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运作中更广泛地运用科技
主要科技措施的进展概述如下。
综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统(「综合系统」) 1 |
• | 自2022年5月起在区域法院顺利实施,目前涵盖伤亡诉讼、税款申索、民事诉讼及雇员补偿案件。 |
• | 于2022年12月在裁判法院的传票案件中推出。 |
• | 自2024年10月起在小额钱债审裁处的批量申索案件中推行。 |
• | 预定由2025年开始逐步扩展至其他法院(终审法院、高等法院和裁判法院的非传票案件)。 |
• | 计划由2026年开始规定所有有律师代表的与讼方在已开通电子系统的案件类别必须使用「综合系统」;并已于2024年1月就实施安排谘询法律业界及其他主要持份者。 |
使用电子文件册的聆讯 |
• | 2020年12月至2024年12月期间,高等法院、区域法院及家事法庭顺利进行了共约140宗使用电子文件册的聆讯。这些聆讯大部分涉及原讼法庭的民事审讯,例如是关乎公司纠纷、清盘法律程序及破产事宜的聆讯。 |
• | 司法机构将借鉴运作以及从实践中吸取的经验,致力推动更多聆讯使用电子文件册进行。 |
遥距聆讯 |
• | 2020年至2024年12月期间,已顺利进行的遥距聆讯(包括透过视像会议设施或电话进行的聆讯)约有2 100宗。 |
• | 《法院(遥距聆讯)条例草案》于2024年12月4日提交立法会,藉此为遥距聆讯提供清晰的法律框架,草案现正处于审议阶段。 |
在法院大楼外现场直播法庭程序 |
• | 2024年1月至5月期间,终审法院就四宗选定的案件试行现场直播,以测试技术上的可行性以及後勤和运作的安排。 |
• | 现正进行全面检讨,以便为在法院大楼外现场直播法庭程序制定未来路向。 |
使用语音转换文字技术(一种人工智能技术)记录法庭程序 |
• | 由2024年年底开始,司法机构以循序渐进的方式在各级法院采用语音转换文字技术,旨在提高法官及司法人员于聆讯期间书写笔记的效率。 |
• | 现正探讨将语音转换文字技术的应用层面扩展至制作法庭聆讯的誊本,以期在长远而言提升制作誊本的效率以及确保誊本的准确度。 |
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指引 |
• | 首套有关法官及司法人员和司法机构支援人员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的指引于2024年7月颁布。 |
• | 司法机构提示法官及司法人员和司法机构支援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时保持审慎和负责任的态度,确保应用得当,符合指引。 |
资讯科技基建设施 |
• | 立法会于2024年5月批准约7亿8,100万元的拨款承担额,用于建设加路连山道新区域法院大楼的资讯科技基建设施,以及为司法机构的资讯科技基建设施进行升级工程。 |
• | 详细的实施安排现已展开,当中包括设计、规划、采购及安装结合最新资讯科技及视听科技的系统及设备;在新区域法院大楼兴建一个全新的主要数据中心,用以支援所有法院大楼;以及为西九龙法院大楼数据中心提升资讯科技基建设施,以供用作各法院大楼的备份数据中心。 |
• | 项目预计于2027年年底完成,以配合新区域法院大楼启用。 |
资讯科技保安 |
• | 资讯科技保安政策现正著手更新,而资讯科技保安措施亦正在从不同层面加强,以符合政府订定的相关资讯科技保安标准和规定。 |
• | 新区域法院大楼的资讯科技基建设施,已按政府制订的最高等级的资讯科技保安要求设计,确保具有健全的保护而且合规。 |
• | 在数据管理和保护、服务稳定性及系统可持续发展方面所采用的核心技术及相关技术支援服务,均符合政府所订定的最高标准。有关措施已应对资讯及数据保安的三项关键要求,即保密性、完整性及可用性。 |
1「综合系统」是分阶段开发的电子诉讼平台,自2022年起透过电子方式处理涵盖各级法院的法庭文件和缴付款项。「综合系统」提供的电子服务主要包括:向电子法院送交及从电子法院接收案件特定的法庭文件、查阅或翻查已存档的文件及电子法院持有的其他与案件相关的资料、翻查讼案登记册,以及就法院服务进行电子支付。
最後修订日期: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