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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司法機構 > 宗旨與綱領範圍 > 司法機構政務長在財務委員會的致辭及答覆

司 法 機 構 政 務 長 2 0 1 6年 4 月 1 日 財 務 委 員 會 特 別 會 議 發 言 備 要

        司法機構在憲法上有責任確保司法工作能公正無偏地進行。在2016-17財政年度,為了確保司法 機構能夠履行上述責任,合共申請撥款15億8,750萬元。

2016-17年度預算草案

2.     按司法機構與政府於2005年所同意的財政預算安排,司法機構在2015年8月,即政府為司法機構擬定2016-17年度的預算之前,已向政府提交2016-17年度的財政需要。司法機構認為,上述的財政預算安排一直運作理想,而能順利進行,實有賴政府在過程中予以協助。

3.     司法機構2016-17年度的開支預算為15億8,750萬元,較2015-16年度的修訂預算增加1億7,860萬元,即12.7%。司法機構將獲得財政資源,以增設三個司法職位及淨增設50個非司法人員公務員職位、填補現有的司法及非司法職位空缺及支付新增的運作開支,以強化法庭的運作,便利「資訊科技策略計劃」的施行,並加強對司法機構不同方面的行政支援。

司法人手

4.     司法職位編制員額現時為200人。就本財政年度,在獲得政府支持,提供所需財政資源的情況下,司法機構建議增設三個司法職位,以配合新的西九龍法院大樓的運作所需(該大樓預計在2016-17年度下半年開始運作)。具體而言,司法機構建議為西九龍裁判法院增設一個裁判官職位,並為小額錢債審裁處增設兩個審裁官職位;該裁判法院及審裁處均將設於新的西九龍法院大樓內。司法機構將在適當時候跟進此事,尋求立法會批准增設該三個司法職位。

5.     過去多年,司法機構在顧及不同級別法院的整體司法人手情況及運作需要之下,一直進行公開招聘工作,以求可以在適當時候填補司法職位空缺﹕

  1. (a) 就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原訟庭」)法官而言,自2012年起,司法機構均定期進行公開招聘工作。自2012年起,司法機構已任命合共16名原訟庭法官。最近一輪於2014年展開的招聘工作現已接近完成,預計將於適當時候宣布進一步任命。下一輪招聘原訟庭法官的工作將於2016年年中展開;
  2. (b) 至於區域法院法官方面,最近一輪公開招聘工作已於2012年完成,並已就此作出22項司法任命。司法機構同樣計劃在2016年年中展開下一輪招聘區域法院法官的工作;及
  3. (c) 於2014年2月進行的最近一輪常任裁判官及特委裁判官的公開招聘工作現已完成。17名常任裁判官及五名特委裁判官已獲委任。下一輪招聘常任裁判官的工作亦將於2016年內展開。

6.     目前,在原訟庭級別,招聘法官的工作顯然存在一些困難。在過去約兩年間,司法機構一直進行多項檢討,以解決招聘原訟庭法官的困難,並顧及整個司法機構的長遠需要。其中之一是就法官及司法人員的服務條件進行檢討。該項檢討現已完成。正如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於2016年1月11日的法律年度開啟典禮上提及,司法機構已致函政府,建議改善法官的服務條件。至於另一項檢討,則是有關法官及司法人員的法定退休年齡。司法機構已就此項檢討委聘顧問進行顧問研究,以檢討各級法院的法官及司法人員的退休年齡。顧問現正開始收集司法機構內外的持份者的意見,並參考其他海外司法管轄區的做法。司法機構將在適當階段知會政府該項檢討的結果。

7.     於2016-17年度,就司法人手而言,司法機構的目標是尋求立法會批准增設三個司法職位、展開新一輪招聘各級法院法官及司法人員的工作、就上述各項檢討繼續跟進和與政府保持溝通,並同時在切實可行的範圍內委任暫委法官及司法人員,以協助應付迫切的運作需要。

非司法人手

8.     於2016-17年度,司法機構除了要滿足運作上的需要,以履行各方面的責任之外,亦將繼續加強行政支援,以執行多個重要工作項目。為此,需淨增設50個公務員職位。

9.     首先,西九龍法院大樓於2016-17年度啟用後,將提供額外的法庭。當新的西九龍裁判法院(以取代現有的荃灣裁判法院)、小額錢債審裁處、死因裁判法庭及淫褻物品審裁處均遷往日後的西九龍法院大樓後,司法機構將增設支援人員職位,以為增設的法庭及新工作項目提供並加強支援。

10.     此外,司法機構亦需要額外/持續的人力支援,以進行多項新計劃和持續進行的計劃,包括:

  1. (a) 持續提供/加強內部的專業和行政支援,以便利「資訊科技策略計劃」的施行;
  2. (b) 持續提供行政支援,以便利落實司法機構的檔案處理計劃;
  3. (c) 加強法庭支援,以全面落實小額錢債審裁處在案件排期方面的新安排;及
  4. (d) 加強行政支援,以制訂及推行司法機構法庭及辦公室地方使用的長遠策略。高等法院轄下的上訴法庭及原訟庭正面對法庭、法官辦公室及支援設施嚴重不足的問題。區域法院(包括家事法庭)及土地審裁處亦面對相似情況。為此,司法機構建議開設一個為期四年的首席行政主任編外職位(首長級薪級第1點),藉以在制訂司法機構法庭及辦公室地方使用的長遠策略方面,提供首長級人員策略性支援。

未來路向

11.     司法機構計劃就擬開設的三個常任司法職位及一個首席行政主任編外職位的建議諮詢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再提交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審議,然後向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申請撥款。司法機構期望獲得各委員支持。

結語

12.     司法機構會不斷從更多方面力求改善,讓市民大眾能更無礙地尋求公道,以及為法庭使用者和公眾提供更優質的服務。

13.     多謝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