。
法院保安
23. 2024-25年度,為致力保障法官及司法人員、司法機構職員和法庭使用者的安全,司法機構已逐步擴展保安檢查至涵蓋所有法院大樓,以防止違規物品被帶進法院大樓。我們將繼續保持警覺,確保所有法庭使用者於法院辦公時間內在法院大樓内的安全。
24. 由於法庭仍要處理為數不少廣為公眾和傳媒關注案件的聆訊,司法機構將繼續實施適切的人流管理和保安措施,包括採用派籌安排,以確保旁聽座位公平分配、法庭使用者有序入座;並利用閉路電視錄影防止違規行為,及調配所需的保安人手,以維持法院大樓的秩序和安全。
結語
25. 總的來說,司法機構會持續探索各種可行的方法和途徑,力求提升司法機構的運作效率,為法庭使用者和公眾提供更優質的服務。
26. 多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