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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司法機構 > 宗旨與綱領範圍 > 司法機構政務長在財務委員會的致辭及答覆

司 法 機 構 政 務 長 2 0 1 7 年 4 月 3 日 財 務 委 員 會 特 別 會 議 發 言 備 要

        司法機構在憲法上有責任確保司法工作能公正無偏地進行。在2017-18財政年度,為了確保司法機構能夠履行上述責任,合共申請撥款17億6,270萬元。

2017-18年度預算草案

2.     按司法機構與政府於2005年所同意的財政預算安排,司法機構在2016年8月,即政府為司法機構擬定2017-18年度的預算之前,已向政府提交2017-18年度的財政需要。司法機構認為,上述的財政預算安排一直運作理想,而能順利進行,實有賴政府在過程中予以協助。

3.     司法機構2017-18年度的開支預算為17億6,270萬元,較2016-17年度的修訂預算增加2億3,940萬元,即15.7%。司法機構將獲得財政資源,以增設14個司法職位及淨增設39個非司法人員公務員職位、填補現有的司法及非司法職位空缺、落實獲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於2016年年底批准的法官及司法人員的服務條件改善措施,及支付新增的運作開支,以強化法庭的運作,便利「資訊科技策略計劃」的施行,並加強對司法機構不同方面的行政支援。

司法人手

4.     司法職位編制員額現時為200人。就本財政年度,在獲得政府支持,提供所需財政資源的情況下,司法機構建議增設14個司法職位,當中包括:

  1. (a) 四個區域法院法官、三個區域法院副司法常務官及兩個審裁官職位,以應付就建議修訂區域法院及小額錢債審裁處的民事司法管轄權限而增加的工作量;
  2. (b) 兩個區域法院副司法常務官職位,以加强對區域法院聆案官辦事處的支援;及
  3. (c) 一個為新的西九龍裁判法院而設的裁判官職位,及兩個為小額錢債審裁處而增設的審裁官職位,以配合新的西九龍法院大樓内相關法院/審裁處的運作所需。

司法機構將在適當時候尋求立法會批准增設該14個司法職位。

5.     過去多年,司法機構在顧及不同級別法院的整體司法人手情況及運作需要之下,一直進行公開招聘工作,以求可以在適當時候填補司法職位空缺﹕

  1. (a) 就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原訟庭」)法官而言,自2012年至今,司法機構進行了四輪招聘工作,較以往增加了招聘工作的次數;自2012年,司法機構已任命合共20名原訟庭法官;
  2. (b) 至於區域法院法官方面,司法機構於2012年及2016年先後完成兩輪公開招聘工作,至今就此作出共28項司法任命;及
  3. (c) 司法機構於2014年2月所進行的常任裁判官及特委裁判官的公開招聘中委任了17名常任裁判官及五名特委裁判官。新一輪招聘常任裁判官的工作亦已於2016年年底展開,至今仍在進行。

6.     司法機構在招聘原訟庭級別法官上持續面對困難。儘管經過最新一輪的原訟庭法官招聘工作,仍未能填補這個級別的所有司法職位空缺。

7.     在過去約三年間,司法機構一直進行多項檢討,以助解決招聘原訟庭法官的困難,並藉此顧及整個司法機構的長遠需要。其中之一是就法官及司法人員的服務條件進行檢討。該項檢討完成後,司法機構隨即於2016年1月致函政府,就改善法官及司法人員的服務條件提出多項建議。在司法人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司法人員薪常會)的支持下,改善建議獲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批准,並已由2017年4月1日起生效。

8.     政府根據2015年香港法律執業者收入基準研究及2016-2017年度的按年薪酬檢討,接納司法人員薪常會的建議,上調各級法院法官及司法人員的薪酬,以及進一步上調原訟庭及以上級別法官的薪酬;司法機構對此表示歡迎,並感謝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於2月11日的會議上通過法官及司法人員薪酬調整。

9.     司法機構希望,隨著法官及司法人員薪酬福利條件有所改善,可有助招聘和挽留最優秀的人才出任法官及司法人員。我們由衷感謝政府、司法人員薪常會和立法會一直給予司法機構的全力支持。

10.     另一項正在進行的檢討,則是有關法官及司法人員的法定退休年齡。司法機構已就此項檢討委聘顧問進行顧問研究,以檢討各級法院的法官及司法人員的退休年齡。顧問已完成問卷調查、進行專題討論及面談,以收集司法機構內外的持份者的意見。顧問並已就其他海外司法管轄區的做法搜集參考資料。預計顧問約於2017年年中向司法機構提交相關的《最後報告》。司法機構會考慮顧問的報告,並於適當階段向政府提交建議。

11.     於2017-18年度,就司法人手而言,司法機構的目標是尋求立法會批准增設14個司法職位、繼續進行常任裁判官的招聘工作、落實法官及司法人員服務條件的改善措施、就法官及司法人員的法定退休年齡的檢討向政府提交報告,以及繼續留意司法人手的情況,而同時在切實可行的範圍內委任暫委法官及司法人員,以協助應付迫切的運作需要。

非司法人手

12.     於2017-18年度,司法機構除了要滿足運作上的需要,以履行各方面的責任之外,亦將繼續加強行政支援,以執行多個重要工作項目。為此,需淨增設39個公務員職位。

13.     首先,司法機構建議開設一個首席行政主任編外職位,藉以在制訂和推行司法機構法庭及辦公室地方使用的長遠策略方面,加强行政支援。高等法院正面對法庭、法官辦公室及支援設施嚴重不足的問題。區域法院(包括家事法庭)及土地審裁處亦面對相似情況。為此,司法機構就應付高等法院和區域法院在法庭及辦公室地方使用的長遠需要的建議正與政府商討。為此目的,有需要開設一個為期三年的首席行政主任編外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以就籌劃此等事宜提供首長級人員策略性支援。

14.     為就提高區域法院及審裁處各項民事司法管轄權限的建議提供支援,司法機構將增設支援人員職位,以就應付因提高區域法院及審裁處民事司法管轄權限的建議而預計會增加的工作量,提供所需的支援。

15.     此外,司法機構亦需要額外/持續的人力支援,以進行多項新計劃和持續進行的計劃,包括:

  1. (a) 為將會新增的司法職位提供所需支援,以應付區域法院聆案官辦事處增加的工作量;

  2. (b) 持續提供/加強行政支援,以便利「資訊科技策略計劃」的施行;及

  3. (c) 加強法庭/行政支援,以應付增加的工作量或各個範疇的服務改善措施。

未來路向

16.     司法機構將會就擬開設的14個常任司法職位及一個首席行政主任編外職位的建議諮詢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再提交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審議,然後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申請撥款。司法機構期望獲得各委員支持。

結語

17.     司法機構會不斷從更多方面力求改善,讓市民大眾能更無礙地尋求公道,以及為法庭使用者和公眾提供更優質的服務。

18.     多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