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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延期期間處理的緊急和必要的聆訊/事宜

一般延期期間,法庭程序一般延期及關閉法院登記處/辦事處的安排會繼續,但法庭仍會繼續處理以下清單所載列的緊急和必要的聆訊及/或事宜。

這清單會不時修訂及持續更新以供持分者參考。

由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日起,三所裁判法院將由星期一至星期五(公眾假期除外)每天辦公及採用假日聆訊安排。有關二〇二〇年四月八日至五月三日的詳細安排載列如下:

4 月 8 日(星期三)東區裁判法院、九龍城裁判法院及屯門裁判法院辦公
4 月 9 日(星期四)東區裁判法院、西九龍裁判法院及沙田裁判法院辦公
4 月 10 日(星期五)沒有裁判法院辦公
4 月 11 日(星期六)採用假日聆訊安排及東區裁判法院辦公
4 月 12 日(星期日)沒有裁判法院辦公
4 月 13 日(星期一)採用假日聆訊安排及東區裁判法院辦公
4 月 14 日(星期二)東區裁判法院、九龍城裁判法院及粉嶺裁判法院辦公
4 月 15 日(星期三)觀塘裁判法院、西九龍裁判法院及屯門裁判法院辦公
4 月 16 日(星期四)東區裁判法院、九龍城裁判法院及沙田裁判法院辦公
4 月 17 日(星期五)東區裁判法院、西九龍裁判法院及屯門裁判法院辦公
4 月 18 日(星期六)採用星期六聆訊安排,即觀塘裁判法院、西九龍裁判法院及粉嶺裁判法院辦公
4 月 19 日(星期日)沒有裁判法院辦公
4 月 20 日(星期一)觀塘裁判法院、九龍城裁判法院及沙田裁判法院辦公
4 月 21 日(星期二)東區裁判法院、西九龍裁判法院及粉嶺裁判法院辦公
4 月 22 日(星期三)東區裁判法院、九龍城裁判法院及屯門裁判法院辦公
4 月 23 日(星期四)觀塘裁判法院、西九龍裁判法院及沙田裁判法院辦公
4 月 24 日(星期五)東區裁判法院、九龍城裁判法院及粉嶺裁判法院辦公
4 月 25 日(星期六)採用星期六聆訊安排,即觀塘裁判法院、西九龍裁判法院及粉嶺裁判法院辦公
4 月 26 日(星期日)沒有裁判法院辦公
4 月 27 日(星期一)東區裁判法院、九龍城裁判法院及屯門裁判法院辦公
4 月 28 日(星期二)觀塘裁判法院、西九龍裁判法院及沙田裁判法院辦公
4 月 29 日(星期三)東區裁判法院、九龍城裁判法院及粉嶺裁判法院辦公
4 月 30 日(星期四)採用假日聆訊安排及觀塘裁判法院辦公
5 月 1 日(星期五)沒有裁判法院辦公
5 月 2 日(星期六)採用星期六聆訊安排,即觀塘裁判法院、西九龍裁判法院及粉嶺裁判法院辦公
5 月 3 日(星期日)沒有裁判法院辦公

緊急和必要的聆訊/事宜的最新清單

過往發布的清單

司法機構已宣布一般延期安排將於二〇二〇年五月三日結束。從二〇二〇年五月四日起,所有法庭程序一般會在情況許可下安全地恢復進行。有關詳情,請參閱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二日發出的公布及於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發出的給持份者關於二〇二〇年五月四日起恢復法庭事務的通知(暫時只有英文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