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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司法機構 > 宗旨與綱領範圍 > 司法機構政務長在財務委員會的致辭及答覆

司 法 機 構 政 務 長 2 0 2 0 年 4 月 7 日 財 務 委 員 會 特 別 會 議 發 言 備 要

        司法機構在憲法上有責任確保司法工作能公正無偏地進行。在2020-21財政年度,為了確保司法機構能夠履行上述責任,合共申請撥款22億6,400萬元。

2020-21年度預算草案

2.     按司法機構與政府於2005年所同意的財政預算安排,司法機構在2019年7月,即政府為司法機構擬定2020-21年度的預算之前,已向政府提交2020-21年度的財政需要。司法機構認為,上述的財政預算安排一直運作理想,而能順利進行,實有賴政府在過程中予以協助。

3.     司法機構2020-21年度的開支預算為22億6,400萬元,較2019-20年度的修訂預算增加2億6,210萬元,即13.1%。在2020-21年度,司法機構將獲得財政資源,以增設一個司法職位及淨增設34個非司法人員公務員職位、填補現有的司法及非司法職位空缺,以及支付新增的運作開支,以強化法庭的運作、促進資訊科技在司法機構的應用,並加強對司法機構不同方面的行政支援。

司法人手

4.     司法職位編制員額現時為218人。司法機構在2019-20的財政年度已獲得財政資源為家事法庭增設三個區域法院法官職位。有關建議於2019年2月獲得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的支持,並於2019年5月徵得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同意。我們現正尋求財務委員會的批准。就本財政年度,在獲得政府支持,提供所需財政資源的情況下,司法機構建議增設一個司法職位,即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職位,從而加強高等法院上訴法庭的人事編制,以應付已見增加的工作量。

5.     過去多年,司法機構在顧及不同級別法院的整體司法人手情況及運作需要之下,一直進行公開招聘工作,以求可以在適當時候填補司法職位空缺︰

  1. (a)     就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原訟庭」)法官級別而言,自2012年至今,司法機構進行了五輪公開招聘工作,較以往增加了招聘工作的次數,包括於2018年中展開並已於2019年完成的最新一輪招聘工作。司法機構已任命合共26名原訟庭法官,當中包括在最新一輪招聘工作獲任命的六名原訟庭法官;
  2. (b)     至於區域法院法官級別方面,司法機構於2011年、2016年及2018年先後展開的三輪公開招聘工作已完成,並作出了共36項司法任命,當中包括在最新一輪招聘工作獲任命的五名區域法院法官;以及
  3. (c)     自2011年至今,司法機構已進行四輪常任裁判官的公開招聘工作,包括最新一輪於2019年3月展開的招聘工作。司法機構已任命合共45名常任裁判官,當中包括自最新一輪招聘工作展開至今獲任命的四名常任裁判官。司法機構將於適當時間公布更多就最新一輪招聘工作而作出的司法任命。

6.     為解決在招聘原訟庭級別法官方面持續出現的困難,並顧及整個司法機構的長遠需要,司法機構在政府的支持下落實推行法官及司法人員服務條件的改善措施,有關措施已於2017年4月1日起生效。司法機構希望這些改善措施會為招聘合適法律執業者加入司法工作行列方面帶來正面影響。

7.     在政府的支持下,有關延長法官及司法人員退休年齡的法例修訂工作已經完成。隨著《2019年司法人員(延展退休年齡)(修訂)條例草案》於2019年11月27日獲立法會通過,新退休年齡安排已於2019年12月6日起生效。司法機構相信延長法官及司法人員的退休年齡將帶來正面影響,既有助吸引優秀的私人執業者在其職業生涯較後階段加入司法人員行列(尤其是在原訟庭級別),亦可在適當情況下挽留擁有豐富經驗的司法人才。

8.     於2020-21年度,就司法人手而言,司法機構的目標是尋求立法會批准增設三個區域法院法官及一個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職位,以及在常任裁判官的公開招聘工作完成後跟進司法任命事宜。司法機構亦正計劃於2020-21財政年度較後時間起展開另一輪的招聘,首先是原訟庭法官,然後是區域法院法官及常任裁判官的招聘工作。此外,司法機構會繼續留意司法人手的情況,並且在切實可行的範圍內委任暫委法官及司法人員,以協助應付迫切的運作需要。

非司法人手

9.     於2020-21年度,司法機構除了要應付運作上的需要,以履行各方面的責任之外,亦將繼續加強行政支援,以執行多個重要工作項目。為此,需淨增設34個公務員職位。

10.     首先,司法機構建議把司法機構政務處一個首席行政主任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轉為常額職位,以理順產業組現時的人手情況,從而為司法機構政務處提供關於辦公地方事宜和法院保安的持續及長遠策略性和管理支援。

11.     此外,於2019-20財政年度,司法機構獲提供財政資源開設一個首長級乙一級政務官職位和一個首長級丙級政務官職位,以加強行政支援。有關建議於2019年2月獲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的支持,於2019年5月徵得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同意。我們現正尋求財務委員會的批准。

12.     同時,司法機構亦需要額外/持續的人力支援,以進行多項新計劃和持續進行的計劃,包括:

  1. (a)     為將會新增的司法職位提供所需支援,以應付高等法院上訴法庭的工作量;
  2. (b)     提供更有效的法庭/行政支援,以應付因入稟高等法院的大量免遣返聲請案件而激增的工作量;
  3. (c)     提供持續/更有效的行政支援,以便利資訊科技在司法機構的應用和「資訊科技策略計劃」的施行;及
  4. (d)     提供更有效的法庭/行政支援,以應付增加的工作量,例如:強化向高等法院和區域法院法官及司法人員提供的支援服務;推展長遠的辦公地方策略和法院保安措施;加強對新聞組及公眾溝通工作的支援;以及提升不同範疇的服務,例如遺產承辦處和高等法院登記處等服務。

未來路向

13.     司法機構會就擬開設一個常額司法職位以及把一個首長級公務員職位轉為常額職位的建議諮詢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隨後會將有關建議提交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審議,然後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申請撥款。司法機構期望獲得各委員支持。

結語

14.     司法機構會不斷從更多方面力求改善,讓市民大眾能更無礙地尋求公道,以及為法庭使用者和公眾提供更優質的服務。

15.     多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