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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服務及設施

法庭程序

法庭聆訊

原訂由二〇二二年二月七日至二月底展開有陪審團參與的新聆訊及死因研訊一般將會延期,除非法庭另作指示。如有陪審團參與的新聆訊必須進行,法庭會另行通知訴訟各方有關安排。

如有涉及陪審團的聆訊程序必須進行,司法機構已/將採取額外措施,確保陪審員之間的社交距離有所增加。

所有其他法庭聆訊一般將繼續如期進行,除非法庭另作指示。如有任何更改,法庭會向訴訟各方給予具體指示。

法庭內的公眾席和法庭大堂的座位數目將進一步減少,以增加社交距離。在有需要及切實可行的情況下,司法機構或會安排轉播在同一法院大樓內的法庭聆訊。

就民事程序而言,在適合情況下,法庭或將更多使用遙距聆訊及/或以書面方式處理案件。法庭將就個別案件給予指示。

頒下判案書

由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七日起直至另行通知,高等法院法庭程序的訴訟各方無需前來法庭領取判案書。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相關判案書將於法庭頒下當天上載至司法機構網站。至於媒體或公眾關注的案件,將會繼續於法庭頒下判案書後立即上載至司法機構網站。紙本判詞會以普通郵遞方式寄給沒有前往法庭領取判案書的訴訟方。

司法機構或考慮按需要將以上安排推展至其他級別的法院,如有此等安排,我們將通知有關的訴訟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