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回顾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在2023年1月16日举行的法律年度开启典礼上,重申这项年度盛事的重要性,因为它让公众聚焦法治与司法工作,以及司法机构在当中所担当的关键角色。
公众或许认识司法机构在「一国两制」下的角色,但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强调准确理解这角色的重要性,并进一步阐述了司法机构的三大职能。
司法机构的首要角色在于维护法治,以及严格依照法律执行司法工作。司法机构肩负的第二个角色,是维护载列于《基本法》第三章及获《基本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段赋予宪制确认的《香港人权法案》中的基本权利。司法机构的第三个角色,是在适当而乎合普通法法则的情况下制定判例法,以适应新的情况。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强调,根据普通法,法庭的角色是忠诚引用法律。法庭不会制定政策或作出政治决定。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区」)法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授权,按《基本法》的规定获赋予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而法院的司法管辖权则由《基本法》和香港其他相关法律所规定和界定。法院必须尊重并且维护国家《宪法》下香港特区的宪制秩序。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进一步重申,司法机构必须保持为一个现代并与时俱进的司法机关。他总结了各项为维持公众对司法制度的信心而采取的优化措施。他亦概述为提高司法程序透明度和鼓励业界更广泛采用电子诉讼系统而将会采取的措施。
法官和司法人员的任命
多项司法任命于2023年内生效。
祈显义法官于2023年4月6日获委任为终审法院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非常任法官。
黄敬华法官于2023年6月1日获委任为终审法院司法常务官及高等法院高级副司法常务官。
林子康于2023年1月11日获委任为常任裁判官。
陆惠雅于2023年2月27日获委任为常任裁判官。
黄敏妮于2023年9月28日获委任为常任裁判官。
司法培训
2023年,香港法官和司法人员继续参与香港司法学院举办的各项司法培训活动。由2021年起,香港司法学院举办了一系列有关中国法律的研讨会,以加强他们对内地法律和司法制度的了解。2023年3月,香港司法学院举办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研讨会。
2023年6月,香港司法学院举办了一场由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祈显义主讲,题为「爱德华·科克爵士与普通法」的讲座。
与内地和其他司法管辖区的交流
随著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缓和,司法机构在2023年接待了许多来自内地和海外司法管辖区的法官、法律界人士和高级政府官员。此外,司法机构的法官和司法人员继续透过出席在本地和外地举行的会议和研讨会,与内地和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法官和司法人员交流。其中一些重要的交流活动载列如下。
于3月,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法官林云浩,以及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陈健强和陆启康访问粤港澳大湾区内的城市,包括广州、深圳和珠海。代表团与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会面,并参访当地的法院设施、出席座谈会,以及与内地法官和司法人员就司法议题及法院运作的事宜进行专业交流。
同月,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及终审法院常任法官霍兆刚和林文瀚出席在新西兰威灵顿举行的亚太区司法学术研讨会,终审法院常任法官李义亦以视像会议形式参与。他们在研讨会上与来自澳洲、加拿大、新西兰及新加坡的法官就多个不同的课题进行专业交流。
于4月,阿塞拜疆共和国司法部长Fikrat MAMMADOV访问司法机构。
于5月,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及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副庭长朱芬龄到访北京,与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首席大法官会面,并参访市内其他法院及政府机关。
