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作電子文件冊的一般指引 PDF 版本 (668 KB)
- 1. 引言
- 2. 訴訟各方的責任
- 3. 製作規格
- 4. 呈交規格
- 5. 硬件和軟件規格
- 6. 電子文件冊檔案的一般規格
- 7. 掃描和OCR規格
- 8. 媒體規格
- 9. 數碼證據與證物處理系統
- 10. 查詢
- 11. 短片指引
1. 引言
本文件旨在就製作及呈交供法庭聆訊使用的可攜式文件格式(PDF)電子文件冊(“電子文件冊”),向訴訟各方或其資訊科技服務供應商提供指引。所呈交的電子文件冊供自行閱讀及在公開法庭內展示。
2. 訴訟各方的責任
- 製作電子文件冊時,訴訟各方須遵循有關編製紙本文件冊的實務指示,因為電子文件冊須與紙本文件冊一致。
- 訴訟各方有責任依照本指引所載規格製作電子文件冊。
- 製作電子文件冊及其後更新電子文件冊的開支,由訴訟各方承擔。
- 訴訟各方有責任確保呈交予法庭的文件、檔案或媒體並無電腦病毒或木馬程式。
- 訴訟各方須自備電子器材,以便在法庭內使用電子文件。
- 訴訟各方須自行負責其電子器材及文件的安全。
備註
- 司法機構對文件轉換成電子文件格式時出現的質素問題概不負責。
3. 製作規格
3.1 指定規格
- 電子文件冊須為單一PDF檔案,但檔案內容超逾10,000頁或其容量超過1GB者除外。
- 紙本文件冊中的每一個文件夾須有一個對應的PDF檔案,該等PDF檔案須合併以符合第(1)段所述的規格。
- 呈交法庭的PDF檔案須燒錄於CD-R、DVD±R光碟、USB儲存裝置、記憶卡或硬碟,或符合法庭的指示。
- PDF檔案須與紙本文件冊一致。電子文件冊PDF檔案的每一頁均須以遞進方式編排頁碼,並與紙本文件冊上各頁所印的頁碼相對應。例如:若紙本文件冊中有第1、2、2a、3、3-1、3-2、4和5頁,PDF檔案的頁碼亦須相應編排。接續編排的頁碼應可在PDF頁面檢索器中使用:
- 文件冊中無編排頁碼的索引頁須加編頁碼並前綴“0-”。例如:有三頁索引的文件冊,可先將索引編排為第“0-1”、“0-2”和“0-3”頁,然後才開始第1頁。
- 所有PDF檔案均須經過光學字符識別(OCR)軟件處理,讓文本可被搜尋及易於加註。
- PDF檔案須加入書籤
以包含電子文件冊的索引,以標示及超連結至書籤所指的頁面。
- 所有PDF檔案均須依照第3.2節所訂的規格,以案件編號及文件冊命名。
- 在編制電子典據列表時﹐可以從法律參考資料系統中﹐獲得引述案例通用編號 (NCN) 的超連結以引述案件。
3.2 檔案命名規格
完整版本的電子文件冊須依照以下規格命名檔案:
電子文件冊
原訟法庭刑事案件
例子1
“CB.HCCC9996-2012.pdf” 表示案件HCCC9996/2012的核心文件冊。
上訴法庭民事上訴案件
例子2及3
“CB.CACV1-2021.pdf” 表示案件CACV1/2021的核心文件冊。“AB.2.CACV1-2021.pdf” 表示案件CACV1/2021的第二個PDF檔案上訴文件冊。(當PDF檔案序號多於1份才有需要加註)
建議於陳詞綱要中用統一的簡稱,例如 “CB”及 “AB”。
例子4及5
“AppS.CACV1-2021.pdf” 表示案件CACV1/2021的申請人陳詞綱要。“ResS.CACV1-2021.pdf” 表示案件CACV1/2021的答辯人陳詞綱要。
建議於陳詞綱要中用統一的簡稱,例如 “AppS”及 “ResS”。
例子6及7
“AppLOA.CACV1-2021.pdf” 表示案件CACV1/2021的申請人典據一覽表。“ResLOA.CACV1-2021.pdf” 表示案件CACV1/2021的答辯人典據一覽表。
建議於陳詞綱要中用統一的簡稱,例如 “AppLOA”及 “ResLOA”。
