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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閱或改正個人資料的程序

本處已指派下列職員負責處理巿民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提出的查閱及改正個人資料的要求。該職員的聯絡資料如下:

  • 香港金鐘道38號高等法院大樓
  • 公開資料主任
  • 高級司法行政主任(投訴)
  • 電話 : (852) 2825 0346
  • 傳真 : (852) 2530 5102
  • 電郵: aio@judiciary.hk

市民如欲查閱或改正本處備存的個人資料,可填寫下列表格,然後寄往上述地址:

  1. ( 1 )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要求查閱個人資料表格
  2. ( 2 ) 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要求改正個人資料表格

本處可按提供記錄的成本收取費用。目前黑白影印的收費是以每頁1.5元,或按照庫務署署長所公布的費用計算。

註:上述程序並不適用於查閱及更改法庭記錄的要求。如有此需要,應按照有關條例,向有關法院或審裁處的有關司法常務官或獲授權人員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