同月,首席区域法院法官高劲修、主任家事法庭法官陈振国及区域法院法官劳杰民、翁乔奇和关天敏参访广州和深圳多所法院及政府机关,并出席座谈会,就婚姻及家事法事宜进行交流。
又同月,文莱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张惠安率领三人代表团访问司法机构。
于6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占国率领七人代表团访问司法机构。
于9月,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在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举办的海牙国际私法会议2023亚太周开幕仪式中致开幕辞。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朱佩莹及高等法院司法常务官邝卓宏亦于会议上致辞。
同月,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宪法法院法官Arief HIDAYAT教授率领八人代表团访问司法机构。另外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长叶迅生亦率领八人代表团访问司法机构。
此外,由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带领下,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副庭长朱芬龄、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法官林云浩及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欧阳桂如于澳门举行的第七届海峡两岸暨香港澳门司法高层论坛上致辞。
另一个重点项目就是最高人民法院与司法机构于2023年展开的交流计划,让内地和香港的法官和司法人员互相到访对方的法院交流,以加深了解彼此的司法制度和法院运作(主要是民商事范畴)。三名内地法官于9月中至12月中在高等法院进行交流。
10月底至11月初,由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及终审法院常任法官林文瀚率领的17名法官和司法人员代表团到访北京,参加国家法官学院与香港司法学院合办为期八天的交流活动。期间,他们与内地法官交流,出席与司法议题及国家最新发展形势相关的研讨会和专题讲座,并参访法院大楼、科技和文化设施等不同地方。
于11月,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在香港法律周2023发表主题演讲。终审法院常任法官林文瀚及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夏利士分别在第五届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亚太司法高峰会2023的司法圆桌会议及司法会议上致辞。
同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海波率领八人代表团访问司法机构。
应对工作量的挑战
2023年,司法机构继续面对案件量庞大及各级法院司法人手有限的双重挑战。复杂案件(包括与2019年反逃犯条例修订事件相关的案件(「反修例案件」)及与国家安全相关的案件(「国安案件」)增加,以及在高等法院和终审法院持续涌现的免遣返声请司法覆核许可申请及相关上诉所带来的挑战,使法院运作负担愈益加重。
司法机构已积极透过多管齐下的措施,充分善用可使用的人手和法庭设施,以最高的效率处理最多的法庭事务,并因应情况优先处理反修例案件和国安案件。这些措施包括—
(a) | 增聘司法人手:司法机构不时进行各级法院法官和司法人员的公开招聘工作,以维持足够的司法人手应付运作上的需要; |
(b) | 对反修例案件及国安案件采取更为积极的案件管理,包括订立严格的程序时间表; |
(c) | 在合适的情况下延长开庭时间及在星期六开庭; |
(d) | 在合适情况下使用遥距聆讯及书面处理等替代模式处理民事案件(包括司法覆核);及 |
(e) | 提升法庭容量并提供更多法庭设施。 |
凭藉这些务实措施,司法机构得以处理大量的案件,包括数目日增且较需时处理的复杂案件。透过优先处理反修例和国安相关的复杂案件,在已提交不同级别法院审理的2 310多宗反修例案件中,已处理约2 140宗(即约93%),而在大约200宗国安案件中则已处理170多宗(即约85%)。此外,法庭整体处理的案件量达到与2019年(即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前)相若的水平,而2023年大部分民事案件的法庭轮候时间亦能达标。然而,由于需要调派司法资源优先处理反修例案件及国安案件(当中有许多是复杂案件,涉及众多被告人、法律代表、大量录影片段证据以及较长的审讯时间),刑事案件的平均轮候时间无可避免地受到影响。
提升法庭设施及保安
