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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司法機構 > 宗旨與綱領範圍 > 司法機構政務長在財務委員會的致辭及答覆

司 法 機 構 政 務 長 2 0 2 1 年 4 月 1 2 日 財 務 委 員 會 特 別 會 議 發 言 備 要

有關2020至2021年度司法機構的工作和運作概述

應對多種前所未見的挑戰

        由2020年1月開始, 法院和審裁處的運作面對前所未見的挑戰,包括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持續、各級法院要處理與社會事件相關的案件激增,以及高等法院的免遣返聲請案件司法覆核許可申請劇增。

2.     司法機構一直積極竭力應對各種挑戰,採取一系列措施,充分善用現有人手和法庭設施,處理最多的法庭事務-

  1. (a)     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持續 ;
  2. 因應不斷變化的公共衞生情況,司法機構一直在公共衞生風險和執行司法工作之間作出平衡。司法機構於2020年1月底至5月初的三個月期間實施了法庭程序一般延期安排,其後,司法機構不時對法庭事務的安排作出調整,並採取社交距離措施,以確保法庭可以在情況許可下繼續安全地處理事務。當中包括更靈活運用各級法院大樓、以遙距聆訊及書面處理作為替代方式以處理合適的民事案件,以及增聘司法人手。

    透過這些努力,2020年所處理的案件總數約為2019年的85%,其中民事案件達到90%,刑事案件達到70-80%;民事案件方面的目標輪候時間大致達標。案件輪候時間有所延長的影響主要在刑事案件方面,因為這些案件(尤其是涉及多名被告人的案件)須編排至各自之間有較長的分隔時間,而且目前缺乏法律基礎以遙距聆訊方式處理刑事法律程序。

  3. (b)     與社會事件相關的案件激增
  4. 與社會事件相關的案件激增,一直為司法機構帶來嚴峻的挑戰。這是由於該等案件所需的運作安排一般較為繁複,往往涉及數目眾多的被告人、法律代表、傳媒人士和旁聽公眾,以及大量用作呈堂證據的錄影片段。

    我們一直透過各項措施適當地優先處理這些案件,例如積極的案件管理(包括訂立更嚴格的程序時間表)、提升法庭及廣播設施藉以盡量處理被告人數眾多的案件、於2021年下半年起重用前荃灣法院大樓,以及按需要安排延長開庭時間及於星期六開庭。

    截至2021年2月28日,在提交到不同級別法院審理的1,752宗與社會事件相關的案件當中,司法機構已經處理其中1,140宗案件(佔65%)。當中不少案件需要相當長的時間進行聆訊,歷時超過30天。司法機構只有約130個法庭適合用作聆訊刑事案件,我們在大約10所法院大樓已持續每星期處理約100宗與社會事件相關案件的聆訊。

  5. (c)     與免遣返聲請相關的司法覆核許可申請
  6. 由2016至2020年,向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原訟庭」)提出的司法覆核許可申請總數由228宗增加至2,500宗。增加的案件當中大部分(超過90%)是源自涉及免遣返聲請的案件,這些案件由60宗增加至2,367宗。其他司法覆核個案數目則相對穩定,維持於平均每年約160宗,並沒有明顯上升的趨勢。司法機構一直以嚴格而謹慎的態度處理這些申請。獲批予許可申請的百分比仍維持於極低水平。截至2021年1月底,已處理的免遣返聲請相關案件中只有3.5%獲批予許可。

    司法機構會繼續增調人手資源,並盡量精簡案件的處理程序,以期加快處理原訟庭和高等法院上訴法庭(「上訴庭」)尚待處理且日益增加的許可申請和上訴案件。透過該等措施,我們的目標是原訟庭每年可處理多達2,000宗案件,而上訴庭則可每年處理1,000宗案件;亦即是過往數年所處理的平均案件量的兩倍以上。

更廣泛應用科技

3.      因應上述挑戰,司法機構致力更廣泛利用科技以提升法庭事務效率。我們一直積極推行一系列與科技相關的措施,在2021-22年度和未來數年亦會繼續如此。這些措施包括於2021至2024年期間分階段在各主要級別法院推行法院文件電子存檔,以及落實有關在刑事法律程序中應用遙距聆訊的選項。司法機構將同時在法例修訂工作和推行措施工作方面繼續努力。

2021-22年度的預算

4.     司法機構 2021-22年度的開支預算為23億2,570萬元,較2020-21年度的修訂預算增加1億8,300萬元,即8.5%,但較2020-21年度的原來預算只增加2.7%。在2021-22年度增加的撥款主要反映所需的淨額外撥款,以用作增設4個非司法人員公務員職位、填補現有的司法及非司法職位空缺、增加運作開支以強化法庭的運作、促進資訊科技在司法機構的應用,以及加強對司法機構不同方面的行政支援。

司法人手

5.     現時司法職位的編制數目為222。過去多年,司法機構在顧及不同級別法院的整體司法人手情況及運作需要下,一直進行公開招聘工作,以求可以在適當時候填補司法職位空缺︰

  1. (a)     原訟庭法官:自 2012 年,已進行了五輪公開招聘,共任命了26 名原訟庭法官。新一輪招聘工作已於2020年11月起展開,目前仍在進行中;
  2. (b)     區域法院(「區院」)法官:於 2011 年至 2018 年期間已進行了三輪公開招聘,作出了共 36 項司法任命,司法機構已於2021年3月展開新一輪區院法官的招聘工作;以及
  3. (c)     常任裁判官:自 2011 年,已進行了四輪公開招聘,共任命了 55 名常任裁判官。下一輪常任裁判官的招聘工作會在2021年之內展開。

6.     此外,司法機構會繼續留意司法人手的情況,並且在切實可行的範圍內委任暫委法官及司法人員,以協助應付迫切的運作需要。

非司法人手

7.     於2021-22年度,已就淨增設4個公務員職位預留了額外撥款,藉以:

  1. (a)     為司法機構應用資訊科技提供持續支援/加強支援;
  2. (b)     應付因應區域法院的另設聆訊場地安排而增加的工作量,有關安排是為了加快處理與社會事件相關的案件;及
  3. (c)      為重用前荃灣法院大樓提供支援。

結語

8.     司法機構會不斷從更多方面力求改善,讓市民大眾能更無礙地尋求公道,以及為法庭使用者和公眾提供更優質的服務。

9.     多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