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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服務及設施

列印《申索書標題:通用表格(表格 01) 》須知

由於此表格將會由電腦處理, 爲免入稟申請時引起不必要的延誤,務請遵守以下列印守則:-

  1. 列印出來的表格(包括如下圖示的四個角位標記與黑色方格)必須淸楚,背景乾淨、整齊。

    列印出來的表格(四個角位標記與黑色方格)必須淸楚,背景乾淨、整齊。

  2. 表格應列印在重量為每平方米 75克或以上的白色A4紙(210毫米 x 297 毫米或8.27英吋x 11.69英吋)上,切勿使用透明膠片或其它類型的紙張。

  3. 為確保打印素質,列印品質應設定為每英吋 300點(dpi)或以上,並且切勿設定印表機功能為“節約模式”或“半色調模式”。如欲達到最佳效果,可考慮設定列印品質為每英吋600點。

  4. 切勿將表格放大或縮小。

  5. 切勿使用“雙面打印” 或任何特別效果如“旋轉打印”和“裝訂打印”等。

注意事項:如果因爲技術性的問題而導致小額錢債審裁處的電腦系統不能辨認已填寫完成的申索表格,申索人在遞交表格時可能被要求使用小額錢債審裁處登記處印備的表格重新填寫有關資料。

我已參閱列印《申索書標題:通用表格(表格 01) 》須知及擬下載表格。在此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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