我们于2023年增建了新的法庭设施以满足日益增加的运作需要。继湾仔政府大楼的一个大型法庭和三个标准法庭于2023年启用後,高等法院大楼和税务大楼亦分别有六个和三个新法庭预计于2024年竣工。
新区域法院大楼的建造工程已于2023年9月展开,旨在提供一座专用法院大楼,以重置区域法院、家事法庭和土地审裁处于同一地点。有关工程预计将于2026年竣工,以备新大楼于2027年投入运作。
在法院保安方面,终审法院大楼和西九龙法院大楼,以及区域法院和家事法庭已实施保安检查。而把保安检查扩展至涵盖高等法院大楼所有楼层的准备工作亦正在进行。保安检查旨在防止违规物品被带进法院大楼,并配合司法机构各项持续措施,以确保法官和司法人员、司法机构人员和法庭使用者的安全。
鉴于广为公众和传媒关注的案件为数不少,司法机构一直采取适当的人流管理和保安措施,包括采用排队和派筹安排,以确保座位公平分配、法庭使用者有序入座;并利用闭路电视录影阻遏违规行为,及调配适量的保安人手,以维持法院大楼的秩序和安全。
更广泛使用科技
司法机构一向全力透过更广泛和有效地利用科技,提升法院运作效率。2023年,我们继续致力推行一系列重点科技措施,包括资讯科技策略计划下的电子存档、在合适情况下于法庭聆讯中更广泛地使用电子文件册、为特定法庭服务引入电子预约系统,以及使用数码证据及证物处理系统。
过去数年,司法机构一直按资讯科技策略计划分阶段发展及推行涵盖各级法院的综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统(「综合系统」),使各方可透过电子模式处理与法庭有关的文件和付款。综合系统从2022年5月及12月起,已分别在区域法院及裁判法院推行。有关平台现时已适用于区域法院的伤亡诉讼、税款申索、民事诉讼及雇员补偿案件,以及裁判法院的传票案件。我们的目标是由2024年起,逐步把综合系统推展至其他法院供市民使用,当中包括终审法院、高等法院、裁判法院的非传票案件及小额钱债审裁处。
为了让更多人早日转用电子模式进行诉讼,司法机构正计划在特定的期限後规定所有有律师代表的诉讼人必须使用综合系统。在这方面,司法机构将于2024年1月就实施安排谘询法律界及其他持份者,同时会确保无律师代表的诉讼人向法院寻求公义的权利仍受到保障。
为配合资讯科技策略计划的推行,司法机构自2020年12月起便开始在合适的区域法院民事案件中使用电子文件册进行聆讯。有关在高等法院原讼法庭的商业案件使用电子文件册的新《实务指示》已于2022年5月起生效。而另一套关于「所有公司、清盘及破产事宜申请的电子文件册及论点纲要」的新《实务指示》亦于2023年7月实施。这些法律程序的使用者均对于使用电子文件册有相当正面的回馈。我们会参考这些经验,继续推动和鼓励各方在未来的日子更多使用电子文件册进行聆讯。
司法机构亦持续推动更广泛利用遥距聆讯处理民事法律程序。至今,司法机构共进行了超过1 770宗遥距聆讯(包括透过视像会议设施或电话进行的聆讯),法庭使用者的反应正面。为使遥距聆讯得以应用于刑事法律程序,我们已著手制订《法院(遥距聆讯)条例草案》草拟本,使法院在顾及司法公开和公正两大要求,并考虑所有相关因素後,有弹性可在其认为合适的情况下指令进行遥距聆讯。司法机构于 2022年6月就《草案》草拟本展开了为期三个月的公众谘询,并于 2023年5月谘询立法会司法及法律事务委员会。我们现正因应所收到的意见敲定《草案》的内容,并会于2024年内提交立法会审议。
司法机构亦正积极探讨向公众现场直播选定的司法程序。现场直播法庭程序能增加法庭程序的透明度及加强公众对司法程序的信心,但并非所有司法程序均适合现场直播。我们将于2024年1月试行向公众现场直播两宗终审法院的法庭程序,从而测试有关安排的技术可行性,包括资讯科技和视听系统的设置,以及在聆讯之前、期间和之後的後勤及运作方面的细节。在考虑技术可行性的评估、法庭使用者的意见和试行直播所得的运作经验後,我们会进行检讨,并拟订在法院大楼以外现场直播法庭程序的长远安排。
此外,司法机构正测试各种语音辨识软件产品,特别是语音辨识的准确度,以期长远可在合适的情况下采用此项技术记录法庭程序及制备法庭聆讯记录。
精简家事诉讼相关的法律程序
立法会已于2023年6月通过《家事诉讼程序条例》(第646章)。该条例为一套独立完备和精简的家事法庭整合程序规则提供法律基础,旨在令家事司法制度更具效率和成本效益及更方便使用。我们已根据该条例成立家事诉讼程序规则委员会,以作为制订相关程序规则的单一获授权组织。新的聆案官制度亦已于2023年10月在家事法庭实施,以赋权家事法庭的聆案官处理家事法律程序中的若干程序工作,藉此缓减家事法官的沉重工作量。
与内地相互司法协助的安排
根据《基本法》第九十五条,香港特区迄今已与内地签署了九项民商事及仲裁事宜上的相互司法协助安排。立法会于2022年10月通过授权法例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于2023年11月订立《内地民商事判决(相互强制执行)规则》,以期在2024年1月29日实施《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前,已订明相关的常规及程序。司法机构亦持续与政府和内地法院磋商如何优化内地与香港法院相互委托送达民商事司法文书的安排。
最後修订日期: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