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法官和司法人员的投诉
司法机构于 2021 年 8 月引入两层架构的改进机制处理针对法官及司法人员行为的投诉。有关的两层架构包括:
(a) | 第一层 - 由多于一名高等法院级别的法官所组成的专责法官小组负责调查性质严重、复杂或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针对法官及司法人员行为的可跟进投诉; |
(b) | 第二层 - 由投诉法官行为谘询委员会(「谘询委员会」)就该些投诉个案进行审视和给予意见,并由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就每项投诉作最终决定。谘询委员会由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担任主席,成员包括法官和来自不同界别的社会人士。 |
于2024年,共有111宗投诉已获完成处理,当中包括18宗针对法官及司法人员行为的可跟进投诉,以及93宗不获跟进投诉。大部分的不获跟进投诉是关于司法决定的。基于司法独立的原则,司法机构不能亦不会透过投诉机制处理针对司法决定而作出的投诉。任何对司法决定的不满,只能透过现有法律程序作出上诉或覆核。
2024年,有一宗可跟进投诉获证明部分属实。
关于法官及司法人员行为的投诉个案可按照其性质作大致上的分类。在上述针对法官及司法人员行为的可跟进投诉个案中,5宗是与法庭内的态度及行为方面有关;6宗是与进行法律程序时的处理手法有关;以及7宗是与涉及多于一种类别有关。
已完成处理投诉的资料概述如下。
已完成处理投诉的数目 1 | 2024 年 总计 |
|
a) | 针对法官及司法人员行为的可跟进投诉 | 182, 3 |
b) | 不获跟进投诉 (针对司法/法定决定或性质属琐屑无聊/无理的投诉) | 934 |
总数 | 1115 |
1. | 在改进机制下,所有针对法官及司法人员行为的可跟进投诉的调查结果都会由谘询委员会或高等法院法官予以审视(前者审视性质严重、复杂、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或与特定法官的行为直接有关的投诉,後者审视针对法官及司法人员行为的其他可跟进投诉),才完成处理。此外,已完成处理的其他可跟进投诉和不获跟进投诉均会不时向谘询委员会作出扼要汇报。 |
2. | 这些是其他针对法官及司法人员行为的可跟进投诉,经高等法院法官审视後才完成处理。这些可跟进投诉均已或将会不时向谘询委员会作出扼要汇报。 |
3. | 在可跟进投诉中,有一宗个案获证明部分属实。投诉人为一名小额钱债审裁处的无律师代表诉讼人。他投诉一名暂委审裁官在审前聆讯中的态度,认为该名暂委审裁官在案件还未审讯前对案件已有定见。法院领导在调查个案後认为,该名暂委审裁官有时以不耐烦的态度回应投诉人,其部分言辞及表达方式亦不恰当,可能有损外界对法官应不偏不倚的观感。因此,针对有关法官行为的投诉获证明部分属实。法院领导对该案件所作的调查结果已由两名高等法院法官进行审视,他们同意有关调查结果,并完成处理该投诉。经检视後,谘询委员会认同有关结论。法院领导已提醒相关司法人员在履行司法职能时必须保持中立公正,言行有礼。 |
4. | 这些不获跟进投诉均已或将会不时向谘询委员会作出扼要汇报。 |
5. | 已完成处理投诉的数目只包括有提供必须填报资料(即投诉人姓名及联络地址)的投诉。 |
最後修订日期: 202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