- 訴訟各方其後更新電子文件冊時,須呈交:
- 依照法庭指示而更新及包含所有檔案的完整文件冊。
- 附函向法庭述明文件冊有所改動或替換之處。
- 訴訟各方其後於法庭聆訊期間更新電子文件冊時,須:
- 呈交載有新增的文件冊冊頁的獨立PDF檔案。
- 準備載有該等冊頁的已加密USB儲存裝置,以便在法庭批准下供庭上分發。
- 在首次呈交後,使用者可能已在電子文件冊的檔案中加註。若然如此:1) 文件冊中新增的冊頁應以獨立的PDF檔案呈交;以及 2) 移除原來的文件冊冊頁,插入註明為“根據法庭指示移除”的空白冊頁,並在該頁編上原有頁碼。
- 光學掃描器 — 用作掃瞄紙本文件,以轉換為影像。
- 掃描軟件 — 用作將文件影像轉換為PDF檔案。
- OCR軟件 — 用作識別文件影像中的文字,並輸出成PDF檔案。此軟件功能可以由掃描軟件、PDF檔案操作軟件或專用作字符識別的軟件充任。
- PDF製作器(檔案操作軟件) — 用作為PDF檔案頁面排序、編頁碼(例如:2a、3-1等)、插入新頁面、刪除或取代現有頁面,以及設定書籤,以跳至同一檔案內的某一頁,或打開同一文件冊內的另一檔案。
- PDF閱讀器(檔案檢視軟件) — 用作以頁碼及書籤檢索文件冊頁面,以及檢視PDF檔案。
- 黑白頁面:1-bit;
- 彩色頁面:8-bit;
- 有相片的頁面:24-bit
- 呈交予法庭的電子文件冊檔案,須儲存於下列其中一類媒體。
媒體 容量 CD-R 650 MB DVD+R / DVD-R 4.7 GB DVD+R DL / DVD-R DL 8.5 GB USB儲存裝置 / 記憶卡 / 硬碟 沒有限制 - 呈交的媒體須在燒錄資料完成後進行「結束寫入」處理,以確保不能進一步將資訊寫入光碟。
- 訴訟方/其資訊科技服務供應商須採取一切合理步驟,確保所有呈交的材料並無電腦病毒或木馬程式。
4. 呈交規格
4.1 首次呈交規格
訴訟各方首次呈交電子文件冊時,須呈交完整版本的電子文件冊檔案 — 須為PDF格式,及包含整套文件冊。
4.2 其後作出更新的規格
備註
5. 硬件和軟件規格
5.1 負責將紙本文件冊轉存為電子版本的訴訟方/其資訊科技服務供應商,須備有以下符合本節所述的規格的器材和軟件,以將紙本文件冊轉存為PDF檔案:
5.2 負責準備多媒體證據(視訊或音訊檔案)的訴訟方/其資訊科技服務供應商,須呈交適當的格式以供在法庭內播放。
6. 電子文件冊檔案的一般規格
檔案格式 | Adobe可攜式文件格式(PDF)第1.6版或更新版本 |
快速Web檢視 | 啟用 |
安全性方法 | 不使用保全功能 |
初始視圖 | 導覽窗格:「書籤」面板和頁面 頁面佈局:連續單頁 放大率:符合寬度 開啟至頁面:文件第1頁 |
7. 掃描和OCR規格
解像度 |
300 dpi; 為控制檔案大小,同時維持影像質素,如非必要,請勿以高於 300 dpi 解像度掃描文件。 |
色彩深度 |
為控制檔案大小,同時維持影像質素,建議採用以下的色彩深度設定: |
OCR語言 |
如文件冊只包含英文字符,請選「英文」; 如文件冊只包含繁體中文字符,請選「中文(繁體)」; 如文件冊包含英文字符及繁體中文字符,請選「中文(繁體)」。 |
OCR輸出樣式 | 可搜尋影像(精確) |
8. 媒體規格
9. 數碼證據與證物處理系統
為法庭聆訊而製作的可攜式文件格式(PDF)電子文件冊(“電子文件冊”)可配合數碼證據與證物處理系統一併使用。詳情請參考短片指引。
10. 查詢
如欲查詢,請聯絡有關法官/司法常務官/聆案官的書記及/或法院登記處,以尋求協助。
技術方面的查詢,請發送電郵至: courtav&itsupportteam@judiciary.hk.
11. 短片指引
請按此連結瀏覽關於在法庭使用電子文件冊的短片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