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回顾
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於1月24举行的法律年度开启典礼指出,该项重要典礼让公众聚焦司法工作与法治,同时提醒社会大众,独立的司法机构对於香港在「一国两制」下持续取得成功的重要性。
张举能法官指出,香港是法治社会,香港的司法独立受《基本法》予以宪制性的保障。他特别提到我们的法庭聆讯都是公开进行,司法判决皆是公开宣布,而法庭的判决理由亦公开刊载,供大众审阅。他强调,事实是香港享有司法独立。
张举能法官表示,除了於2021年就针对法官及司法人员行为的投诉设立经改进的处理机制,司法机构亦就2004年初版的《法官行为指引》作出了检讨。他相信发表在即的新一版《指引》将继续协助法官在行为上维持至高标准,以及加深公众对司法工作和我们为自己所订下的严格规范的了解。
张举能法官向市民大众保证,我们各级法院的法官每天致力切实执行司法工作。他表示不同级别的法院将会有进一步司法任命,以舒缓司法人手紧绌的情况。他亦概述为提升司法效率而采取的措施,并且提供最新信息,讲述司法机构为了改善法院设施以及更广泛利用科技支援和便利法院事务进行方面所作的努力。
法官及司法人员的任命
多项司法任命於2022年内生效。
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法官朱芬龄於2022年11月1日获委任为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副庭长。
郑蕙心资深大律师於2022年1月5日获委任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
常任裁判官王诗丽於2022年3月15日获委任为区域法院法官。
常任裁判官张洁宜於2022年4月14日获委任为区域法院法官。
关天敏於2022年6月1日获委任为区域法院法官。
黄若锋於2022年7月11日获委任为区域法院法官。
廖玉玲於2022年7月29日获委任为区域法院法官。
卢康慧及何慧娴於2022年8月15日获委任为常任裁判官。
陈志辉及曾宗尧於2022年10月14日获委任为常任裁判官。
李慧云於2022年11月15日获委任为常任裁判官。
主任裁判官何展鹏於2022年12月6日获委任为区域法院法官。
曾庆东、朱文瀚及李毅於2022年12月15日获委任为常任裁判官。
《法官行为指引》的检讨工作
2022年5月,司法机构发表2022《法官行为指引》(《指引》),该版本为2004年版的更新版。《指引》因应资讯科技发展的影响,特别是社交媒体在日常生活中的使用,作出修订。有关取消法官聆讯资格和表面偏颇的指引,亦参考了近年相关案例予以更新。《指引》也加入处理涉及公众争议的案件的一般原则,以及有关法庭内的言行举止及在履行司法职能时对诉讼各方和他人作出评论方面的指引。
《指引》将继续为法官和司法人员提供有用的指导,以维持至高的行为标准,并让公众对司法工作,以及我们为法官和司法人员订下的严格规范,有更深入的了解。
《指引》可於司法机构网站下载。
司法培训
於2022年,我们的法官及司法人员继续参与由香港司法学院举办的各项司法培训活动及由其他机构举办的网络研讨会。由2021年开始,香港司法学院举办了一系列有关中国法律的专题讲座,以加强对内地法律和司法制度的了解。第三次专题讲座在2022年9月举行,以香港特区法律制度的延续和发展以及内地与香港特区的相互司法协助安排为主题。
亚太区首席法官会议
司法机构於2022年11月16日及17日举办了第十八届亚太区首席法官会议。会议每两年举行一次,让亚太区一众首席法官透过这个平台讨论各地司法机关共同关注的议题。这是亚太区首席法官会议继2007年首次在港举行後,再度由香港主持。会议由亚太法协司法分部主办,首次以视像形式举行,来自亚太区司法管辖区共24位首席法官和8位首席法官代表参与。是次会议展示了香港与亚太区其他司法管辖区的紧密连系。
与其他司法管辖区的交流
2022年,我们的法官及司法人员一如以往,与其他司法管辖区的司法人员交流经验。然而,鉴於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大部份交流活动均透过网上视像会议进行。这些交流活动的要点如下。
在2月,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及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透过视像会议出席第七届商业诉讼司法研讨会。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夏利士、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陈美兰、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陈健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高浩文和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陈静芬分别透过视像会议於此研讨会上发言。
在4月,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以预制录像形式於粤港澳大湾区司法案例研讨会的开幕式上致开幕辞。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欧阳桂如和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陈静芬於该研讨会的不同环节发言。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陈静芬亦以预制录像形式参与一个模拟审讯环节。
在5月,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透过视像会议出席数字经济法治论坛。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亦透过视像会议於此论坛上致辞。
