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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司法機構 > 宗旨與綱領範圍 > 司法機構政務長在財務委員會的致辭及答覆

司 法 機 構 政 務 長 2 0 2 4 年 4 月 15 日 財 務 委 員 會 特 別 會 議 發 言 備 要

2024-25 年的預算

    司法機構2024-25年的開支預算為26億3,610萬元,較2023-24年的修訂預算增加1億4,110萬元(即5.7%)。2024-25年增加的淨額外撥款,主要用於:

  1. (a)     增設2個司法職位及淨增加4個非司法職位;
  2. (b)     填補現有的司法及非司法職位空缺;及
  3. (c)     法庭運作所需的主要合約服務因價格調整而增加的運作開支,包括資訊科技支援,以及保安管制、護衞和保安檢查服務。

司法人手

2.     司法職位的編制現時為211,而現任法官及司法人員共有160人。我們建議在土地審裁處增加兩個司法職位,以應付因《土地(為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條例》通過後所增加的案件量。近年,司法機構更頻密地進行定期公開招聘,以填補不同級別法院的司法職位空缺。最新一輪區域法院法官及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原訟庭」)法官的招聘工作已分別於2023年7月及10月展開,而常任裁判官的招聘工作則已於2024年四月展開。

3.     司法機構會繼續留意司法人手狀況,並會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委任暫委法官及司法人員,以應付運作需要。

非司法人手

4.     至於非司法人手方面,2024-25年將會淨增加4個公務員職位,當中包含3個有時限的職位屆滿,刪減4個職位,另開設11個職位以應付運作需要,包括-

  1. (a)     應付更新及精簡法定強制售賣制度推行的新措施;
  2. (b)     支援《相互委托送達民商事司法文書的新安排》;以及
  3. (c)     協調大型司法交流及出訪活動。

司法機構的工作和運作概述

5.     2023-24年,司法機構繼續應對各級法院工作量持續繁重的挑戰。整體而言,司法機構已處理的案件總量略高於2019年(即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前的水平)。過往數年,持續的疫情令法庭可處理的事務減少,大量法庭聆訊因而押後,而同期需要較長審期的複雜刑事案件數量持續上升,進一步加重本已繁重的工作量。因此,儘管大部分民事案件的法庭輪侯時間已達標,刑事案件的法庭輪侯時間仍然未符預期。

6.     司法機構一直通過積極和多管齊下的措施,加快處理案件,並優先處理與2019年反逃犯條例修訂事件相關(「反修例案件」)及與國家安全法相關(「國安案件」)的案件,當中不少需要較長的審期或處理時間。這些措施包括增聘司法人手、提升現有法庭容量和增設法庭設施、延長開庭時間和安排星期六開庭、在適當情況下採用替代處理方式,以及加強案件管理。

7.     透過優先處理反修例案件和國安案件,截至2024年2月底,在已提交不同級別法院審理的逾2 300宗反修例案件及逾200宗國安案件中,司法機構分別已完成處理約93%及87%。然而,由於需要調配司法資源以優先處理反修例和國安案件,刑事案件的平均輪候時間無可避免地受到影響。不過隨著絕大部分反修例和國安案件已排期在 2024 及 2025 年進行審訊,預計這些案件對其他案件輪候時間的影響將會逐步減低。司法機構會繼續密切監察法庭輪候時間,並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持續力求改善。

與免遣返聲請相關的司法覆核許可申請

8.     2023-24 年,司法機構繼續應對與免遣返聲請相關案件持續入稟法院的情況。由2016 至 2023年,分別約有20 000 宗司法覆核許可申請和相關上訴向法庭提出,當中約13 000 宗已經完成處理。獲原訟法庭批予許可的案件約有 230 宗,佔已處理的許可申請 3%。過往三年,司法機構大致上維持平均每年處理約 1 500 宗案件,與同期平均每年入稟案件數量相若。

9.     司法機構會繼續調配額外和專責的人手資源,並精簡處理程序,致力加快處理積壓和新接收的案件。

更廣泛善用科技

10.     司法機構一直致力更廣泛善用科技以提升法院運作效率。 過去數年,司法機構推行了多項新的重點科技措施,包括建立綜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統(「綜合系統」);提升影音設施供法院大樓直播法庭程序;升級視像會議設施;擴大電子預約系統服務範圍;提升數碼證據與證物的管理;試行在法庭使用語音轉文字功能;以及推動法律業界使用科技處理法庭事務。

11.     具體來說,「綜合系統」現正分階段在各級法院推行,以電子模式處理法庭相關文件及付款事宜。「綜合系統」已在區域法院大部分民事法律程序及裁判法院傳票案件上推行。目前已有約 36% 的律師行在「綜合系統」註冊為用戶,而新案的整體使用率則有 43%。「綜合系統」將陸續推展到其他級別的法院,尤其將於今年年底推展到處理大部分繁重民事訴訟的高等法院。為促進在法院運作中更快及更廣泛地應用科技,司法機構已訂下目標,於 2026年開始規定所有有法律代表的訴訟人必須使用此電子平台進行訴訟。我們正就有關建議及實施細節諮詢持份者。同時,我們會繼續推廣和宣傳「綜合系統」,以鼓勵更多人士轉用電子模式。

12.     遙距聆訊是另一項主要科技措施。由2020年至今,司法機構已進行約1 800宗有關民事法律程序的遙距聆訊(包括透過視像會議及電話進行聆訊),使用者的反應正面。司法機構計劃於今年內向立法會提交《法院(遙距聆訊)條例草案》,以提供清晰的法律依據,使法庭在考慮所有相關情況,以及司法公開和聆訊公正兩大原則後,可在其認為合適的情況下進行遙距聆訊。

13.     司法機構正積極探討的另一項措施,是在法院大樓外現場直播選定的司法程序。現場直播法庭程序可增加法庭程序的透明度及加強公眾對司法程序的信心。司法機構於 2024年1月開始試行現場直播選定的終審法院案件。完成試行直播後,司法機構便會進行檢討,並擬訂在法院大樓外現場直播司法程序的長遠安排。

家事司法改革

14.     家事司法改革方面,《家事訴訟程序條例》於2023年6月通過後,確立了清晰的法律基礎,可擬備單一套易用而全面的法庭程序規則,適用於家事法庭及高等法院的所有家事和婚姻法律程序。根據此新法例, 家事法庭由2023年10月起新設家事法庭聆案官制度,以緩減家事法官的沉重工作量。同時,家事訴訟程序規則委員會亦已於2023年8月成立,正著手擬備該程序規則。待擬稿完成,我們便會諮詢相關持份者,然後以附屬法例的方式提交立法會審議。

結語

15.     司法機構會繼續不斷努力探索各種可行的方法和途徑,力求提升司法機構的運作效率,為法庭使用者和公眾提供更優質的服務。

16.     多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