在8月,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透过视像会议出席由新加坡最高法院主办的首席法官与主理科技事宜法官首次会议。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潘兆童亦透过视像会议方式在会议上致辞。
在11月,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在香港法律周2022—「法治大会:法治公义 普惠共存」的开幕仪式中致开幕辞。
应对工作量的挑战
2022年,2019冠状病毒病第五波疫情在首半年爆发初期,法庭运作面对重重考验,各级法院的人手调配均严重受影响。法庭事务处理量因而需要作出较2021年更大的调整(包括把所有法庭程序一般延期一个月)。除了反覆的公共卫生情况所带来的影响外,各级法院需处理的复杂案件(尤其是与2019年社会事件(「社会事件」)和国家安全(「国安」)相关的案件)亦有增无减,加上高等法院及终审法院的免遣返声请司法覆核许可申请及相关上诉案件继续涌现,这些情况均持续给司法机构带来重大挑战。
司法机构一直积极竭力应对各种挑战。为此,司法机构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充分善用可使用的人手和法庭设施,从而处理最多的法庭事务,并因应情况优先处理社会事件案件和国安案件。这些措施包括—
(a) | 增聘司法人手:司法机构一直不时进行各级法院法官及司法人员的公开招聘工作,以维持足够的司法人手应付运作上的需要。最新一轮的招聘工作现正进行中; |
(b) | 就社会事件案件及国安案件采取更为积极的案件管理,包括订立更严格的程序时间表; |
(c) | 在合适的情况下延长开庭时间及在星期六开庭; |
(d) | 在合适情况下使用遥距聆讯及书面处理等替代模式处理民事案件(包括司法覆核);及 |
(e) | 提升法庭容量并提供额外的法庭设施。 |
凭藉这些务实措施,我们於2022年处理的案件数量与疫情前的2019年相若,而且民事案件的轮候时间普遍能够维持在目标之内。我们继续优先处理与社会事件和国安相关的复杂案件。在已提交不同级别法院审理的2 220多宗社会事件案件中,司法机构已处理约1 950宗(即约88%),而在大约165宗国安案件中则已处理约130宗(即约79%)。然而,法庭过去因时而变化的公共卫生情况而需调整事务处理量,受影响的案件需重新排期。同时,社会事件案件和国安案件(当中包括许多复杂案件涉及众多被告人、法律代表、大量录影片段以及较长审讯时间)持续涌现,因此,若干案件类别(主要是刑事案件)的平均轮候时间难免受到影响。
提升法庭设施及保安
2022年,司法机构继续与建筑署合作,於湾仔政府大楼和税务大楼新增共7个法庭,当中包括一个可容纳多达50名被告人、100名法律代表和80名家属或公众人士的大型法庭。此外,高等法院大楼亦正新增6个法庭。
在法院保安方面,除了之前已在终审法院大楼和西九龙法院大楼,以及在高等法院和家事法庭的法庭楼层实施保安检查外,司法机构亦於2022年10月在湾仔法院大楼区域法院的法庭楼层实施保安检查。保安检查旨在防止违规物品被带进法院大楼,并配合司法机构各项持续措施,确保法官及司法人员、司法机构人员和法庭使用者的安全。司法机构会在可行和合适的情况下,考虑在其他法院大楼实施保安检查。
由於广为公众和传媒关注的案件数量繁多,司法机构一直采取适当的人流管理和保安措施,包括排队和派筹安排,以确保座位公平分配、法庭使用者有序入座;并以闭路电视录影阻遏违规行为。同时,司法机构亦会调配合乎比例的保安人手,以维持法院大楼的秩序和确保法院大楼安全。司法机构亦更新了《旁听法庭聆讯人士需要注意事项》,以防范违规行为,从而确保法庭程序庄严完整。
更广泛地应用科技
司法机构一直致力善用科技提升法庭的运作效率。因应在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期间定期调整法院人流的需要,我们更积极使用资讯科技。2022年,我们全速推行一系列重点措施,包括资讯科技策略计划(「该计划」)下的电子存档、法庭聆讯的电子文件册、遥距聆讯、电子预约系统,以及数码证据及证物处理系统。
在过去数年,司法机构一直按该计划分阶段发展一个涵盖各级法院的综合法院案件管理系统(「综合系统」),使各方可透过电子模式处理与法庭有关的文件和付款。该综合系统从2022年5月及12月起,已分别於区域法院及裁判法院推行。至今,该电子模式已适用於区域法院的伤亡诉讼、税款申索、民事诉讼及雇员补偿案件,以及裁判法院的传票案件。我们的目标是由2024年起,逐步把综合系统推展至其他法院供市民使用。
为配合该计划的推行,司法机构自2020年12月开始在合适的区域法院民事案件中尝试利用电子文件册进行聆讯,并於2022年5月发出新实务指示,述明在高等法院原讼法庭的商业案件中使用电子文件册的详情。至今,使用者的反应正面。司法机构在考虑运作经验後会研究如何最有效鼓励各方在不久将来多加利用电子文件册进行聆讯。
司法机构自2020年4月开始一直推动更广泛地以遥距聆讯模式处理民事法律程序。至今,司法机构共进行了超过1 600宗遥距聆讯(包括利用视像会议设施及电话进行聆讯),使用遥距聆讯的反应相当正面。就刑事法律程序方面,司法机构已著手准备《法庭(遥距聆讯)条例草案》以消除法律方面的限制,让法庭有空间在考虑所有相关情况,并顾及司法公开和公正两大原则後,在其认为合适的情况下命令进行遥距聆讯。我们已於2022年6月就该《条例草案》展开为期三个月的公众谘询,并拟於2023年将该《条例草案》提交立法会审议。
精简家事相关法律程序
司法机构一直为引入《家事诉讼程序条例草案》作准备,藉此提供法律基础,以订立一套独立完备和精简的综合程序规则,旨在令家事司法制度更具效率和成本效益以及更方便使用。我们於2022年初进行的公众谘询获得非常正面的评价,并预计於2023年将《条例草案》提交立法会审议。
与内地相互司法协助的安排
根据《基本法》第九十五条,香港特区迄今已与内地签署了9项民商事及仲裁事宜上的相互司法协助安排。因应《关於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的安排》於2022年2月生效,司法机构公布了《关於内地婚姻家庭案件判决的相互承认及强制执行的指引》(实务指示SL 10.5)以涵盖程序事宜。此外,《内地民商事判决(相互强制执行)条例草案》於2022年10月获立法会通过,以落实《关於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司法机构会继续与政府合作,为实施该《安排》进行筹备工作。